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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991-2008乘用车制动器总成

2021-05-31 来源:乌哈旅游


Q/SQR Q/SQR.04.991—2008 德州富路车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乘用车制动器总成

2008-05-30发布 2008-06-15实施 富路车业有限公司 发布

Q/SQR.04.991—2008

前 言

本标准以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前提,在满足市场需求和产品性能的实际情况下制定的。本标准参照国际汽车行业通常的产品技术标准制定,优于国家标准,对国家规定的强检项目都做了严格的规定。同时在格式和内容的编排上均符合GB/T1.1-2000和GB/T1.2-2002的规定。

本标准由富路车业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设计一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富路车业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志峰、靳荣福。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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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用车制动器总成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富路车业有限公司乘用车制动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富路车业有限公司乘用车各车型制动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Q/SQR.04.028-2007 整车金属零部件涂层技术规范 Q/SQR.04.057-2003 CAC-商标标记

Q/SQR.04.058-2007 汽车零部件标记要求

Q/SQR.04.112-2005 生产用件、销售备件包装标志要求 Q/SQR.04.567-2006 综合式驻车机构疲劳试验方法 Q/SQR.04.685-2007 汽车产品零部件型号编制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3.1 制动器总成

制动器总成是车辆制动系统的重要组成部件,是制动系统中提供制动力矩的执行机构,制动器性能的好坏直接影响整个制动系统的性能。 4 技术要求

4.1 外观要求

制动器总成的制动卡钳、制动盘(制动鼓)非工作面、挡泥板、转向节等必须做表面处理,盐雾试验时间按Q/SQR.04.028执行,制动器总成在运输、贮存、新车欲售停放期间等三个月内应保证无生锈。 4.2 尺寸要求

制动器总成的尺寸应满足图样要求,未注尺寸以数字模型为准,公差视制造工艺定。 4.3 材料要求

制动器总成的零部件材料要求应符合开发过种中的材料定义,若发生变更,需经过相关认可。

4.4 性能要求

制动器的制动钳、轴承、转向节、制动盘应满足各自的零部件标准。 4.4.1 制动器总成效能

制动器总成效能 效能项目 第一次效能(磨合前) 第二次效能 第二次效能中,100km/h,0.6g减速度 第三次效能 台架测试摩擦系数要求 ≥(名义摩擦系数-30%) 名义摩擦系数±15% 名义摩擦系数±10% 名义摩擦系数±15%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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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效能中,100km/h,0.6g减速度 高速效能 高温效能 注:制动器图样对效能有要求的按图样执行。 名义摩擦系数±10% ≥0.25 ≥0.25 4.4.2 制动器总成衰退和恢复

第一次衰退 第一次恢复 第二次衰退 第二次恢复 浸水恢复 ≥0.25 - ≥0.25 - - 摩擦系数要求 衰退率要求 - - - - - 恢复率要求 - ≤±20% - ≤±20% ≥60% 制动器总成衰退和恢复

4.4.3 管路失效或助力器失效

任一管路或助力器失效后,试验制动初速度100km/h,以1g的减速度对应的管路压力

2

制动,对应的制动减速度不小于2.6m/s,试验过程中,制动器应正常工作,每次制动后制动器应能彻底松开,不得有拖磨现象。 4.4.4 噪声要求

试验过程中,在制动器550mm处,用声级计的传感端测的噪声不超过76 dB(A)。 4.4.5 制动器总成疲劳强度

试验过程中,每5万次及试验结束后检查:应满足支承部位(销孔)无明显变形,制动衬片(蹄片)无明显变形及破损,安装部位无变形及松动,其它零部件的变形及破损不影响制动器的使用性能。

卡钳集成式驻车机构疲劳试验应满足Q/SQR.04.567。 4.4.6 试验后制动器检查

试验后检查:制动钳工作正常,无渗漏和影响功能的变形;无拖滞现象;制动盘工作面无明显刮痕和裂纹;制动块无明显裂纹,碎裂和脱落,表面无积瘤、烧焦现象。 5 试验方法

5.1 效能、衰退、恢复试验方法 5.1.1 试验设备及精度要求 惯性试验台

惯性试验台加速性能应满足衰退试验中所规定的循环时间,试验台压力供给系统应满足各种试验工况的压力并保持稳定,试验台的冷却装置应满足在制动器处的风速达到11m/s。 指示和记录制动力矩,制动器温度、制动距离、制动时间、制动管路压力及试验台转速仪器,其允许误差等于或小于仪器满量程的±2%,制动管路液体压力和制动器温度等控制参数的允许误差为±5%,试验台轴转速的允许误差为±2%,转动惯量应包括试验台旋转部分的惯量其允许误差为±5%。

5.1.2 效能、衰退、恢复试验方法 试验惯量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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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βmR„„„„„„„„„„„„„„„„„„(1a) 212

后:IG=(1-β)mR„„„„„„„„„„„„„„„(1b)

2前:IG=

式中:

2

IG——试验惯量(kg.m);

β——前后制动力分配系数,若如无准确数据,β取0.7, m——整车满载质量(kg); R——车轮滚动半径(m)。 试验程序

试验程序按照表3执行。

试验程序 惯量 车辆类型 - 制动初速度(km/h) 制动初温(℃) 制动减速度(g) 制动次数 项目 备注 磨合前检查 IG 50 - 0.3 10 每次制动间隔120s P1 第一次效能 IG P2 第一次磨合 50 80 95±5 0.2,0.4,每个速0.6,0.8,度各51.0 次 0.2,0.4,每个速0.6,0.8,度各51.0 次 0.35 200 50 100 95±5 IG - 65 120±5 P1 第二次效能 IG P2 第二次磨合 50 80 100 95±5 0.2,0.4,每个速0.6,0.8,度各51.0 次 0.2,0.4,每个速0.6,0.8,度各51.0 次 0.35 0.4,0.6,0.8 0.4,0.6,0.8 0.35 0.6 0.35 35 3 3 35 3 35 50 100 130 95±5 IG - P1 65 130 200 65 100 65 120±5 95±5 95±5 120±5 500 120±5 高速效能 IG P2 第三次磨合 第四次磨合 IG - - - 高温效能 IG IG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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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点检测 第一次衰退 IG - 50 65±5 0.3 3 鼓风机关闭,每次制动间隔35s 每次制动间隔120s 鼓风机关闭,每次制动间隔35s 每次制动间隔120s 备注 IG - 100 65±5 0.45 10 第一次恢复 效能点检测 第五次磨合 基准点检测 第二次衰退 IG - 50 衰退试验结束后开启鼓风机运转90s 90±5 120±5 65±5 0.3 12 IG IG IG - - - 100 65 50 0.45 0.35 0.3 3 35 3 IG - 100 65±5 0.45 15 第二次恢复 项目 效能点检测 第六次磨合 IG - 50 制动初速度(km/h) 100 65 衰退试验结束后开启鼓风机运转90s 0.3 制动次数 3 35 每个速度各5次 每个速度各5次 35 3 12 惯车辆量 类型 IG IG - - 制动初制动减速温(℃) 度(g) 90±5 120±5 0.45 0.35 P1 第三次效能 IG P2 第七次磨合 基准点检测 浸水 第三次恢复(浸水恢复) 50 0.2,0.4,80 100 95±5 0.6,0.8,1.0 0.2,0.4,50 100 130 95±5 0.6,0.8,1.0 65 50 120±5 65±5 0.35 0.3 IG IG - - 喷水/淋水,使摩擦片充分浸水120s - - - - - - IG - 50 - 0.3 15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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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路失效 2IG - 100 65±5 1.0 3 注1:车辆类型:P1--设计最高车速<130km/h,P2--设计最高车速≥130km/h; 注2:效能试验,恢复试验过程中鼓风机开启。 5.2 疲劳试验方法

5.2.1 试验设备及精度要求 试验设备为单扭臂或双扭臂疲劳式制动器试验台。 试验台的动力输入装置应满足制动器的制动力矩要求。 指示和记录各种参数的仪表及仪器,其精度等级不低于2.5级。 制动力矩控制误差为±5%。 5.2.2 制动力矩

前轮: Mf=

1Hmf0.8mRa„„„„„„„„„„„„„(2a) 2L1Hmr0.8mRa„„„„„„„„„„„„„(2b) 2L后轮: Mr=

式中:

Mf——前轮的制动力矩(N.m); Mr——后轮的制动力矩(N.m); mf——满载前轴质量(kg); mr——满载后轴质量(kg);

H——满载时车辆重心高度(m); L——轴距(m);

m——车辆满载质量(kg); R——车轮滚动半径(m);

2

a——制动减速度(m/s);

5.2.3 试验程序

试验程序按照表4执行,制动盘(鼓)的旋转方向与汽车前进方向一致。

疲劳试验程序 试验序号 1 2 磨合 3 制动器间隙调整 4 疲劳试验 5 - - - 项目 试验前检查 制动力矩 - 减速度取0.35g对应的制动力矩 制动次数 - 5000 制动保持时间 - (0.5~2.5)s 备注 - 有间隙自动调整装置的制动器不需调整 每5万次检查一次试验情况 - 6

减速度取0.6g对应的制动力矩 减速度取1.0g200,000 2000 (0.5~2.5)s (0.5~2.5)s Q/SQR.04.991—2008

对应的制动力矩 6 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6.1 产品应有明显清晰的富路车业有限公司商标、零件型号、配套厂商商标、制造国缩写“CN”、配套厂商代码及毛坯生产日期(或编号)、毛坯批次代码,以及该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中明确做出标记。有关标记应符合富路车业有限公司标准Q/SQR.04.057、Q/SQR.04.058及Q/SQR.04.685的要求。

6.2 产品的包装箱应牢固,产品在箱内不应窜动。 6.3 每个包装箱外壁应有下列文字和标记:

a) 用户(订货方); b) 产品名称; c) 产品零件号;

d) 配套厂商名称及代码;

e) 生产日期/班次/生产批次/原料批次; f) 数量和重量;

g) 包装箱的长×宽×高尺寸,并应有“小心轻放”、“防潮”等字样或标志; h) 应符合富路车业有限公司标准Q/SQR.04.112的要求。 6.4 随同应有证明质量合格的文件或标记。

6.5 产品应储存在无有害气体、通风良好的仓库内,且不能与化学药品,酸、碱等物质一同存放,储存过程应保证产品无生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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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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