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们:
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位同学的责任。我们要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掌握交通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让我们携起手来呵护这文明之花,珍爱彼此的生命吧!在此,学校向全体同学发出以下倡议: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牢固树立安全行路的意识,增强交通法制观念。
2 、行人应在人行道上行走,如无人行道,应靠路边右侧行走,横过马路走斑马线;步行或骑自行车过马路时,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3 、不闯红灯、不乱穿道路、不在道路上嬉闹玩耍,不越护栏、不追车、不抛物击车。
4 、出行时,不乘坐非法营运的交通工具,不搭载轻便摩托车或改装电动车;严禁学生驾驶机动车、电动车和摩托车上下学;严禁学生在校外私自驾驶电动车和摩托车;家长用电动车、摩托车接送小孩上下学时,家长和学生都必须时时佩带安全头盔。
5、坐车时不向窗外乱扔东西,不在车厢内走动、看书、吃东西;上下车时注意机动车辆或摩托车、电动车;在马路旁边等车时,应保持一定距离,不在马路上玩耍和追打;坐车要系好安全带;上下车时要从右侧车门上下。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不得扶身并行追逐或者曲折竞驶。骑车靠右,不逆行、不双手离把、不互相追逐、不扶身并行;不突然猛拐;骑车时不载人、不戴耳塞听音乐等。
7 、骑自行车上下学时,必须在校门前下车,推车进校,服从学校管理人员的指挥,按学校规定有序停放,并停放整齐。
8、上下学时,进出学校路段应当注意车辆,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9 、主动宣传交通安全法规,积极参加交通安全社会公益活动。
10、爱护交通标志、标线,不在绿地护栏、交通标志等物体上栓、锁自行车,不随意移动、遮挡甚至破坏交通标志、标线。
11、积极协助学校做好交通监督管理工作,发现不文明交通行为,应主动劝阻,对不听劝告者应尽快向安全办反映;遇交通事故主动报警。
同学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珍视安全,珍爱生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今天做起,共同营造一个道路畅通、交通和谐、出行文明的平安校园。
深圳市龙华区博文学校
20xx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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