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下寨镇初级中学
乙方:
为了进一步拓宽勤工俭学门路,增加学校收入,补充学校经费。经方方商定:甲方同意将学校商店承包给乙方。特拟定具体事项共同遵守。
一、 承包时间及方式
1、 承包时间201 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合同期为一年。
2、 承包方式:乙方负责学校门卫工作,承包金抵消门卫工资。
二、 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允许乙方以下寨镇初级中学勤工俭学商店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2、为乙方提供经营场所和房屋。
3、不定期对乙方出售的商品和卫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必要给予罚款。
(二)、乙方:
1、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乙方必须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和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的检查,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进货必须正规。严禁经营“三无”商品和腐烂、变质、有害、有毒食品;各级检查中发现一次扣保证金50元;如果发生不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经营场所整齐卫生、无蝇无鼠。如果凌乱无序、肮脏发现一次扣保证金20元。
5、乙方严禁向学生出售烟酒、管制刀具;不允许向学生提供赊账服务;不得打骂学生。如果发现一次扣保证金30元。
6、按时交纳电费。如果延期和盗电现象发现一次扣保证金50元。
7、如果因学校布局调整或者由上级变更学校承包的乙方应无条件服从。
三、本合同解释权归下寨镇初级中学校务会。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希望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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