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
【当事人情况】
第一条 合同主体描述
1. 本保密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以下简称“生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 】(添加具体签署地址)共同签署:
(1)【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披露方”、“用人单位”或“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组建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公司,其注册号为【 】,联系地址位于【 】,法定代表人为【 】。
(2)【 】(以下简称“接受方”、“劳动者”或“员工”),一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其公民身份号码:【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
2.为本协议之目的,披露方和接受方在本协议中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第二条 合同目的描述
1. 鉴于:
(1)披露方和接受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根据该劳动合同,披露方雇用接受方作为其正式员工,在公司从事【 】岗位的工作,其属于披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接受方理解并同意,接受方在公司履行其职责和工作过程中将不可避免地直接及间接接触公司大量的商业秘密(以下简称“商业秘密”,具体定义如下),应当对公司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2)双方理解并同意,商业秘密是披露方有价值的财产,而错误使用或在未经授权下透露将实质性地损害商业秘密的价值,并给披露方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
据此,本着平等自愿与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保密等有关事宜,双方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和条件,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三条 术语定义
1. 离职:指员工自动离职、协商一致解约、严重违法违纪被披露方辞退、合同期满终止等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各种情形。
2. 创作文件:指在创作过程中可能产生或足以产生知识产权的文件及(或)各类机密资料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草稿、图面、个人笔记、会议记录、软件等。
3. 商业秘密:指由披露方所有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披露方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具有实用性并经披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4. 保密信息:指披露方向接受方披露的全部信息或接受方在履行双方合作事宜时而获知的披露方的信息,不管上述信息是以何种方式披露或者以何种方式获得(本协议约定的非保密信息除外)。
5. 关联公司:指披露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实体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其的母公司/实体组织、直接或间接被同一母公司/实体组织控制的公司/实体组织、各分公司以及其他与披露方具有关联关系的公司。
第四条 保密信息的范围
1.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是指披露方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口头、或以样品、范本、计算机程序或其它形式)向接受方披露的与业务相关的任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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