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病假请假程序及管理规定

病假请假程序及管理规定

2021-01-17 来源:乌哈旅游


病假请假程序及管理规定

一、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而不能坚持上班者,经有权责的领导批准并安排好工作的情况下可请病假。

二、请假手续及审批权限:

1. 员工请病假,本人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由部门负责人发起请假流程,同时应出具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证明(包括病历、医生建议休息书和所在诊断医院药费单据),征得同意后安排好工作后方可休假。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有一天的审批权;超过一天以上的须总经理批准。休假申请单经批准后均需交行政部备案。

2. 部门负责人以上的管理人员请病假,本人应提前发起请假流程向总经理提出申请,同时出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征得同意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休假。休假申请单经批准后均需交行政部备案。

3. 6.2.3 部门经理及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请病假,本人应提前发起请假流程及医疗机构证明报呈总经理批准,并安排好工作的情况下方可休假。

4. 对于遭遇偶发或突发情况,需临时休假或无法书面请假的员工,本人应及时与具有审批权限的领导进行口头或电话联系,在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可方休假。休假结束后必须在二日内办理补假手续。

5. 对于未经批准擅自休假、未按规定履行补假手续或弄虚作假,伪造病历者按旷工考核。员工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进行休假,不得超假。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返回,必须事先履行续假

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6. 病假期间薪资待遇:病假工资的支付基数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不能提供该完整证明的按事假处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