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和谐校园的建设,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和保护,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充分发挥学校、家庭共同教育、管理的功能和作用,根据《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提出以下规定,请学生及家长严格执行,家、校齐心协力共建平安校园。
1、学生有事有病不能坚持到校上课,家长应及时通知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严禁学生翻越围墙等建筑物,擅自离校。不许无故旷课,不得进入舞厅、录像室、网吧、游戏室等营业性娱乐场所。
2、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严禁校内骑车,不允许电动车进入校园,校外不得骑“英雄”车。校园周边道路拥挤,严禁上放学在校园周边逗留、追逐、打闹、玩耍。不得乘坐无营运资质、没有安全保障的车辆。
3、积极响应学校 “珍爱生命,预防溺水”的号召,不到江、河、池塘、积水深坑边游玩、游泳,只有在家长监护下才能去游泳池游泳。
4、严禁打开电器(电源)开关箱,不得触碰电线、打开插座面板,不许更换灯管、私自开启电视机等多媒体设备,严禁破坏学校安全警示牌、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
5、严禁在校园内抽烟、玩火、燃放烟花爆竹。严禁接触、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及火柴、打火机、棍棒、刀具等危险品入校。自觉做到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6、与他人发生争执、摩擦时,应学会冷静并及时报告班干部或老师,妥善解决争端。严禁学生打架斗殴、酗酒闹事、敲诈勒索、偷盗、赌博,特别有与校外人员共同参与者,将从严从重处理。
7、严禁在楼道、教室等场所进行危险性游戏(包括打篮球、相互追逐打闹等活动),不许攀爬护栏、窗户,不将身体伸出护栏和窗户,打热水要自觉排队、不拥挤,严禁进入校园施工工地。
8、学生有特异体质或特殊疾病的(包括已经突发、偶发过的或常发的疾病)应告知班主任和老师。如癫痫病、精神病、癔病、忧郁症、心脏病、性格异常等,应告知班主任和任课老师,以求特别照顾,否则后果由本人及家长负责。
9、学生应到正规医院看病、购药,到正规商场购买食物,不到路边无证店、小摊贩消费,不购买“三无”食品,不喝生水、不吃过期、霉变食品。寄宿生和寄午膳的同学要在学校食堂就餐,以防食物中毒。
10、实验课上要听从老师安排,记住安全注意事项,严禁私自操作。体育课前要做好热身准备,身体如有不适,应及时告诉老师。
11、家长应对子女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告知待人处事的道理,并制止、纠正孩子可能会引发人身伤害的或有悖于社会公德的想法和做法。
学生本人及家长向学校承诺:我们遵守以上规定,若有违反,一切后果自负 (100份以上学校不加盖公章)承诺人:武胜县宝箴塞初中20 级______班学生:__________(签名) 家长 :_________(签名) 时间:20__年 9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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