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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7 来源:乌哈旅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010版]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二○11年三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工程优质、按期完工,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平等协商就 工程施工事项达成一致,且乙方已充分注意、理解本合同各项格式条款的约定,并自愿履行由此产生的全部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1、项目概况 2、合同范围 2.1 主要合同内容

,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2.2 主要施工工序

(1) , (2) , (3) , 以及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做的其它一切准备工作。 2.3 主要工程量

序号 项目 单位 - 1 -

数量 备注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备注 2.4 合同工期

2.4.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完工日期 年 月 日。进度要求(或节点控制工期)具体见下表:

节点工期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完工日期 备注 2.4.2工期延误

如果关键线路的节点工期在发生以下情形之一而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后,工期顺延:

a.重大设计变更; b.不可抗力;

c.由于业主原因要求停工;

d.甲方书面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2.4.3乙方应在发生工期延误造成窝工事实后7日内就延误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书面报告,甲方就相关事项及时向业主提交报告。如乙方未提交或逾意见。

2.4.4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工期不予顺延,且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赶工费用。

2.4.5业主及甲方需提前完成工期时,有关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约定。 3、承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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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合同的施工内容及主要施工工序,乙方同意按 (单价或总价)方式进行承包。本合同 (单价或总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无论工程量是否变化合同价格均不做调整。

若在合柴油)等其它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合同单价或总价均不得调整。 4、合同价格 4.1 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含 %税金),固定总价充分考虑本工程施工的风险,风险费用已含在合同单价中,甲方不再承担由于任何风险引起的费用。 4.3 税费的承担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费等均由乙方承担,税金 %;甲方负有代扣代缴的义务,并在乙方每月进度款结算中扣除。其他税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由乙方自行缴纳。 5、双方权利与义务 5.1 甲方权利与义务

5.1.1甲方负责工程施工期间工程总进度计划安排、组织、协调工作及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的管理、监督、检查。 5.1.2甲方负责并提供施工场所。

5.1.3甲方负责组织相关施工图纸的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交底工作。 5.1.4甲方负责组织现场调度会,协调现场施工。

5.1.5甲方负责与业主、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的各种工作联系(包括协商、签证等)。

5.1.6甲方负责向乙方发布书面开工通知,并向乙方下达承包工程总体进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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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月工程进度计划及周进度计划。

5.1.7甲方有派专业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指导和监督的权利。 5.1.8就承包工承担,乙方同意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5.1.9甲方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5.1.10甲方负责对乙方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审核、计价结算,并按业主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工程款的支付。

5.1.1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管理及施工人员。 5.1.1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程质量等级、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维护、初验、检查和返工、终验进行检查和监督。

5.1.13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工作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乙方采取整改措施。

5.1.14双方约定甲方的其他权力与义务: 。 5.2 乙方权利与义务

5.2.1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乙方应组织人员接受甲方的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交底。

5.2.2乙方负责组织人员研究和熟悉施工图纸、按照施工总布置要求、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5.2.3乙方负责按规定每月 日向甲方提交已完成月工程量统计报表。 5.2.4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工程实际进度不满足计划进度要求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整改措施和方案,经甲方批准后执行;但并不免除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和应由乙方承担的一切损失责任。

5.2.5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施工调度及甲方转发的业主或监理工程师与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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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直接致函业主或监理工程师,不得直接从业主处收取工程款。

5.2.6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和甲方相关规定及制度,乙方必须严格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管理,并及时提供相关各种见证资料及记录,对所属员工及因其过错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等负责。

5.2.7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持证上岗规定,确保所属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技术岗位人员、特殊工种工人均应持有通过国家或有关部门统一考试或考核的资格证明。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将人员持证情况及有关证件复印件一并报送甲方备案。

5.2.8为确保合同履行,乙方必须于 年 月 日前按照本合同14.1条要求安排人员进场;并向甲方书面报告,便于甲方组织现场检查。 5.2.9为确保合同履行,乙方必须于 年 月 日前按照本合同14.2条安排进场设备,并保证进场设备完好率达到 %以上。在设备进场后 日内及退场前 日内,乙方均须将设备情况书面报送甲方,便于甲方组织现场检查验收。

5.2.10乙方应按甲方与业主的主合同、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规范及甲方提供的图纸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及安全等满足合同要求;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甲方要求,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5.2.11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看护、保卫及未完工程的安全工作,按时向甲方移交工程。保护期内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修复。

5.2.12乙方应对在保修期内承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如乙方未在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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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的时间内进行修理的,甲方则有权另行指定第三方修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直接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5.2.13如承包合同工程跨年度,乙方应在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应证书年检或到期更换新证书后 日内将通过年检或更换的新证书复印件(需加盖乙方单位公章)送交甲方备案。

5.2.14乙方确保其施工人员工资及时发放,并配合甲方对其施工人员工资发放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工作。

5.2.15乙方负责其施工人员的培训、安全教育、持证上岗、职业病防治、工资发放、各种社会保险、伤亡事故处理、劳动争议等事宜,并负责因其施工人员作业不当给第三人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赔偿。

5.2.16乙方必须为其施工及管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或雇主责任)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5.2.17乙方应该及时提供年度及完工清算资料,以备甲方审核。 5.2.18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其它任何活动。

5.2.19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明确不予补偿或赔偿的事项,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补偿或赔偿要求。 5.2.20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经充分了解到施工现场条件及自然地理环境的风险,并承担由该风险所带来的损失和责任。

5.2.21乙方确认 为本合同工程项目经理。乙方依据本合同发出的请求及通知,必须由分包项目经理或授权代表签字,否则视为无效。

5.2.22乙方的分包工程项目经理须常驻工地或委托工地全权代表,全权负责乙方施工进度、质量、技术、安全、结算、民工管理等职责,分包工程项目经理离开工地时,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单位请假,经甲方单位同意后方可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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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地。

5.2.23乙方已全面了解并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及指令。

5.2.24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包括再次分包、事实上的转包等)。

5.2.25乙方须按照合同及甲方的管理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施工技术措施、施工报表、施工原始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等相关资料。如不能按时提供资料,甲方有权暂停给乙方的工程款结算和支付。

5.2.26双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 6、施工辅助设施 6.1 施工供水

a(甲方供应)甲方设置施工用水的主管路至工作面 米处,由 方装表计量,并经甲方验收确认。乙方负责该点到工作面的支线管路的安装、维护及拆除,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主管路由甲方管理维护。每月甲方按 元/m3的价格和实际用量在工程款支付时予以扣除。

b(自备)乙方自备水源时,其水池/泵站到各工作面的整个设施安装、拆除方案要报经甲方批准,并由乙方负责日常维护和承担运行安全责任及费用。

6.2 施工供电

a(甲方供应)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 (电压或容量)的电源端口(盘柜)至 处,由 方在端口处装表计量,并经甲方验收确认。乙方负责该点到工作面的支线安装、维护及拆除,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甲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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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另行支付。主线路由甲方负责管理维护。结算时每月甲方按 元/KWh的价格和乙方实际用量在工程款支付时予以扣除。

b(自备)乙方自备电源(备用电源)时,其发电站(机)到各工作面的整个设施安装、拆除方案要报经甲方批准,并由乙方负责日常维护和承担运行安全责任及费用。 6.3 施工用风

a(甲方供应)甲方设置施工用风的主管路端点至距现场作业面 米处,该点以上管路由甲方管理维护,该点以下至工作面的支管路由乙方安装维护并拆除。结算时甲方按 元/立方米的价格和乙方实际用量在工程款支付时予以扣除。

b(自备)乙方自建自营施工用风系统,其压气站(含移动式)、供水站、池(含移动式)和相应管路设施布置要符合甲方现场总体要求并报甲方批准,同时做好日常维护。 6.4 现场施工道路

a(甲方提供)甲方按工程主合同要求(另见图表)向乙方无偿提供如图所示的施工道路,该道路的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完工退场时乙方将道路及道路设施恢复为起始状交还给甲方。

b(自建)乙方自建临时施工道路要事前报甲方批准并符合甲方总体现场要求和技术要求,同时应无偿提供给业主、监理、甲方和其他施工方使用。 6.5 施工住房

a(甲方供应)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临时房屋 平方米。使用期间,其上述区域内的安全责任、文明建设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若有偿使用临时房屋,每月由甲方按 元/m2向乙方收取费用。生活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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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KWh,生活用水 元/m3按表计量收费。其以上费用在工程款支付时予以扣除。

b(自备)乙方自建住房或营地(包括其它临时设施和场地)要符合甲方现场的总体要求并报经甲方批准,该住房或营地的安全责任和文明建设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

6.6 其它: 。 7、材料供应

7.1本合同工程施工所需的统供材料(见下表),由甲方按约定消耗量向乙方有偿提供,按月进行核销,且超耗部分的材料按核销日市场价(含采保费、运杂费;若采购时价格高于核销日市场价,则按照采购时价格计算)加计 %费用收取材料款。

统供材料表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统供价格 备注 7.2上述统供材料,乙方必须提前 天向甲方报送使用计划;使用时由乙方书面授权指定专人出示身份证明到甲方指定的仓库(或地点)进行调拨,发生的转运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

7.3若属构成工程实体的其它主要材料 ,乙方必须委托甲方代为采购。并提前 天向甲方报送使用计划,材料价款为采购价格 加 %采保费、运杂费,在每次工程结算时予以扣除。

7.4乙方从甲方仓库领用的材料,出库后材料管理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领用及采购材料的堆放和管理要符合甲方总体规划的要求,并且按甲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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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要求设置标识。

7.5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目所需的特殊材料: ,由甲方统一管理,并服从甲方有关特殊材料的管理制度。 7.6周转性材料的管理

乙方自备周转性材料必须在甲方物资部门进行备案,退场时由甲方物资部门对其周转性材料进行核实,办理周转性材料退场的相关手续。

乙方使用甲方周转性材料另行签订租赁协议。

7.7乙方领用的材料仅限在本合同工程中使用,不得改变其材料的用途。否则应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7.8其他: 。 8.施工设备

8.1本合同工程施工时由乙方自备的设备 ,并按甲乙双方约定按时进场(按照本合同第5.2.9条及第14.2条要求)。乙方施工设备进场后,应通知甲方现场书面认定并备案。乙方施工设备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离开现场,否则应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8.2乙方设备停放与管理要服从甲方现场总体要求,不得随意进出特定区域和乱停乱放。

8.3乙方使用甲方设备,必须书面申请,由甲方统一安排,并签订租赁合同,双方按租赁合同进行管理和结算,乙方应每月向甲方上报运行记录。零星使用甲方设备由甲乙双方协商确认计量方式及台时费标准,费用在工程款结算时扣除。

8.4对于甲方零星使用乙方机械设备,由甲方 部门签证及 审查后按第8.3条同等原则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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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乙方每月应将自有主要设备的完好、使用、维修等情况上报甲方 部门,供甲方对施工资源与生产进度进行及时分析和掌握。

8.6乙方施工设备应安全装置齐全、性能可靠,其施工设备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使用甲方施工设备造成损坏的,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 8.7其它: 。 9、质量要求 9.1 质量目标与要求

本工程质量标准按 执行,工程质量全面达到设计要求和标准。其中:单元验收合格率 %,优良率达 %以上,工程综合验收质量评定达 标准。

(依据主合同条款补充具体工序的标准、要求) 9.2 质量检查与验收

9.2.1乙方应确保承包工程的质量达到约定标准,并就承包工程向甲方承担主合同相应项目约定的甲方应承担的义务。

9.2.2本合同工程所约定的工程范围内施工测量由 方负责(包括按规定填报资料),费用由 方承担(视工程项目具体情况约定)。

9.2.3本合同工程所约定的工程范围内施工检验、试验由 方负责,费用由 方承担。

9.2.4乙方须允许并配合甲方或监理工程师进入乙方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工程具备覆盖、隐蔽条件或达到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要求时,乙方必须在自检合格以后,及时申请甲方验收。乙方的施工必须经过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工程师的检查、验收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并签字盖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甲方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乙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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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5工程经甲方验收后,仍需业主、国家或地方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视为正式验收。

9.2.6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进行返工或修理,使工程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未进行整改,则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整改,并有权将发生的全部费用直接从乙方结算款项内扣除。 9.2.7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本工程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 9.2.8本合同提前解除的,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工程质量责任。 9.2.9其它: 。 10、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0.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遵守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和现场防护要求,确保施工安全。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见附件 C ,并应向甲方缴纳安全保证金。乙方发生安全事故及重大环境事故,该保证金不退还。

10.2乙方负责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作业安全以及消防、防汛和抗灾等工作。乙方必须配备合格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名、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名,加强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10.3乙方必须对所属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并随时接受甲方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由于乙方违章作业或安全措施不力等原因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0.4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及安全生产作出指导,并对其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以及按甲方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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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若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0.6乙方在施工现场内必须使用合格的安全保护用品,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10.7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时,乙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及时抢救伤员,并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减少损失,同时须立即报告甲方。

10.8乙方必须为其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或雇主责任)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须将保单复印件在签订合同后 天内报送甲方备案。超过 天未办理保险的,由甲方代为购买,费用在工程款支付时扣除。

10.9乙方应教育其施工及管理人员遵纪守法,服从工地各种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工地的社会治安,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做好施工工地和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0.10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度。乙方应保持自己生活区及施工区内的环境卫生,并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本合同工程完工退场时,要清理施工场地和生活住地的垃圾,保障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10.11非甲方原因,乙方遭受到财产和人员(包括乙方雇员、乙方施工范围内其他人员)生命、健康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因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交纳的安全保证金不予退回。由第三者造成乙方的生命财产损失的由第三者负责,由不可抗力造成乙方的生命财产损失的由乙方从保险公司的赔偿中补偿,甲方给予协助,不能补偿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10.12其它要求: 。 11. 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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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职业健康

11.1.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与甲方签订《职业健康安全责任书》,见附件 D ,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1.2乙方应为自己雇用人员配置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尘面罩、雨衣、雨鞋等劳动防护用品。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1.1.3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防护标准和防止污染环境的要求组织施工,按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并承担由于自身有关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11.1.4其他要求: 。 11.2 环境保护

11.2.1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区域或有害因素等环境问题需要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时,乙方应提出安全、环境防护措施方案,经甲方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2乙方对固体废弃物进行控制,工业垃圾按照指定要求进行堆放弃渣,生产生活产生的废弃物分类收集,统一处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危险废弃物/不可回收的废物/可回收废物分类收集、按规定统一处理。

11.2.3乙方对危险化学品、放射源实行有效管理、专人负责,放射源实行有效存放,专人负责,有效控制。

11.2.4乙方对生产生活废水做到规划管理,污水排放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和满足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不污染河域环境,生产生活废水必须经沉淀池、化粪池、隔油池处理。

11.2.5乙方在工程项目设计要求范围内进行施工,不发生施工设计规划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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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破坏环境保护性质的施工行为。

11.2.6乙方对工作生活场所大气污染环境因素(源)进行控制管理,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11.2.7乙方生产、施工场界噪声控制指标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标准。

11.2.8乙方应加强节能降耗,控制高能耗设备和超产品能耗设计性能设备的使用。

11.2.9乙方负责教育本单位现场工作人员,不断提高环境意识。

11.2.10乙方应确保本单位在施工活动中遵守国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和法规。

11.2.11乙方应遵守甲方环境管理规定,适时接受并配合甲方对环境管理工作实施的监督检查活动。

11.2.12其他要求: 。 11.3 责任划分

乙方如发生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污染等事故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同时接受甲方、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承担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对此作出的责任追究及处罚。 12、技术条款

对于非临时工程以甲方与业主主合同有关本合同项目的技术要求为准,对本合同同样有效;对于临时工程以甲方对本合同项目的技术要求为准。详见附件 E 。

13、乙方人员工资保障措施 13.1乙方施工人员工资发放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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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为确保乙方施工人员工资及时发放,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其施工人员工资

13.2 工资保证金

乙方同意:由甲方在每月结算中按当月工程款的 %扣留其员工工资保证金,如合同执行中发生拖欠员工工资需由甲方代为支付时,甲方有权从工资保证金中代付;如乙方未拖欠员工工资,提取的保证金分别于每年7月和次年1月返还累计扣留额的 %,剩余部分待工程完工验收且无拖欠员工工资情况时全部返还(不计利息)。 14、资源配置

乙方投入的人员及机械设备必须满足工程项目实施的要求,并为其承诺投入的人员、设备负责。当乙方资源配置影响承包项目实施时,甲方有权要求增加人员及设备等资源的配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4.1 人力资源投入

序号 岗位 数量 进场日期 简要工作业绩 备注 14.2 机械设备资源投入

序号 设备 型号/规格 数量 进场日期 现在何处 备注 15、施工协作

15.1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业主、监理要求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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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15.2乙方按约定完成施工作业,必须由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工作或确保乙方获得第三方的配合。 15.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有关的管理制度。

15.4其他要求: 。 16、计量原则及工程量确认 16.1 计量原则

16.1.1甲方按施工设计图纸及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和标准为依据,对乙方已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进行验收、计量。隐蔽工程部分,乙方须通知甲方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办理现场签证方可计量。

16.1.2乙方按照设计图纸实际完成的、符合合同质量要求的、经甲方确认的工程量才能作为结算的依据。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或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不免除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的责任(含业主、监理的罚款等)。对于规范允许的超挖超填工程量已计入单价

17.2.4原则上工程款支付与业主给甲方结算同步同比例支付,工程余款根据业主给甲方实际支付一次或分期支付(不计息)。

17.2.5若本合同工期超过12个月,则在每年1月份须对前一年的完工项目进行清算。乙方能够按合同履行义务,在年度清算时,返还已扣留履约保证金的 (不超过25%)。

17.2.6乙方雇佣人员工资保证金返还按照本合同13.2条执行。

17.2.7在本合同项目施工结束后,乙方按期足额发放了本单位工人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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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清理完自己的债务后,甲方在 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不计息的剩余履约保证金。

17.2.8施工期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在完工验收后,甲方在 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不计息的安全生产保证金。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保证金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书规定进行部分返还或罚没处理。

17.2.9在本工程保质期届满后 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不计息的质保金。 18、变更

18.1施工中如需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应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施工。

18.2在紧急(防洪、抢险、救灾等)情况下,乙方应立即执行甲方的变更指令。

18.3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否则,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8.4 变更处置原则

a若变更引起工期变化时,则按以下原则调整工期:

若变更需要延长工期时,应按第2.4.2、2.4.3款的规定办理; 若变更使合同工作量减少,甲方认为应予提前变更项目的工期时,由双方协商确定,但确定的完工日期不得晚于业主对该项工作批复的完工日期。

b 若变更需要调整合同价格时,则由双方协商确定新的单价或合价,并签订补充协议。

19、竣工验收与完工结算 19.1 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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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1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由甲方在 日内组织验收。若由于业主、监理原因不能及时验收,乙方应予充分理解,不能以此要求增加任何费用,但甲方应该积极协调,尽快组织验收。

19.1.2如乙方所完成工程质量,经验收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乙方应负责无偿返工或修复。乙方如未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返工或修复时,由甲方组织人员返工或修复,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质量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直至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否则,由甲方组织人员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19.1.3乙方应注意成品的防护工作,不以中间交工验收免除乙方成品的保护责任。

19.1.4其他要求: 。 19.2 完工结算

19.2.1完工结算时,乙方须递交证明不拖欠雇佣人员工资的文件、已完成与工程有关债务的清算文件、与项目部各部门手续清理文件、质量证明文件、完工工程量统计表、完工结算统计表等其他甲方认为应该递交的相关文件。 19.2.2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相关文件,在 工作日内审查完毕,无误后再进行完工结算,乙方递交的工程量统计表经乙方签字、甲方审核后生效,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19.2.3经完工验收合格后, 天内双方完成完工结算。 20、质保期

本合同质保期为 年,时间从完工验收之日算起。 21、担保及保险

21.1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5.2.16条及10.8条的要求为其进场人员办理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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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受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中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a.人员的伤亡;

b.承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21.3 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发生以下各种风险造成的损失和损坏,均应由乙方承担风险责任。

a.由于乙方对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照管不周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b.由于乙方的施工组织措施失误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c.由于乙方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2、暂停施工与补偿

由于施工工序、施工工艺及进度安排的暂停施工引起的误工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甲方不再另外承担暂停施工的施工人员、设备停工补偿。

发生暂停施工事件时,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将暂停施工发生的人员、设备尽可能协调分流到其它施工工作面施工,减少因暂停施工发生的施工人员、设备的窝工。

本工程对业主原因、甲方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均不予补偿。 23、违约责任 23.1 甲方违约责任

23.1.1若由于甲方原因,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付款,承担延期付款部分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由于业主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按期支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予充分理解。

23.1.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乙方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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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3双方约定的甲方的其他违约责任 。 23.2 乙方违约责任

23.2.1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或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发生合同列举的健康、环境、安全等事故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责任的,每发生一起承担违约金 元至 元。

23.2.2乙方不得转包本合同范围内工程或施工工序。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还应承担违约金 元及由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失。

23.2.3由于乙方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但乙方应承担违约金 元及甲方由此发生的全部损失。甲方根据乙方履行情况推断出乙方无力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经甲方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后 天内仍未提供确保合同履行的措施、方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还应承担违约金 元及由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失。

23.2.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逾期的,乙方应按逾期天数以 元/天向甲方计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

23.2.5乙方在施工中发生并被甲方认为有重大偷工减料行为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金 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乙方应承担返修及赔偿损失责任;当乙方质保金不足以充抵的,以履约保证金充抵。造成工期逾期的,按23.2.4条执行。

23.2.6如发生乙方拖欠雇员工资,乙方同意甲方从其工资保证金或工程款中扣除直接支付给乙方雇员,同时乙方应承担违约金 元。

23.2.7如乙方煽动所使用的农民工闹事或因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聚众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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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时,均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由此增加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乙方履约保证金和工资保证金不予退还。 23.2.8双方约定的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 。 23.3违约金总额限制

本合同执行期间对乙方有关的违约金总额不得大于合同额(完工结算总额)的 %。

24、不可抗力及免责条款 24.1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其他不可预见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直接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外部力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结束后 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损失情况和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4.2免责条款

若业主未能按时支付甲方工程款,乙方应充分理解,不能因业主原因造成甲方未能按期支付而视甲方违约。 25、争议与仲裁

25.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果时,须向甲方法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5.2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不得影响与争议无关或不受影响义务的履行,但经甲方同意的不在此限。若乙方因争议暂停施工,且经调查后被认定为理由不充分的,乙方不得就暂停履行部分要求延长履约期限或免除合同责任,并应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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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合同解除与终止 26.1合同解除

26.1.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 日通知违约方。

26.1.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甲方与业主的合同终止,则甲方与乙方合同自然终止。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 天内办理退场,甲方根据业主赔付情况支付乙方已完工程未支付的工程款。

26.1.3因不可抗力或因业主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缓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26.1.4发生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解除合同的情况时,可以解除合同。 26.1.5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现场。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26.2 合同终止

自合同双方当事人履行完毕合同全部义务,包括乙方向甲方交付符合约定的竣工工程,甲方支付完毕竣工结算价款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7、特别约定

27.1甲乙双方的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各自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负责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其他人员未经书面授权签字无效。 27.2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应负责缴纳地方政府规定征收的税费(如地方税、暂住费等)。

27.3因甲方企业文化建设需要,乙方人员、设备使用甲方标志时,不代表设备为甲方所有,也不代表乙方人员与甲方有任何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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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乙方应按甲方的质量、环境、健康要求和认证体系运行,执行甲方相关的体系文件和管理办法,并签订《职业健康安全责任书》。

27.5甲乙双方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系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须按其规定执行。

27.6甲乙双方应签订《保廉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其规定。

27.7本合同履约中甲乙双方往来的通知、指示、要求、确认、决定等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口头通知,后补充书面材料;并应送达约定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27.8本合同中的:

主合同为: ; 业主指: ; 监理指: ; 设计指: 。 28、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正本2份、副本 份,正本甲乙双方各1份,副本甲方 份、乙方 份。

本合同签订地为甲方法人住所地: 省 市 区(县) 合同附件

A法人授权书 B工程量计价清单 C安全生产责任书 D职业健康安全责任书 E技术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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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保廉合同

G乙方资质证明材料

H双方认为应该补充的其他材料

甲方:( 项目部全称) 乙方:(营业执照中名称,全称)

(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 25 -

附件二: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说明

1.合同条款说明

第2.1条主要合同内容包括分包项目的边界条件,其描述尽可能准确清晰。第2.2条主要施工工序应按照分包工程分项目列出各主要工序,是否包括分包合同工程范围内的施工测量应予明确。第2.3条主要工程量按照分包工程分项目填入表中。第2.4条中开工日期、完工日期及分项工期必须满足主合同的要求。若主合同无要求,在签订分包合同时也应根据生产计划安排确定施工进度要求,便于分包合同的履行。

第3款分包方式明确本协议属于固定单价合同还是固定总价合同,对于固定单价合同应该采用预估的合同工程量计算合同规模。有关合同价格是否因材料价格调整而调整,其合同条款中应根据主合同要求进行修改。

第4.1条应明确是暂定合同价格,还是固定总价;若为暂定合同价格,应说明本合同价格不作为结算支付依据。第4.2条合同单价表另附工程量清单,明确单价为含税单价/不含税单价;若为不含税单价则后面涉及税率部分应作相应修改。含税单价的税率与主合同税率相同。若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则删除“4.2合同单价”。“合同单价见附件B《工程量清单》。合同单价……”修改为“合同总价见附件B《工程量清单》。合同总价……”。第4.3条本条应明确甲方代缴税率及乙方承担的税费。若合同为不含税价格,本条应修改为“合同价格不含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费;但其他税费已包含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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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合同价格中,由乙方自行缴纳。”

第5.1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中5.1.6及5.1.14条可以依据双方协商做出修改。第5.2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中5.2.13及5.2.26条可以依据有关分包的管理制度(如分包项目工期不超过12个月等规定)或双方协商做出修改。

第6款施工供水、施工供电、施工供风、施工道路、施工营地可以是甲方有偿供应、也可以是乙方自备建设;也可以是施工区水、电采用甲供,生活区部分水电采用乙方自备。双方可根据分包工程的实际情况作以删改。但是无论采用哪种形式,均应明确费用是否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

第7.1条若统供材料部分为业主或甲方供应,应确定其价格、用量指标、领用规定、核销方式;对于约定消耗量,可根据分包项目工程量清单,另附统供材料单耗表作为合同附件。不仅对超指标领用的材料所形成的价差由乙方负责承担,且超耗部分的材料按核销日市场价(含采保费、运杂费;若采购时价格高于核销日市场价,则按照采购时价格计算),加计 5-25 %费用计算材料费。第7.3条若属构成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如型钢、钢绞线等,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在合同中明确)。第7.5条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目所需的特殊材料(如火工、燃油、有毒化工、特殊化工和其他特殊材料,根据实际情况在合同中明确)。第7.7条乙方将领用的材料改作其它用途,承担的违约金不得小于涉及材料款的50%、也不应大于涉及材料款的150%。

第9.1条中质量目标必须满足主合同要求,并根据主合同条款补充具体工序的标准、要求。其他质量要求如:光面预爆破半孔率、超挖控制、平整度、垂直度、完好率等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可以增加。

第10.2条依据合同内容提出乙方的安全管理人员要求。第10.8条双方协商后确定乙方将保单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甲方备案。第10.12条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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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合同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双方补充填写。

第11.1.4条、第11.2.12条双方依据主合同补充填写。

第12款若分包工程属于非甲方临建项目,则与本协议有关的主合同技术条款对本协议同样适用,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若分包工程属于甲方临建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也应明确技术要求。

第13.1条各项目部(施工局)根据具体情况可选择其中的一种形式,也可做一定删改。第13.2条无论乙方人员工资采取哪种发放形式,此条都是必须有的。乙方雇用人员工资保证金的扣款比例不低于主合同的要求;若主合同没有要求时,则工资保证金扣款为结算款的3%~10%。在规定的时间内,经检查乙方不拖欠雇员工资,则返还金额为当期累计工资保证金的50~75%。

第14款乙方计划投入主要人员及机械设备必须填写,且必须满足分包项目实施的要求;若资源配置不满足施工要求、影响项目实施时,甲方有权要求增加人员及设备配置。

第15.4条依据协议项目的实际情况,双方可以确定其他的协作要求。 第16.1条可以根据本协议的专业性质增加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计量方法和标准。

第17.1条采用甲乙双方确定的结算方式,可以是按月结算或按工程进度分阶段结算。若本合同设预付款,则应说明预付款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及扣回时间方式等。第17.2条结算中扣除的质保金、履约保证金及乙方雇用人员工资保证金的比例不低于主合同的规定;安全保证金、廉政保证金等其他保证金扣款在本条中要有明确的扣留比例,并不低于主合同的规定。各项目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结算款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乙方交纳现金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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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或乙方采用自有设备抵押担保等形式要求乙方履约担保。无论采取哪种形式,合同中都须约定。

第18款为变更程序及变更项目价格的确定。在签订协议前可以依据主合同相关条款对其进行补充或修改。

第19.1条必需说明竣工验收的程序、乙方的任务及应递交的资料。第19.1.4条可以依据双方协商增加。第19.2条合同项目已经完工、已通过验收,乙方递交了完工结算有关资料后进行完工结算。

第20款若该分包项目的缺陷责任期在主合同有规定时,应按主合同规定执行;若该分包项目为临建项目或零星项目等,应由项目部(施工局)根据项目情况,确定缺陷责任期,在分包合同中明确。

第21款建筑工程分包商必须为其雇员购买保险,并将保单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代为购买,费用在结算中扣除。

第22款依据主合同对暂停施工是否补偿进行修改。若业主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且主合同没有相应补偿条款的,本合同对所有的暂停施工也不做补偿,必须在合同中应予明确。若补偿,双方协商确定补偿原则及费用计算办法,且应在合同中应予明确。以下22.1、22.2、22.3可作为对乙方误工补偿的参考条款:

“22.1暂停施工

由甲方发布暂停施工的书面指令,并取得甲方对暂停施工人员、设备实物量的签证。否则,暂停施工人员、设备费用补偿的要求将不予受理。

持续时间少于7个工作日的暂停施工事件,不予补偿,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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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补偿范围

人员窝工:指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直接从事本合同项目实施的人员在连续7个工作日以上(不含7个工作日)暂停施工(但乙方管理人员不计算)。

设备窝工:指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乙方直接从事本合同项目实施的机械设备在连续7个工作日以上(不含7个工作日)暂停施工。 22.3 补偿标准

补偿费用由施工人员停工补偿费、施工设备停置补偿费(含管理费和税金)构成。

施工人员停工费补偿=人数×停工时间×补偿单价 其中:

人数——按甲方现场签认的作业面实际停工人数计,不计管理人员。 停工时间——从连续暂停施工第四日算起,按工日计,每8小时计1工日计算,每人每个日历天只计1个工日。 补偿单价——按工日计,综合按 元/工日计算。 施工设备停置费补偿=设备数量×停置时间×补偿单价 其中:

设备数量——按甲方签认的作业面实际停工的施工设备计,以不同规格、型号的设备统计。

停置时间——从连续暂停施工第四日算起,按台班计,设备每停置1天折合1个台班。

补偿单价=台时基本折旧费×6小时×综合费率

机械台时基本折旧费可采用国家有关权威部门颁发的机械台时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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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费率为 %,含管理费和税金。”

第23款甲乙双方的违约责任,可以依据双方协商增加23.1.3条、23.2.7条。第23.2.4条乙方工期违约金不低于甲方主合同的要求,主合同没有要求的双方协商确定标准。第23.3条规定本合同执行期间对乙方所有的罚金总额不得大于合同额(完工结算总额)的5~15%。

第24款是对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置。

第25款双方解决争议的方式:协商和诉讼,可以依据协商情况进行修改,无论选择何种方式,诉讼地点应该表明为甲方法人注册地。

第26款双方发生违约事件、或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及发生任何影响协议继续执行的事件,均可解除协议。

第27.8条依据实际情况填入相应内容。 2.使用说明

2.1各单位在使用《范本》时要根据本说明,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或全文录用,或在本范本各条款具体内容的基础上作适当修改、增加,使合同更具体、更全面、更切合实际。

2.2施工合同应按合同管理要求填写合同编号,补充合同应填写合同编号。合同编号须连续。合同编号要求:

编号:ZS×××-×××-[20××]- ×××号

① ②

③ ④ 注:①为公司缩写,如中国水电四局有限公司:四局;

②为项目名称的缩写,如溪洛渡水电站:溪洛渡; ③为分包合同签订的年份; ④为本年度分包合同签订的序号。

如水电四局有限公司溪洛渡施工局2009年签订的第8份分包合同的合同编号为:ZS四局-溪洛渡-[2009]-008号,本合同的第1份补充合同编号为ZS四局-溪洛渡-[2009]-008号补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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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施工合同“甲乙双方单位名称”及“工程名称”必须填写全称。

2.4本范本中规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名”同时以两种方式签署,即:印刷体和手写体。

2.5合同正本必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使用钢笔或签字笔手写体签署,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2.6合同应盖骑缝章,分包商法人代表或委托授权人应对合同的每页小签,包括合同的附件。

2.7本合同条款说明的有关数据及数据范围仅供参考。 2.8本合同《范本》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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