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局《化肥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告知书》收悉。
为切实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提升产品质量水平,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我单位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牢固树立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意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对我单位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二、依法取得相关产品生产经营资质。
三、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水平,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具备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不存在危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
四、建立完善产品质量检测体系,提高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能力,严格原料进厂查验制度和成品出厂检验制度,保证产品经检验合格后出厂。
五、建立完善产品质量溯源制度,明确质量相关人员岗位责任,建立和保存产品生产记录和销售台帐,保证产品质量问题的可溯性。
六、建立完善质量诚信体系,加强自律,保证产品的标识内容全面、真实、可靠;保证不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不伪造产品产地,不伪造或冒用厂名、厂址及质量标志,不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不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不短斤缺两。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七、建立完善售后服务制度,接受消费者的产品质量查询,严格落实“三包”规定,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建议,依法履行赔偿义务。
八、接受群众、媒体和质监部门的监督,积极配合质监部门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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