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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策略研究

2022-03-07 来源:乌哈旅游
区域治理ON THE WAY我国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策略研究

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与政法学院 张洋

摘要: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社会矛盾纠纷也日益凸显,如何处理社会矛盾、发挥社会矛盾的积极作用尤为重要。当下中国的社会矛盾纠纷呈现的特征有:种类多样,矛盾主体多元化;数量多,规模大,扩张速度快;社会矛盾错综交织,呈现积聚效应和转嫁效应;诉求方式整体相对温和;网络助推效应显化,矛盾生长空间扩大。化解社会矛盾的策略有建立社会矛盾预警系统,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完善公共利益沟通机制。

关键词:社会矛盾;社会纠纷;化解策略中图分类号:B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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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标识码: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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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2096-4595(2020)24-0281-0001

域中社会矛盾产生、发展和演变的一般过程,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演变状况的模型和社会风险的评价标准,实时识别和跟踪预报社会矛盾的发展变化情况,及时预测矛盾发展的程度和危害社会的可能性,从而及早发现和化解社会矛盾。

首先是广泛收集社会矛盾事件的相关信息,汇总信息并依此建立社会事件数据库;其次是采用科学的数据分析工具和方法,对社会事件数据库进行挖掘,对各类信息甄别和分类,确定有用信息。最后根据挖掘结果,建立与现实相符的社会矛盾预警的相应模型或指标体系。

(二)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

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ADR)可以有效解决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ADR程序更加简便快捷,可以充分利用有限资源,强调矛盾当事人的自主性,降低纠纷解决的个人成本和社会成本。政府要调高行政调解机制的效力,从公共政策方面创新行政调解机制,完善ADR机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机制,构建良好的纠纷解决环境和机制。

(三)完善公众利益沟通机制

首先,必须进一步改革媒体沟通机制,及时吸纳公民意愿,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的理性利益诉求,降低政府和社会公众因信息交流渠道不畅通而发生矛盾甚至冲突的可能性。其次,必须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和共享机制,积极促进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结合,利用现代社交化平台发布即时信息,以保障相关信息的公开和共享。最后,必须进一步建立健全沟通协商机制,使公众能够围绕自身利益进行合理合法的表达,从源头处化解社会矛盾。

参考文献

[1]张帆.转型期社会矛盾的成因分析及预防协调机制研究[D].重庆:重庆理工大学,2010.

[2]范愉.纠纷解决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

[3]金振吉.转型期社会矛盾及其化解[J].社会科学战线,2011(3):163-170.

一、引言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的出现具有必然性。社会矛盾纠纷展现出广泛性、群体性和复杂性。失业增加和再就业困难,社会财富分配不公,纠纷不断的拆迁和医患问题,司法不公问题,都是社会矛盾的直观表现。

怎样妥善解决社会矛盾纠纷对于社会向前发展、实现伟大的“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在不同发展时期累积和新增的社会矛盾纠纷,都值得我们提高警惕,从源头处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

二、我国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现状

种类多样,矛盾主体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普遍存在于各个领域,如经济层面的城乡矛盾、贫富矛盾、劳资矛盾、征地拆迁问题等;政治层面的官民矛盾、司法不公等现象;社会层面的医疗纠纷、社会保障、就业困难等问题;思想文化层面的现代文明与传统落后文化的冲突、民族风俗问题和信仰危机等。矛盾主体也日益复杂,包括了各阶层和群体。

数量多,规模大,扩张速度快。群体性事件是社会矛盾纠纷的极端表现方式,近年来有着较为明显的特征:数量不断上升;参与人数多、持续时间长、规模大的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加。

社会矛盾错综交织,呈现积聚效应和转嫁效应。从矛盾的发展态势来看,我国新时期各领域社会矛盾复杂交织,相互叠加积累,极易形成积聚效应,个案问题容易演化成整体化矛盾。转嫁效应则体现在一些人容易将不满情绪转向政府和社会进行释放。

诉求方式总体相对温和。在利益诉求方式上,从总体来看,民众仍然采用相对温和和理性的诉求方式。民众解决矛盾纠纷的方式除了法律以外,一般还有“静坐”“散步”、信访、上访等相对温和的表达形式。

网络助推效应显化,矛盾生长空间扩大。“魏则西事件”“雷洋事件”等社会热点都是借由网络平台进行发酵扩散,演变成网络群体事件。网络广泛的社会参与度,高效的信息传播速度,辨识传播信息的困难性,都会增加矛盾的不可预期性,扩大矛盾的生长空间。

三、当前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方式存在的问题——以邻避冲突为例

邻避冲突是指由于民众对建设带有负外部性的公共项目设施的抵制而引发的冲突。随着近年来公民的环保意识和维权意识增强,邻避冲突日益凸显。

社会对矛盾预防重视程度不够,反应迟缓。在各地的邻避冲突中,暴露出政府和社会对社会矛盾的预防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对矛盾做出及时反应。

社会矛盾化解存在固有思维模式。在社会矛盾纠纷发生后,政府掩盖部分事实真相,忽略或拖延处理问题,强行压制问题,存在着避实就虚、掩盖部分真相的做法,以至于错过了矛盾的最佳解决时间,使得矛盾冲突升级。

社会矛盾化解的公众参与不充分。一是公众参与的时间滞后;二是缺乏公众参与的系统规划;三是公众参与的意见得不到重视,公众参与形式化;四是公众参与缺乏程序性制度的保障和科学方法论的引导。

社会矛盾化解具体制度缺失。具体制度、法律的缺失是导致环境群体性事件多发的重要原因。一、环境法律体系不完善,环保部门监管不力。二、环境评估制度粗陋。三、公众参与相关法律制度欠缺。

社会矛盾化解中对互联网应对准备不足。通过网络时代强大的社会动员方式,事件具有了更广泛的社会参与度。网络媒体的发展为公众参与提供更加开放的平台。网络工具是网络舆论传播的主要传播载体,网络集体行为日趋常态化。在发生邻避冲突后,政府对自媒体时代的网络舆情准备和应对不足,反应滞后,在网络对社会矛盾处理的“双刃剑”作用之间难以平衡。

四、化解社会矛盾的策略

(一)建立基于大数据的社会矛盾预警系统

社会矛盾预警机制通过研究社会经济领

作者简介:张 洋,生于1995年,硕士在读,研究方向为公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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