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共同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所租房屋位于 市 区
第二条 甲方作为联系人,负责和房东联系并交纳房租及水电费。乙方需向甲方
支付房租,享有次卧的完全独立使用权,以及公共区域的共同使用权。
第三条 租金按季度(三个月)支付,租金为 元/月。协议订立时,乙方向甲方交付押金 元 。每期租金需提前7日支付给甲方。租期为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四条 合租期间,水费、电费、天然气费、宽带费按实际居住人数平摊。
第五条 双方应共同维护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不得随意干扰对方的私人空间。如有访客来访,应尽量保持安静,以不干扰对方学习、生活为宜。超过2个访客来访,应提前告知对方。如因生活需要,维修设备、添置设施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协议,收回房屋使用权。
1、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
2、乙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产生噪音,影响居民生活。
3、乙方拖欠租金超过半个月。
第七条 租赁期满,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续租的优先权。租赁期满,乙方如需退房,须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并将所租卧室转租,甲方不负责转租事宜。
第八条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甲方和房东租赁关系中止时,本合租协议自然终止,甲方不负违约责任。甲方也必须在与房东解除合约前一个月,告知乙方。
第九条 租赁期满或协议解除,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全部物件。搬迁后5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订立之日起,即告生效,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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