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在我国历史上是不同寻常的一年。我局信访工作在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排除万难,全力以赴,服务于公安工作大局,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信重访专项整治,初信初访及时就地妥善解决,重点人员教育稳控等方面,采取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措施,圆满地完成了工作目标。
一、办理案件情况
分局现有十个执法单位,执法民警58人,法制民警2人,基层法制员10人。基层法制员均由各单位主抓案件质量的所长或副所长兼任。
二、分局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以执法统揽全局,把公安法制建设置于优先发展的战略高度,全面构建“大法制工程”。
执法是公安职能的核心,群众看公安,关键在办案。要全面提升执法水平,必须树立起“以执法工作统揽全局”的意识,把抓队伍、抓业务和抓执法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构建“大执法工程”。
年初分局班子成员就达成了共识,专题对全局的执法工作进行了研究,明确提出全年执法质量务必须达到优秀等次的目标。规定各科、所、队长是部门法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全警动员,统一思想,在此基础上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分析疏理、主动查找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决心逐项整改,从上到下真正把法制工作作为公安工作的生命线,统一思想认识,夯实执法基础。要把法律素质的高低、执法工作的优劣作为考核部门与民警工作的主要依据,在全局上下形成讲法制、重法制的良好氛围,使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成为每一个民警的自觉行为。
为了保证对执法工作的长抓不懈,我分局将法制工作作为民警等级化评定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定每月法制部门对各单位个案质量进行全面评估,列出排名,打出分值,作为当月各单位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规定每季度由法制部门牵头,会同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召开执法工作联席会议,通报该季度各单位执法状况,分析存在的执法问题,形成合力共同解决执法难题;规定每季度由法制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的执法质量考评组,对每个执法单位的执法质量进行全面考核评估。目前,我局法制部门的职责由过去案件审核、执法培训、执法检查、复议应诉扩展到公安法制协调、对基层办案过程实施现场检查指导、执法监督、执法预警、分析通报和法律服务等多项内容,对全力构建“大法制工程”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真抓实干,把提高民警的法律素质作为内强素质的关键措施来抓。
要实现全体公安民警都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目标,不仅要提高专职法制干部的业务素质,还必须通过教育培,提高全体民警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为搞好素质培训,我们抓了三个结合:
三是执法检查反馈与以案释法相结合。
我们充分发挥目前的网络优势,载重发案例,以案释法。由于案例全部来自工作实践,对执法办案起到了很强的指导作用。大练兵活动开展以来,分局法制室在抓好自身练兵的同时,每月主动深入到派出所指导业务练兵,为民警进行法制业务辅导,受到基层民警的欢迎。
二是经常性教育培训与专项教育培训相结合。
法制部门每月都通报各单位当月的行政、刑事案件的平均得分并排出名次,并利用分局例会,结合本月发现的问题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落实整改。同时针对执法中的突出问题,不定期召开兼职法制员会议,进行专项教育培训。今年上半年以来,通过举办讲座、集体研讨、外出轮训等形式,重点学习了《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行政许可法》作了讲解。通过有针对性的专项培训,提高了民警对法律的感性认识,拓展民警的知识面和法律视野,广大民警普遍认为通过专家授课,可帮助民警从不同角度来思考问题,更加全面透彻地理解法律,正确地运用法律。
三是重点教育培训与全面教育培训相结合。
今年以来,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我局将办案单位的兼职法制员作为重点,首先由法制室对兼职法制员进行培训,由各单位先后派遣兼职法制员到法制室进行跟班学习二天;再通过兼职法制员培训本单位民警,实现全员受教育。为确保教育培训的效果,法制室建立了教育培训记录,详细记载教育培训的内容、时间、参加人员。同时,将法制员对本单位开展教育培训情况与所在单位的法制考核挂钩。目前各单位的兼职法制员已成为贯彻实施《程序规定》的骨干力量;带动了本单位的执法水平的提升。
(三)深化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抓好法制工作的着力点。
执法监督是法制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监督的深度和力度如何是衡量法制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使执法监督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是建立健全内部执法监督机制。
我们出台了《某公安局内部执法监督暂行规定》,继续完善了《某公安局执法质量千分制和百分制》,建立统一规范的法律审核制度和绩效考评机制,明晰执法责任,分别建立起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垂直连结、责任连带的领导责任机制和执法责任机制。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执法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所有执法活动负总责;分管负责人为本单位执法活动的具体责任人,案件承办人对所办案件负责,承担过错责任;案件审核审批人对所审核审批的案件承担过错责任;执法监督人员负责对全局所有执法活动的监督,承担监督不力的过错责任。通过各层级执法责任的落实,各环节执法活动的监督,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增强监督效能,不断推进执法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抓好案件审核,强化事前事中监督。
我们修订了《某公安局案件审核规定》,明确了案件审核的范围、程序以及违反规定应当承担的责任,从源头上加强对执法办案的监督;把问题解决在作出结论之前,增强了办案的 准确性。在具体审核方式上,法制部门坚持与主办民警制相结合,实行“面对面”审核,要求治安、刑事案件必须由该案主办民警自己呈报,审核人员当面指出案卷存在的不足,主办民警当场纠错;对疑难复杂案件,实行集体议案,由局领导、法制、办案部门集体决策。
三是继续完善执法质量千分(百分)考核制度,并将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有效结合起来。
202019年底在党局长的提议下,分局班子经过研究论证提出了在我分局实行执法质量千分(百分)考核制度,将考评日常化,考评个案化。经过两年的实践,对我分局的执法质量起到了较大的推进作用。在操作过程中我分局根据实际和民警提出的一些问题,对千分制进行了适当的修改,一是将千分考核计入当月等级化考核;二是将审核监督工作贯穿于案件的全过程,包括立案、送达,执行等均纳入千分制;三是为解决分局涉案上访问题,将涉案上访案件和千分考核结合起来;四是将平时市局各业务部门的一些和办案有关的规定也纳入千分考核,以促进上级各项制度的有效落,比如讯问违法犯罪嫌疑人涉网情况,建立情报资料,开具三联单等制度;五是实行绩效考核,千分制实行以来案件质量明显提高,但部分民警存在办案多扣分多,办案少扣分少,不办案不扣分的错误思想,导致分局办案数量下降,为提高民警办案积极性,六月份经分局班子研究,制定了每逮捕、行政处罚均加分的制度,加分制度实行以来,案件数量有所上升。
四是在执法责任制上,将由落实领导责任向落实全员岗位责任延伸,把目标管理与考评有机结合。
把执法质量的好坏与民警的切身利益挂钩,严格兑现奖惩,真正把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根据分局的要求,我局各个基层执法单位将法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了全所民警的目标考核细则之中,为每一名民警逐人建立执法档案,执法档案中详细列明了该季度该民警主办或协办案件的数量、名称、案件最后得分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情况、法制学习及执法考试情况等等。执法档案对该所民警一季度执法的数量和质量有了准确、详细的记载并与民警的目标考核相挂钩,凡被分局评为较差卷宗的,扣除该案主办民警的相应分值。这样充分发挥目标考核的杠杆作用,大大地激发了民警办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也迫使民警从办案之初到办案终结始终保持在规范化的轨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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