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禁止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工作简报
(第1期)
江西省禁止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06年9月5日
全省禁止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
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质检总局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禁止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54号,以下简称《通知》),在2006年下半年,开展全国范围内禁止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工作。按照《通知》工作部署,我省积极开展了全省氯酸钾等药物生产经营和使用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经相关部门研究讨论并报省政府领导同意,由省安委会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并印发了《关于开展禁止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工作的方案》(见赣安[2006]9号文,以下简称《方案》);成立了由省安监局局长邓兴明为组长,省安监局、省质监局、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中小企业局、省供销社等7厅局(单位)组成的“全省禁止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见附件)。全省禁止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工作正扎实有序开展。
附:江西省禁止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制度
每个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交流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下一步工作措施。
二、联合督查制度
每个阶段组织开展一次联合专项督查,以促进我省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三、联合简报制度
建立专项治理简报制度,每月出简报1-2期,宣传报道专项治理工作有关情况,印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各设区市安委会。
四、信息共享制度
专项治理工作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做到互相反馈及时,信息有效共享,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适时在部门局域网上公示公告。
五、安全质量抽查制度
安监部门、质检部门要依托有关烟花爆竹检测检验机构,定期组织安全质量检测检验或不定期抽查生产企业和市场烟花爆竹产品药物,并制定抽查计划和建立档案,及时汇总和上报情况。
六、总结表彰制度
领导小组分阶段做好专项治理工作小结和部署,治理工作基本完成后,全面总结工作
经验,并联合表彰一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包括基层相关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和检测检验机构等)。
七、建立长效机制
为巩固成果,常抓不懈,各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拟每年开展2次左右联合执法活动,定期通报交流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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