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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小学教师的承诺书

2021-12-22 来源:乌哈旅游

  根据《南乐县教育局关于严禁暑假期间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的紧急通知》(乐教【20__】73号)有关要求,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特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我在假期或其他课余时间(含寒暑假、双休日、法定假日)均不从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行为:

  1、组织学生在学校、家庭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2、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以知道亲友子女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5、以赢利为目的的其他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6、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特长班、提高班或兴趣班等。

  我一定恪守以上六条承诺,如有违反,服从县局文件“对违反规定的.教师,除将违规收费清退或罚没外,给予本人纪律处分,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扣除全年绩效工资,同时取消其三年的评优评先、评聘职称等资格,对已经取得高级职称的,实行‘高职低聘’。对违反规定的学校中层以上领导除了按违规教师处理外,还要降职任用”之规定,接受上级组织的相应处理。

  承诺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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