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江苏省第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江苏省第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成都中信。未来城南区工程项目部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公司《企业管理制度》,结合中信。未来城(南一区)工程的实际情况,依据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确定曾守德同志为南区项目的承包人。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单项工程内部承包合同。
第一条 承包内容及承包形式
1、承包内容:中信。未来城(南一区)N10、N11、N12工程项目(不含地下室)。该工程建筑面积:约40000平方米,工程造价:约5000万元。(中标价)具体内容详见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承包合同是本合同执行的前提,其合同条款中的责任和义务乙方须全部承担并严格履行。
2、承包方式:乙方实行独立核算、自筹资金、自负盈亏、依法纳税、自担风险。
3、上交管理费、税金及其它:乙方承包本工程,①按工程总造价(以竣工决算为准,不含业主指定分包项目)的4%向甲方缴纳管理费;②营业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暂按工程总价的6.3%由甲方代扣代缴;③投标及办理施工手续时各主管部门收取的相关费用,按实际发生金额及总造价进行分摊。④其他一切开支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工程风险保证金及担保
1、业主与甲方约定交纳业主的履约保函、保证金,由乙方承担并缴纳。
2、乙方以固定资产(机具、交通运输工具、房产等)作为承包该项目的抵押担保。
第三条 工程施工管理
1、质量管理:乙方必须履行甲方与业主签定的合同质量目标。未达到该合同目标的乙方接受甲方与业主约定的经济处罚。乙方就本工程所有质量奖项及证书等相关资料应无条件交给甲方。同时,应配合甲方获得更高奖项。
2、安全生产:乙方必须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安全文明施工目标。杜绝重伤以上事故发生。每发生重伤事故壹人,除承担处理事故的所有费用外,按责任性质对乙方实行壹万元的处罚;每发生死亡事故壹人,除承担处理事故的所有费用外,按责任性质对乙方实行叁万元的处罚。发生伤亡事故引起纠纷的,乙方除负责一切损失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必须按国家的法规、标准、当地安全部门的管理规定搞好施工现场的防护和安全管理。乙方就本工程所有安全及文明施工奖项及证书等相关资料应无条件交给甲方。同时,应配合甲方获得更高奖项。
3、工期:甲方与业所签订合同中约定的本项目工期,乙方必须保证约定工期的实现。因乙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承担甲方与业主合同中的违约金。
4、甲方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如发现存在有影响质量安全隐患的,乙方必须接受甲方作出的整改要求和处罚。
5、乙方应根据业主合同的各项指标要求制定分解实施计划,并实施完成,承包施工过程中必须协调好业主、监理、
设计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关系,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信誉。
第四条 财务及资金管理
1、甲方与业主合同中约定的垫资施工部分,全部由乙方负责。项目所需日常流动资金由乙方自行解决。
2、各项税金由甲方在每期的工程款中代扣代缴。
3、工程进度款由乙方负责催收。业主支付的工程款应先进甲方的银行帐户。
4、乙方应就本工程建立规范的会计核算帐目,一切成本费用发票要规范,符合国家税法规定,按时向甲方报送财务报表,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因违法违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社会上发生的任何债务甲方概不负责。乙方拖欠社会材料及工人工资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有权在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拖欠的工资、材料款用乙方工程款实施代理支付的强制经济措施。
6、业主未按合同付款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及时向业主索赔。业主严重违约时,乙方应时停止施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同业主协商解决。工程变更或业主另追加的施工项目,乙方应及时办理经济手续,所存在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7、项目欠款(与业主结算后确定的欠款,包括保修金)由乙方负责收取。甲方配合出具收款票据,办理进帐和支付手续。收款费用和不能收收回欠款的坏帐损失由乙方负责。
8、本项目的质量保修金按甲方与业主签定的总包合同约定的质量保修金执行。合同保修期满经业主认可退还甲方后,再付给乙方。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发包方(甲方):
(1)对乙方的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施工进度、资金管理进行检查和监督,督促乙方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和管理。
(2)当乙方的质量、安全没有按国家规范和标准要求、施工进度
和资金管理没有按合同要求进行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改正并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有权要求终上止合同。
(3)为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提供相关手续。
2、承包方(乙方):
(1)在合同范围内,对本项目的施工管理和经营负全面责任,有权决定自己的组织机构和人事安排;有权依照规定招用和辞退职工;有权确定分配机制及工资标准,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承担因乙方招用人员而造成的各种纠纷。
(2)履行甲方与业主约定的合同范围内的各项合同条款,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信誉和利益。
(3)对施工质量、安全、工期负全面责任,保障甲方与业主合同条款中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
(4)依法缴纳各项费税。按时发放民工工资。
(5)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本合同的条款,承担自身引起的`一切违约责任。
(6)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办理施工中的技术、经济资料,并承担相关费用。必须交壹套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到甲方存档。
(7)按合同实现资金计划,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所需要的资金。
(8)组织结构验收、竣工验收并承担相关费用。
(9)组织工程竣工结算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组建项目部的,经甲方书面通知改正,在书面通知发出后十五日内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将工程转包或主要项目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现场质量、安全违反国家行业规范,或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经甲方书面通知整改而未整改的及业主、监理、质量安全部门确认有严重质量问题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施工的工期,剔除业主签证认可的工期延缓因素外,与施工进度计划推迟30天(包括此数)以上的,并严重影响与业主的合同工期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不按本项目资金管理的合同约定执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业主原因使甲方与业主合同解除后,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7、乙方全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时,甲、乙双方可以终止本合同。
8、本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认为有必要补充或变本合同的条款,以签定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解除的,甲方应承担乙方的相应损失,引起法律责任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解除的,乙方应承担甲方的相应损失。引起法律责任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当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经双方协商不解除本合同的,违约方向对方支付合同值1%的违约金。
第八条 质量保修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履行该工程的保修责任和义务。乙方不履行保修义务或保修不及时的,甲方有权派人保修,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予以适当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拒付工程尾款或保修金的剩余部分。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可以依照下列(1)方式解决:
1、双方协商解决;
2、申请仲裁;
第十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承包人:(签字)
年 月 日车间承包合同餐厅承包合同范本餐饮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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