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三湖三河水环境治理--巡司河流域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工程。为加强工程在施工期间对地下管线的安全保护工作,确保地下管线设施的正常运行,特作如下承诺:
1、在组织施工的全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地下管线保护的各项规定。
2、施工前按规定查询和取得施工区域内的地下管线资料,并与管线业主单位协调,签订保护协议;
3、采用科学的手段和现代探测技术对施工范围内的地下管线进行勘察;
4、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对管线保护的技术措施; 5、在事故应急预案中明确管线保护的应急救援预案; 6、遇到地下管线情况不明的,探明地下管线具体情况并与管线业主单位协调,签订保护协议后再行开工;
7、施工中严格落实文明施工要求,如发现管线与掌握管线资料不符,可能对地下管线和管线维修产生影响的,立即停止施工并向管线业主单位报告;
8、因施工作业造成地下管线破坏的,积极配合管线业主单位进行修复,并承担全部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我单位将切实履行上述承诺内容,若有违反,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承诺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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