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上级一系列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好形势,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董事长(总经理)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一)建立定期召开安全办公会议制度。每月一、八、十六、二十三日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传达上级安全指示精神,分析当前安全生产状况、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对生产现场发现的重大疑难问题,由办公会集体研究,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
(二)安全办公会议由董事长(总经理)主持(若总经理外出,由安全副总经理主持,依次类推),副总以上领导,各部室、工区主要负责人参加。
(三)安全办公会议主要任务及议题
1、由董事长(总经理)主持学习贯彻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及指示,传达并落实上级安全会议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提出今后安全工作要求。
2、听取分管副总经理关于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双基”建设及分管工作情况的汇报。
3、听取总工程师关于矿井事故隐患排查、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安全技措费
用提取、使用情况的汇报。
4、听取安全部长关于矿井安全目标考核奖惩、事故分析处理及防范措施、“三违”处罚、上级安全会议汇报传达、职工安全技术培训等情况及上次安全办公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汇报。落实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对上月隐患情况进行通报,对没有按期整改的责任人、责任单位做处理意见。对当月隐患分解落实到单位人员并规定整改期限。
5、听取各职能部室关于分管业务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采取措施情况的汇报。
(四)安全办公会议准备工作
1、由安全部、调度室准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及安全会议材料;提供董事长(总经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工作安排意见所需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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