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大通典当有限公司】:
鉴于: 有限公司(以下称债务人)于 年 月 日与贵公司签订了当票(编号: )、《 借款合同》(编号: ),保证人【甲君】(系 )与财产共有人【乙君】愿意为债务人全面履行上述合同项下义务向贵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承诺如下:
一、我二人完全知晓和同意上述借款。同意为上述当票、借款合同(包括展期协议)和今后借款合同可能发生的修改、补充条款中债务人所承担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保证范围:债务人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当票及借款合同(包括展期协议)约定的借款本金(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三、本保证书是不可撤销的。出现下列情况,无论是否征得我二人同意或是否事先通知我二人,皆不影响本保证书的法律效力及继续履行:
个人连带责任保证书
1、本保证书所涉及的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身份、地位发生任何变化;
2、本保证书所涉及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停业、撤销、破产或变更名称、住所、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其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法律文件等事项企业性质或其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法律文件等导致的变化;
3、保证人婚姻关系的任何变化。
四、贵公司给予债务人和保证人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行使本保证书项下的权利,不视为贵公司对本保证书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本人履行本保证书的各项义务。
五、本保证书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担保期限至前述当票及借款合同约定的全部债务清偿之日止。
附:保证人、财产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下无正文)
保证人:(签字)
财产共有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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