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对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实施就业帮扶的意见》工作部署和要求,吉林市就业局紧紧围绕发展和民生两大主题,以“发展上水平、干部下基层”为主旋律,精心组织,全力以赴,结合全市创先争优活动和吉林市创业就业“百千万”民生工作,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制定方案,细化工作步骤,集中抓好困难家庭成员创业和困难群众就业帮扶工作,“双困”就业援助工作第一阶段的岗位开发、项目征集和摸底调查工作取得预期效果。现将第一季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
一季度,我市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针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双困”人员开展走访,通过全面细致的入户摸底调查,截止3月末,吉林市城乡“双困“人员共计724人,其中城镇困难群众418人;困难党员45人;农村困难群众229人;农村困难党员32人。围绕八大行业工种共开发适应性就业岗位1.2万个。其中企业生产操作类5967个、居民服务类1557个、餐饮服务类1523个、后勤服务类1240个、商贸服务类979个、物流运输类556个、客房服务类286个、种植养殖类153个。征集适合困难群体的创业项目236个。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为开展好本次“双困”就业援助活动,吉林市成立了以市委宣传部、市委创先争优工作领导小组、市人社局、市就业局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及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就业局为成员的`吉林市“双困”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为援助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把此次工作提升到关系社会稳定大事的高度,认真加以组织实施。
(二)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对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实施就业帮扶是落实全省“三帮扶”工作的重要举措,吉林市各级人社部门对此项工作给与充分重视,将城乡“双困”人员就业帮扶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结合我市“三帮双促”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吉林市《关于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就业帮扶工作的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政策支持、保障措施等内容,保证各项帮扶工作落到实处。
(三)开发、筛选适应性就业岗位。为保证“双困”人员能够找到适合自身特点的就业岗位,吉林市各级就业部门组织社区工作人员,通过多种渠道开发各类适应性就业岗位,同时对开发的岗位进行筛选,选择一批技能要求适中、适合就业困难群众就业的岗位。针对就业困难群体的实际情况,岗位开发坚持以家庭服务类、生产加工类、商贸服务类、种养殖类等技术含量低、简单易操作的岗位为主,工资待遇达到全市最低工资标准以上,适宜就业困难群体上岗的原则。
(四)征集、评估适应性创业项目。拓宽创业项目征集范围,组织专家评估,筛选出适合困难家庭成员就业的各类项目。一是借助新闻媒体、大专院校、创业者协会、专利部门等载体,广泛征集各类创业项目。二是发挥部门间合作优势,充分利用创业型城市的项目资源,实现创业项目共享。三是对于市场前景好、投资少、见效快,并且被创业人员采纳,取得创业成功的项目,实施有偿征集。四是将征集上来的创业项目,经专家评审团进行评估论证后,筛选出适合困难家庭成员创业的项目集中推介。
(五)按照就业援助工作制度化、精细化、长效化的要求,市局抽调工作人员下基层,走访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以实行分片包干的形式,对本地“双困”人员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摸底,逐一进行调查核实,一是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人员深入帮扶对象所在街道(乡镇)、社区(村屯),开展逐户调查摸底,详细了解其家庭状况、身体状况、创业(就业)经历、技能特长、创业(就业)愿望等情况,为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和创业帮扶提供依据;二是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为创业就业帮扶对象单独建立援助台账和数据库,根据各自不同情况建立“一人一册”援助档案;三是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层层建立援助预案,落实“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创业就业援助包保责任制。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搞好岗位对接工作。我们按照就地就近、在开发的岗位中自愿选择、就业部门全程服务的原则,将辖区内的就业岗位信息提供给社区包保人员,通过包保人员与求职群众联系,待本人选定适合自己的岗位后,由社区包保人员将就业困难人员直接送到企业进行对接,对接成功的现场签订就业协议。对于经帮扶未能实现就业的困难群众,由就业服务机构对其进行再次推荐岗位,直至找到工作,实现比较稳定就业为止。对求职者较多的街道、社区,利用基层就业服务机构场所集中开展现场对接。
(二)开展技能和创业培训,让更多的“双困”人掌握一技之长。方案要求各级就业部门制定培训计划,落实专项资金,建立责任制度,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创业大讲堂、社区困难人员创业座谈会、困难人员创业示范户评选等活动。组织有培训意愿的“双困”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特别是应用工单位需求组织有针对性的岗前培训。增强其就业能力和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努力做到促进就业与稳定就业相互依托,素质就业与开发岗位同时并举。
(三)积极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吉林市各级就业部门从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等多方面入手,以街道(乡镇)、社区(村)劳动保障平台为依托,全面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维护援助对象的合法权益。对符合条件但尚未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等优惠政策的双困人员,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上门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帮助他们落实优惠政策;并向辖区内每一位未就业的援助对象提供了至少一次职业指导、三次职业介绍服务。
(四)加强跟踪服务力度。以街道(乡镇)、社区(村)劳动保障平台为载体,重点对尚未就业的援助对象,通过公益性岗位援助,进行安,配套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对已上岗并获得劳动报酬的就业援助对象,跟踪了解其就业状况,帮助协调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帮助落实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已经实现就业的援助对象均指定专人负责,分类进行跟踪管理,及时沟通联系,动态掌握援助对象就业状况的变化,确保其尽早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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