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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宝店员工聘用合同书

2020-12-06 来源:乌哈旅游

  甲方:

  乙方:

  为保证学校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工作岗位

  乙方原是云贵中心学校代课教师,根据教育局相关文件要求,乙方自愿由代课教师转为工勤人员,自签约之日起,聘用乙方为甲方的工勤人员。第二条 工作职责

  乙方负责甲方学生食堂的日常采购工作。

  第三条 合同期限

  1、 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聘用合同期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聘用期间考核结果以及甲乙双方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聘用合同。聘用期限另行商定。

  2、 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不再续签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安排乙方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数量,并对乙方提出具体的工作职责要求。

  (2) 甲方根据聘用合同的约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按月准时核发乙方应得的工作报酬。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每月有权获得甲方支付的工资(工资标准以县教育局文件为准)。

  (2) 乙方必须接受甲方考核。

  (3) 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间,乙方患病、因公导致负伤、致残的医药、住院费用,由乙方向社保部门提出申请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予以报销,甲方不再承担与此相关的任何责任。乙方因公负伤、致残治疗期间,全额享受甲方工资。乙方非因公负伤、致残的医药、住院费用及其它一切责任,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担。

  (4)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甲方可按规定予以处理。

  (5) 乙方必须保证采购质量和数量,因食品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师生中毒或死亡,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1、 因无法抗拒的非人为因素等特殊情况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2、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可以解除、终止本合同。

  (1) 不能履行工作职责,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2) 严重失职,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3) 被依法行政拘留、刑事拘留的。

  (4) 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六条 合同解除处理

  1、如果甲、乙双方一方要解除、终止本合同,需提前一月书面通知对方。

  2、 甲乙双方解除合同后,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归还在受聘期间由甲方提供的设备和财产,交接手续清楚后方可离校,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任何一方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依法起诉。

  第九条 合同效力

  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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