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将甲方房屋的维修承包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几点协议:
一、维修工程内容及时间
1、维修房屋地址为:,维修内容为:。
2、维修时间: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后10天之内组织人员或设备进行维修,维修完毕邀请甲方和物业公司共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用于结算。
3、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的,发包人可以单方解除本协议。
二、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乙方按相关规定对已维修工程进行保修,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已维修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按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并约定已维修工程(同一位置)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屋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2、装修工程为2年;
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4、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5、其它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由甲方工程师共同配合乙方施工,行使合同约定的职权,向乙方发出指令及其签证,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2、现场确定施工范围核实工程量。
3、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评定质量标准。
4、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
5、负责各部门的关系协调。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提供相关的施工方案。
2、按建筑规范进行施工管理,严格按已定方案及施工操作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抓好安全生产,严防事故发生,因安全事故或责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由乙方负责。
4、每日完工后必须保证环境整洁、干净。
四、维修计价及费用支付
维修按每处单独计价,费用由甲方会同物业参考市场行情进行共同定价,每月汇总后进行结算,预留5%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一个月复查合格后支付。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务必严格履行合同的所有条款,不得违约,否则,另一方有权利追求其违约责任,并处以工程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赔偿。
下列情况为违约:
1、不按规定的方案和质量标准施工,造成质量低劣。
2、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任务。
3、现场管理混乱,受到有关职能部门的批评处罚。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本项工程全面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款帐目后自行终止。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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