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芜湖县六郎镇______村______组________姓名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
为了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租赁方式
甲方采用租赁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租给乙方经营。
二、租赁土地的用途
乙方只能将租赁的土地用于:种树。
三、土地租凭时限
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土地租赁数量及费用
甲方将第六条所列土地________亩租赁给乙方经营,土地租赁费用每亩1200元/年。
五、付费方式及时间
土地租赁费每年一次性支付,在____月____日之前付清。首次租赁费乙方在甲方签字当日按田亩足额付给甲方,住后逐年提前壹日为付租赁费期,若乙方超过一月后仍未付给甲方租赁款,则视乙方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后果由乙方负责。土地上附着物由乙方负责处理。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①按合同约定收取土地租赁费;②如国家征用土地费甲方所得,苗木费由乙方所得,水稻青苗费由甲方所得(青苗费以1000斤稻谷价折款算);③国家农田补贴款归甲方所得,抗旱排涝小机费由乙方承担;④在租赁期间,若政府征用土地或开发商征用甲方土地,合同终止,乙方不得干涉。
2、义务:①协助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租赁的土地,帮助协调本村组内与其他农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②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占用租赁给乙方的土地。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①在租赁的土地上享有自主生产经营权、管理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但在租赁田地里只能栽树,不得铺石子);②租赁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造成经济损失的,有权向征用方获得相应的补偿。
2、义务:①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租赁费;②不得使其荒废;③合同期内要保护好租赁的土地,不得损毁租赁土地;④合同到期或解除后,若造成租赁土地损毁,必须负责租赁土地复耕;⑤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因事故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九、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有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十、合同纠纷处理
如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在双方协调不成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农村土地经营权租赁管理政策执行,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约定
1,在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继续租赁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受让。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期限陆年,六年内以稻谷基价135元,每亩租赁费1200元,若稻谷价格每百斤涨至150元,则租赁费每亩需增加100元。每三年只增加一次(100元),按此额度递增。
4、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签章后生效。并具法律效应。(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村委会奋存一份)
附件:租赁土地座落方位简易图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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