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协商,同意就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座落武汉市武昌区司门口解放路527号自有房租给乙方使用,租金为每月元,租期为年,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乙方应交押金人民币元给甲方,租赁终止后甲方根据本协议条款验收无误,将押金退还乙方,押金不计利息。
二、本着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租金按每____月支付一次人民币元,支付时应提前若发生与本房屋有关的产权纠纷,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一切诉讼责任。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该房屋转租、转让、转借和抵押给他(她)人使用,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终止本协议。乙方在租赁期间需对该房屋在不影响房屋结构和安全的前提下,若对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需事先征得甲方和消防安全等有关部门的同意方可进行,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在租赁期满或提前终止协议时,乙方应保持房屋使用期间原结构无损,对门窗、墙壁、吊顶地面等与房屋直接粘连的装饰不得毁坏,乙方所购设备归乙方所有。
四、乙方不得利用承租该房屋期间进行非法活动或损害公共利益。
五、乙方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电费、水费、治安费、清洁费、门前三包费及其它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因使用不当或其它人为造成的原因,而使该房屋或他(她)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和给予修复。
七、租赁期间,如因国家建设等政策性因素需要对该房屋拆迁和改造,本协议自然终止。
八、乙方拥有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
九、以上条款双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协议条款规定,视作违约论处,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赔偿。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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