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王劲(身份证编号:5222211)
乙方:
甲方王劲将现有贵州省铜仁市川硐教育园区墨香苑2栋2层2-1号高层部分(面积675.5平方)自愿出租给乙方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出租期限6年,即从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10月1日止(租期6年的起.止时间段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租金按年度交付,乙方前3年按34元/平方米的租金交付给甲方,后3年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增长房租。
2.甲.乙方签订出租合同时,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付50000.00万(伍万元)作为押金,租期满时如果乙方对所租房屋结构及水.电基础设施无任何破坏(若有损坏乙方应修补好损坏部分),也无任何拖欠费用及违反合同的情况时,甲方应在乙方离开时退还乙方的押金。
3.乙方在正式与甲方签署该合同时应一次性支付甲方第一年的房租和5万元押金,以后每年提前1个月支付下一年度房租,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交付租金,乙方如有拖欠交纳房租超过1个月,甲方可以无条件收回场地,且押金不退。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全部负责和承担。
4.乙方在租期内,必须做到安全.合法经营,如有违法行为造成一切后果责任自负。甲方交房给乙方是应保证基本的'水.电.下水道设施到位,乙方经营期间的装修.工商.税务.消防.卫生及用电.用水等相关手续,一切的相关办证和经营税费及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在租用期间,房屋主体设施的后期维护本着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由乙方负责维护,如房屋接缝处漏水,水下管道漏水.自来水管.电力设施故障等等。
6.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更改房屋基本结构,乙方装潢.装修设计施工必须在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的情况下进行,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承担。
7.乙方在租用期内,乙方人为或非人为的破坏(如火灾等)产生的影响和经济损失乙方应全部负责.承担。
8.乙方在租凭期间,由于甲方出租该场地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缴纳(房屋租凭营业税)。
9.此合同临近租期到期时提前6个月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约时宜,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如果还要续约有优先权,如果乙方不再续约,此合同租期到时自行归还上述经营场地,其场地内的装修.水.电力.下水管道设施部分不得蓄意破坏或撤走,其它设备.用品由乙方自行撤走。
10.本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不能执行时合同自行解除,本合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约定均为违约,并赔偿由此给对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按经济合同法处理)。
11.本合同为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合法的原则协商处理。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生效,合同期满后自然作废。 (注:本合同所提及金额数字均为中国人民币币种)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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