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柏慰忠魂,黄花寄哀思。清明前夕,民政部公布了《烈士公祭办法》,首次做出了对烈士公祭的规范和要求。河北、陕西、江苏等地纷纷展开公祭活动,公祭行动唤起了人们对逝去英烈的缅怀和追忆,更警示着我们勿忘历史、不负今朝。
烈士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气节象征。多少英雄志士为了国家和民族的兴亡、为了后人的幸福生活抛头颅、洒热血、奋发努力、鞠躬尽瘁。
公祭英烈告慰忠魂,需要今人心怀感恩,奋发有为。不忘却历史,才会懂得珍惜当下。先烈不惧峥嵘,以身许国,用鲜血和生命换来了民族独立、国家振兴。今天的我们唯有居安思危,奋发有为,才能用实际行动书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公祭英烈告慰忠魂,并非要大操大办,更不能变为走走过场的形式主义。能否善待烈士的安息之地,还烈士陵园一片肃穆;能否解决烈士遗属的实际困难,切实保障他们的权益;能否广泛的宣传事迹,让烈士精神深入人心,才是公祭之外更值得关注的现实问题。
岁月流逝,英烈忠魂不朽。用公祭向开创今天幸福生活的英烈致敬,更应在公祭中继承英烈们的崇高志向,为了国家的美好明天扬鞭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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