甲 方:永州市妇幼保健院 合同编号:
乙 方:湖南创智和宇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湖南省永州市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甲方医保前台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有关事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总额:乙方向甲方提供总价值为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元)的应用软件开发和技术服务,包含险种(打勾为准):城居 [ √ ]、城职 [ √ ]、生育 [ √ ]、工伤 [ X ];就是否购买接口(打勾为准):购买接口 [ √ ];连接中心数 壹 个,连接该中心的医院编号为4311020xx。
二、甲方职责:
1.甲方应于本同合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人民币万元整。付款后,甲方应将付款银行回单传真至乙方。(传真号码:0731-8228900,收件人:邓小姐)。城职系统开通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人民币伍仟元整。
2.甲方在乙方安装应用软件前,开通系统支撑平台,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支撑平台有任何问题(如盗版软件),乙方不予安装应用软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甲方负责制定系统的应用操作规范、制度,以保障软件运行平台的正常运行;如因非乙方问题造成本软件不能正常运行,甲方应承担责任。
三、乙方职责:
1.乙方开发的应用软件必须具备结构灵活、操作维护方便及易于扩充的特点,具有很高的可靠性、稳定性、安全性。
2.乙方在甲方满足施工条件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应用软件的开发、配置、安装、调试、培训,并保证软件系统的正常运行。
3.乙方所开发的安装于甲方运行平台上的本软件,在合同款支付以合,其版权归甲乙双方共有,乙方不得未经甲方许可擅自对其进行卸载、销毁等行为。
二、软件的维护和升级
1.本软件的质量保证期为18个月,在质保期内甲方享有该软件的免费维护和升级权利;
2.质保期后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偿技术支持和服务;
3.当需要进行应用软件重新安装或施工时,如果是由于应用软件本身的问题,由乙方负责,不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如因其他问题导致应用软件的重装或施工,乙方提供技术服务,但向甲方收取安装施工费。
三、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在网络和软硬件平台通畅的前提下,软件符合中心联网和操作的要求。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与合同规定不答的,应在十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并且未按期限签发验收单的,视为甲方违反合同。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予以纠正,否则视为违约。
四、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值2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要求验收并未按时签发验收单的,由甲方支付货款总值20%的违约金。
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永州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零陵区中山南路32号
电 话:0746-6311903 传 真:0746-6311903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蔡阳鸾 20xx年6月28日
乙 方:湖南创智和宇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潇湘中路283号岳麓山大学科技园创业大厦F5058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市桐梓坡路支行
户 名:湖南创智和宇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帐 号:430001524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王军华 20xx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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