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维护武广客运专线等高速铁路安全运营,确保国家财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现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人员、任何机动车、非机动车辆和牲畜等进入高速铁路安全保护区域(防护栅栏)以内。
二、严禁破坏防护栅栏、线路、信号、通信、供电等铁路设备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在高速铁路防护栅栏上开口通行。
三、严禁在高速铁路线上放置、丢弃障碍物或向高速列车抛掷石块、物品击打列车。
四、严禁破坏、拆卸、移动高速铁路设备设施和安全标志或捡拾、拆盗、收购铁路器材。
五、严禁携带高长物体在高速铁路栅栏附近行走,或在线路两侧升放风筝。
六、严禁攀爬、触碰高速铁路防护网,或在高速铁路防护网栓挂物品,或往高速铁路高压线网、防护网内抛扔杂物。
七、严禁在高速铁路安全保护区内违章搭建建筑物。
八、不得在高速铁路线路两侧20米范围内放牧。
九、上跨下穿高速铁路线路的施工或维修项目必须经铁路运输企业同意,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或中断高速铁路列车正常运行,不得阻碍铁路抢险、救援。
十一、严禁行人靠近脱落的铁路电力接触网网线。
十二、发现影响铁路运行安全情况时,广大群众都有义务立即向铁路有关部门报告,由铁路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十三、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高速铁路沿线单位和居民的铁路安全常识宣传教育,维护高速铁路治安秩序。
为了确保广大群众平安、祥和度过春节,坚决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县人民政府决定在 年春节期间开展全县食品安全集中整顿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县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商务、农业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对节日期间人民生活必需品和节日大宗食品,如大米、面粉、油、豆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保健食品、饮料、散装食品等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检查整顿,从严查处销售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标准的食品行为。检查整顿要重点突出学校周边和学校内小卖部是否存在违法销售过期、霉变、“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县内宾馆、饭店、小餐饮、夜市、流动小摊贩卫生状况是否达标和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地沟油的行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行为。
二、未经检验或经检测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并且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较大危害的食品,县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商务、农业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除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理外,还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来自同一产地的该品种食品采取限制进入本县的措施。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严格依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中规定的内容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使用非食品原料作为添加物质,违者由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禁止将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后作为食用油使用或者销售。将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后作为食用油使用或者销售的,由食品药品监管和工商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视情节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食品质量、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食品进(销)货台帐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违者由工商等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处以罚款。
六、坚决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的食品经营者。
七、对于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的各类行为,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从严从快处理。
八、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均有权予以监督、制止和举报( ),经有关部门查实后给予奖励和表彰。
九、本通告自公布之日施行。
年 月 日
全体同学:
近期,学生宿舍区发生数例学生违规翻爬铁门、围墙事件,因发现、劝阻及时,未发生安全事故。
为保障学生安全,学校再次重申:请严格遵守《黄山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黄山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办法(试行)》和相关通知要求,不得翻爬宿舍区铁门、围墙及阳台。
希望全体同学严守校纪,热爱生活,尊重生命,关爱他人。夜晚不要在校外长时间逗留,按时归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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