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共同维护小区的房屋结构完好和外观统一,保持环境整洁、优美,维护广大业主的利益,本住宅小区装修公司装修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装修施工人员应严格按照物业公司批准的装修项目和《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中提供的.房屋管线布置图、承重图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增改项目,改变施工图纸,不得擅自变动户内原有的设备及设施,严禁损坏室内的所有承重隔墙。
二、施工期间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避免施工过程中对相邻业主或使用人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晚间18:00时至次日上午8:00时和节假日,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
三、装修施工人员应注意保持楼内公共设施、设备完好,清运建筑垃圾及搬运施工材料要注意不损坏楼梯、电梯、台阶、扶手、栏杆、过道灯、电话中转箱等公共设备、设施,如有人为损坏应照价赔偿,并保持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
四、要严格遵守物业公司的装修规定,装修垃圾应用袋装好,按规定将建筑垃圾倾倒指定地点,不得堆放在公共走道及绿化带内。不许在公共部位乱涂乱划,一经发现从重处罚。
五、施工活动仅限于住宅内部进行,不得在公共场所、走道拌浆、堆物。
六、不要在室内存放过量的易燃、易爆、挥发性强的材料及物品。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消防管理有关规定,做好预防措施加强看管。
七、发生重大事故(伤、亡、火灾)要积极自救,并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告知物业公司。
装修期间,物业公司会进行日常的巡视监管,发现装修施工队有违反上述规定,我物业公示会进行劝阻并要求施工队进行整改,若装修施工队不予配合拒不整改,物业公司有权做出停电、停水,直到停止期施工的处理。由此引起误工等后果,业主应追究装修队的责任。
上海外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xx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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