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路的建设和管养,进一步提高我县道路交通总体服务水平,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喀什地区区域范围内道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喀署办发〔20xx〕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和和谐美好家园为目标,建立县、乡(镇)、村三级联动的道路养护和环境卫生管理机制,逐步提高广大群众文明素质和环保意识,不断提高我县道路养护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不断美化全县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着力打造一个整洁优美、安全文明、秩序井然的美丽疏附。全面落实地区行署“道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工作部署,以改善我县公路路域环境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交通牵头、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着力改善路容路貌,全力构建“畅、安、舒、美”的公路通行环境。
二、综合整治范围及内容
整治范围为国道、县道、街道、农村公路沿线的生态景观环境。综合整治范围包括两部分:一是道路用地范围内的路面和基础设施的养护及综合管理治理;二是道路用地范围外沿线两侧50米可视范围内的环境综合整治。路面和基础设施养护管理以道路沿线的环卫工作,文明交通行为为整治重点,依法彻底整治公路沿线环境的“脏、乱、差”现象,全面深入推进公路沿线洁化、绿化、美化,实现公路沿线环境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一)道路基础设施养护及综合管理治理
1、路基路面。全面落实路政巡查机制,对重要路段要落实专人负责,加大巡查力度;维护路产路权,彻底清理沿线垃圾堆、柴草堆、粪堆,及时处置路政案件,保障公路桥梁安全畅通。严防损坏路面沥青,路肩的违法非法行为,切实加强道路养护管理,路基坚实,边坡稳定,路面整治,无行车隐患,技术指标达到规范要求。
2、桥梁监管。加强桥梁养护管理,全面落实桥梁养护管理“四个一”责任人,明确桥梁监管、养护的责任科室(单位);严格执行“危桥动态报告制度”和“桥梁动态监管制度”,积极抓好经常检查、定期检查、特殊检查等重点工作环节,对桥梁技术状况进行动态监控,对运行危桥实行24小时值守,提高对病桥、危桥的掌控及预测能力;对新出现的桥梁病害,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预防性养护措施,及时对桥梁微小病害进行维修整治;加大危桥改造力度,及时安排下达危桥改造计划,对新出现的危桥及时采取妥当处置措施,加强交通管制,不能及时加固改造的坚决封闭交通,做到桥梁外观整治,确保桥梁安全运营,全面提高公路通行条件和安全保障水平。
3、交通安全保障。全面实施道路安全保障工程,科学编制道路交通管理规划,强化交通秩序管理,对道路交通各类标志线、信号灯、指示牌、隔离栏等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保证齐全整洁;严厉查处酒后驾驶、冲闯红灯、违章超车、非法载客等违法违章行为,严禁随意调头、逆向行驶,严禁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违规停车,切实打造安全、便捷、畅通的城市交通体系。
4、违法占用道路用地及违章建筑物,构筑物的治理。加大城乡道路沿线乱搭乱建的查处力度,严格禁止侵占公共绿地、道路红线、公共设施用地等现象的发生,拆除未经许可的违法建筑。对于沿路破旧的建筑及有碍观瞻的设施,坚持拆除、改造、遮挡相结合的原则处理。
(二)道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
1、通行秩序整顿。重点路段加强管控大力开展马路市场整治迁移,以金岸、大柘、石练马路市场为重点整治,加强对占用公路摆摊设点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堵疏结合,通过提供合适的交易场所,彻底取缔马路市场。规范穿镇路段交通秩序,优化穿镇路段标志标线和隔离设施的设置。加强施工路段监管,规范施工路段标志设置、施工物品堆放和施工作业流程,保障施工路段通行顺畅。
2、建筑控制区管理。加强公路沿线建筑物管控由辖区政府负责,公路、城建、国土等部门配合,对公路沿线两侧及公路桥下的违法建筑物、违法搭建、废弃建筑物、地面构筑物进行坚决拆除;拆除、迁移、规范建筑控制区内的破旧建筑、无序市场、废品回收站(点)等有碍观瞻的场所;对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有碍观瞻的建筑物予以拆除或进行规范整修,统一刷白处理;同时,加强对违法建筑物拆除现场的巡查复查,严防违法建筑死灰复燃。
3、道路沿线亮化和绿化。开展公路用地范围施工弃渣地治理和裸露边坡复绿,减少公路边坡水土流失和公路塌方,恢复边坡生态功能。增设花坛、亭台、公园等景观点,形成带、网、片、点相结合的绿化结构,为公路使用者提供安全、畅洁、舒适、美丽的行车环境。
4、严查不文明交通行为。强化路面执法,提升通行能力开展超限运输、撒落物污染公路专项整治。利用新路湾流动治超点,依托北界、庄山等治安卡点,加强与县公安局、县运管局等部门之间联动,对车辆超限超载行为和公路抛、洒、滴、漏污染公路现象进行查处;开展桥涵堆积物专项治理,在桥涵通道增设安全宣传牌,对桥下空地进行绿化;对公路沿线无序挖砂、采石进行治理;各部门之间加强沟通、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加大路面综合整治工作力度,形成安全、高效执法的联动机制,有效提升公路总体通行能力。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
为加强综合整治活动组织领导,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成立疏附县道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局长兼任,办公室成员由交通运输局相关股室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对全县道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评工作。
(二)责任分工
公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工负责、属地管理。其中,公路管理局负责国道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环境整治工作;交通运输局负责县道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环境整治工作;乡(镇)场人民政府负责乡道用地范围内的环境整治工作;各村负责辖区内村道用地范围内的环境整治及农村公路环境整治工作。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场职责
1、对公路沿线环境整治负总责,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司其职、责任到村的工作体制。
2、负责清理公路沿线生活、建筑垃圾,落实乡(镇)场的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负责制定垃圾处理办法,建立长效机制。
3、负责依法拆除公路沿线违法违章建筑和构筑物,必要时与公安、城管、交通,公路等部门联合开展违章建筑综合治理。
4、负责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违法和无序户外广告治理工作,提出公路沿线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及规范设置广告的初审意见。
5、负责开展公路沿线建筑物立面的清洁和粉刷,并结合地方特色统一规范公路沿线商铺门头牌匾,使其整洁、大方、美观。
6、负责对公路沿线两侧近距离的房屋与公路之间的地方实行土地平整、硬化,补栽花草、林木,因地制宜实施造林绿化。
四、工作步骤
公路沿线坏境整治工作从20xx年4月1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止,分前期准备、集中整治和检查验收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4月-20xx年5月)。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根据整治要求,对县域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进行调查摸底,制定整治实施方案。抓好动员发动,明确职责分工,分解落实任务,建立组织、协调和工作推进机制。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根据整治方案,以垃圾清理为重点,大战一百天,基本消除公路沿线的垃圾污染问题,沿线违章建筑清理、穿集镇路段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沿线建筑立面改造出新,同时开展公路沿线绿化提升和非公路标志治理工作。树立环境整治典型样板路段,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确保环境整治取得实效。巩固公路环境治理成果,认真开展回头看活动,对整治工作进行查缺补遗,并推进环境整治工作延伸,力争至20xx年底基本消除所有公路沿线垃圾污染、违章建筑和标志标牌不规范等问题。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7月-20xx年8月)。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全面治理”的原则,探索形成健全有效的日常工作机制、考核问责机制,基本形成长效管护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配合。县道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加强协调配合,指导、支持和督促责任单位做好整治工作;各乡(镇)、场、各村要齐抓共管,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农村主要道路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二)加强宣传发动。各乡(镇)、场、县广电局等单位要充分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县道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家喻户晓,营造良好氛围。要采取各种形式,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支持、参与道路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引导群众树立文明观念,提高爱路护路和环境卫生意识,确保整治工作真正出成效。
(三)加强督查考核。各单位要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每阶段报县交通运输局,由县交通运输局汇总后,报县委、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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