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等卫生法规要求,我院于201x年2月至11月开展了医疗机构校验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领导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确保校验工作有序开展。
我院高度重视201x年度医疗机构校验工作,成立了我院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医疗机构年度效验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组织相关人员召开校验工作会,会上明确了各职能科室的在本年度校验工作中的职责,由分管副院长负责医疗机构的资料审查以及医疗质量管理检查,相关人员负责村级医疗机构的`现场审查并负责审证及换证工作,各司其职,联合开展医疗机构校验工作。
我院组织召开了全镇村级医疗机构负责人的校验工作会,会上传达了卫生局相关文件精神,通报了我院医务人员在201x年工作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学习了《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所有村级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公立医疗机构年度效验工作的通知》中的规定提供校验资料,严格核对医疗机构许可证的名称、类别、诊疗科目、执业地点是否和实际相符,并且按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进行自查,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进行整改。
认真组织现场审查,做好医疗机构再次准入管理。
现场审查结合医疗质量管理工作,重点审查医疗机构是否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诊疗科目和人员资格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规章制度与技术规范是否健全,有无出租、承包卫生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执业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执业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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