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
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制度
2013.09
开展一小时体育课外活动的制度
课外体育活动是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学校体育的目的与任务的重要途径。通过开展课外体育活动,促使学生增强体质,强化体育意识,养成锻炼习惯,从而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一、课外体育活动的内容包括: 1、课间操:大课间30分钟
2、课外锻炼:跳绳、踢毽子、健美操以及其他体育锻炼等 3、校运动队训练:田径队训练 4、竞赛活动:县级比赛、校级比赛
二、课外体育活动应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体育组、各班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实施,其职责是:
1、教务处负责时间安排 2、体育组负责活动安排与指导
3、督查组负责活动的检查、评比及学生考勤评定。
4、各班负责课外体育活动的组织实施,记载学生早锻炼、课外锻炼的考勤情况。
三、课外体育活动要根据学校的场地条件和学生特点,因人、因时、因地制宜,有计划、有组织、有领导的安排。
四、学生大课间活动学校规定每学期出勤次数为20次;出勤未达到应出勤次数的90﹪者,在晨会上通报。
五、课外体育活动锻炼时间: (一)课外锻炼
当天没有体育课的班级, 六、课外体育活动评比等级
(一)课外体育活动每学年评比一次,评比等级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二)课外体育活动评比标准: 1、优秀标准:
(1)班主任重视,积极组织课外体育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2)本班学生出勤率达到98﹪; (3)做好活动记录和工作总结; (4)积极参加校级活动。 (5)遵守体育道德行为准则 2、合格标准:
(1)班主任重视,积极组织课外体育活动; (2)本班学生出勤率达到95﹪; (3)做好活动记录和工作总结; (4)遵守体育道德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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