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
校园欺凌调处委员会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加强法制教育,培养法制观念。
二、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加强道德、理想教育。
三、教育和保护相结合,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
四、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五、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慎重向社会媒体公开。
六、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恰当。
七、依法处置,合理赔偿,公平公正。
八、加强心理咨询实施心理干预,注重事后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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