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安置户本人携带《交房通知书》、《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协议书户主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步:安置户携带齐相关材料到福泉高速华堤安置区签到处进行签到并领取结算顺序号; 镇、村工作人员核实安置户是否本人、是否带齐相关材料,核实后分发结算顺序号。 第三步:安置户根据结算顺序号依序到福泉高速华堤安置区结算处进行核实结算。
第四步:结算处将根据结算情况,分别开具《***安置户回迁交款单》或《***安置房交房回迁通知书》。 第五步:安置户根据《***安置户回迁交款单》,到莆田农商行黄石支行交足结算款后,携《银行存款回执单》到安置区财务处。 第六步:财务处根据安置户提供的《***安置户回迁交款单》和《银行存款回执单》开具《结算票据》,结算处根据收款发票开具《***安置房交房回迁通知书》。
第七步:安置户携结算处开具的《***安置房交房回迁通知书》到安置区物业中心办理验房交房。
1、安置户 2、签到处 3、结算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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