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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人员管理制度

2020-03-15 来源:乌哈旅游

  第一条 对本公司销售人员的管理,除按照人事管理规程办理外,悉依本规定条款进行管理。

  第二条 原则上,销售人员每日按时上班后,由公司出发从事销售工作,公事结束后回到公司,处理当日业务,但长期出差或深夜回到者除外。

  第三条 销售人员凡因工作关系误餐时,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发给误餐费XX元。

  第四条 部门主管按月视实际业务量核定销售人员的业务费用,其金额不得超出下列界限:经理XX元,副经理XX元,一般人员XX元。

  第五条 销售人员业务所必需的费用,以实报实销为原则,但事先须提交费用预算,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 销售人员对特殊客户实行优惠销售时,须填写“优惠销售申请表”,并呈报主管批准。

  第七条 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注意仪态仪表,态度谦恭,以礼待人,热情周到;

  (二)严守公司经营政策、产品售价折扣、销售优惠办法与奖励规定等商业秘密;

  (三)不得理解客户礼品和招待;

  (四)执行公务过程中,不能饮酒;

  (五)不能诱劝客户透支或以不正当渠道支付货款;

  (六)工作时光不得办理私事,不能私用公司交通工具。

  第八条 除一般销售工作外,销售人员的工作范围包括:

  (一)向客户讲明产品使用用途、设计使用注意事项;

  (二)向客户说明产品性能、规格的特征;

  (三)处理有关产品质量问题;

  (四)会同经销商搜集下列信息,经整理后呈报上级主管:

  1 客户对产品质量的反映;

  2 客户对价格的反映;

  3 用户用量及市场需求量;

  4 对其他品牌的反映和销量;

  5 同行竞争对手的动态信用;

  6 新产品调查。

  (五)定期调查经销商的库存、货款回收及其他经营状况;

  (六)督促客户订货的进展;

  (七)提出改善质量、营销方法和价格等方面的推荐;

  (八)退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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