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小说读了半年,但读到最后依然恋恋不舍。《悲惨世界》如同一个黑洞,从最最不起眼的一个点切入,进入其中却发现在这个点背后蕴藏的是包罗万象的宏伟世界和极其耀眼的精神光芒。
小说之中既有狠毒肮脏的恶贼,也有道德完美的圣人;既有纯粹无暇的爱情,也有充满悲壮的战争;既有天马行空的想象,也有严肃考据的历史。其中各色人物演绎着各种命运,也各自迸发着或肮脏或纯洁的色彩斑斓的精神光芒,并把所有展现出的精神推演到极致。伟大或低劣,生存或死亡,这些在本书中都有所涉及但绝不是真正的主题。《悲惨世界》名为悲惨,实则是在悲惨的境遇中寻求希望,最终获得光明的过程。无论是社会或人心都是如此。
有人说伟大的着作应该平凡而真实,但《悲惨世界》恰恰相反,书中充满了浪漫的思想和传奇的经历,人物也非真实社会中可见之人,而是把每一种推向极致的情感赋予一个肉身的形象。马吕斯代表着灼烈的爱情:吉诺曼代表着深彻的亲情。德纳第是魔鬼的化身:主教则是天使的降临。沙威身上显尽法律的威严:安灼拉则为自由进步而战。除了对精神世界的极度挖掘,小说中也同样有着对社会现实的深刻批判。芳汀,爱潘妮,马白夫,小伽弗洛什和他的弟弟们,都是被黑暗的时代所付与悲惨命运的可怜人。严苛的法律、四流的罪犯以及上层的奢靡,作者毫不留情的将自己国家的种种暗伤揭露在阳光之下。不过即使如此,小说中仍无处不体现作者对这个伟大而不完美的民族的敬爱之情。从恢宏磅礴的滑铁卢战役,到阴暗涓细的下水道,作者无不以独到的角度全面阐释真实的历史和时政的善弊。在论述里也多次提到过中国,这让我不禁感叹,在整个欧洲都跟着历史车轮日益前进的时候,中国却还沉浸在盛世的浮梦之中。也许当时的中国就是缺少作者这样能洞悉天道发展,顺应自然趋势的人吧。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贯穿本书始终的冉阿让。他从最初令人同情,渐渐变得值得敬佩,直到最后使人崇拜。一个从地狱走出的天神,原比一直高高在上的上帝更值得人信仰。
那么是什么使冉阿让的良心始终能击败私欲呢?简单来说只是一个字:情。冉阿让一生有三次为情所救,逃脱了彻底跌入地狱的悬崖。第一次是主教的恩情,正如主教自己所说,他用两只烛台从上帝那里赎买了冉阿让的灵魂。正是这次神圣的交易,让那颗满是仇恨的心灵照进一律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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