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甲方按照现有的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指导招生人员在指定区域内设立招生报名处,并对各处招生处工作由本校杨新龙主任进行监督、考核、检查。
第二条:甲方为乙方提供招生所用的宣传资料,包括招生简章等相关招生材料;并对乙方的招生宣传情况和招商业绩进行抽查和指导,各招生报名处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如有违反者,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进出处理,取消招生资格,终止协议。
第三条:有责任对乙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培训。
第四条:甲方在学校网站公布乙方的联系方式,以便当地考生就近到乙方咨询处报名。
第五条:根据招生方案,对业绩突出的给予嘉奖,并确定次年的合作意向。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招生授权后不得为其他任何相关专业学校招生,在招生咨询与宣传中应严格执行甲方的招生政策,遵从甲方的招生规定,按招生简章如实宣传,且节约有效地利用学校宣传资料,在招商期间不得有任何损害甲方名誉的行为,否则后果自负。
第二条:乙方在指定招生区域内必须由固定办公场所及有效地固定联系方式。
第三条:乙方在招生期间必须严格执行收费标准,负责收取本地区学生报名费(标准参照招生简章的规定),若超标收取报名费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经济和法律责任并终止本协议。
第四条: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通过传真、电话,向甲方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报名数据,数据必须详实可靠,报名表必须由学生本人或其亲属详细填写,不得由招生教师代填,否则其报名无效。
第五条:乙方在甲方授权区域内所做的广告宣传等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三、报酬及结算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此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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