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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代理合同

2020-09-06 来源:乌哈旅游

  甲方:  乙方: ____市和告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严格遵守中国有关法律及地方性法规之前提下,本着互惠互利 的原则,就甲方委托在 常武地区 发布广告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确定发布广告的形式、地点及时间

  1、广告形式: 空 飘

  2、发布地点: (路与路交汇处)

  3、发布时间:  (备注:共计0只)。

  二、广告发布费用  空飘 数量:0只,单价:400元只,小计:0元。  合计:B 0 元整 (大写: )

  三、广告发布的审批及内容审查

  1、乙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代理甲方行政审批手续,甲方必须提供审批所必需的有关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广告发布画面彩稿等。

  2、 各类文件,甲方需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乙方。如因甲方延误提供上述文件而导致广告发布无法按期开始,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支付形式

  1、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当日支付乙方广告总额的50%即 B: 0元(广告合同总额低于5000元的,甲方应于合同签定当日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广告费)。

  2、甲方应于广告安装后1天内验收,验收后即支付合同余款即 B:0元。

  3、本合同所有费用的支付形式为 现金 (现金支票汇票)。

  五、续约及解除合同

  1、甲方在发布期限到期前,应以书面方式确认是否续约或延长发布期限,乙方不承认逾期的发布优先权。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已规定条款中的其中任何一款,造成本合同事实上无法执行,任何一方能够立即行使解除本合同的权利,并追究另一方的  违约责任。

  3、 甲方在合同到期而没有续约,乙方即可解除本合同。

  六、法律责任

  1、如遇到本合同中没有界定,或对本合同的任何一款之解释产生异议时,双方协商解决。

  2、在广告执行过程中,如与政府的法律条文相抵触时,以政府的法律条文为准。如遇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而致合同无法执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具法律效力,当双方无法一致达成共识时,应首先考虑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4、 活动期间,如因施放的户外广告设施导致人员受伤或他人财产损失皆由活动举办方(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签章后开始生效。  甲 方:乙 方:____市和告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____市____区清潭路262号负责人: 负责人: 魏  电 话: 电 话:  开户行: 开户行: X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 章: 签 章:____日 期: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____日 期:________年 09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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