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规范质量管理行为,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效率,建立药学科质量持续改进的制度。
2.质量持续改进是药学科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原则之一。 3.药学领域质量持续改进工作是医院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由药学科负责组织与管理。药学科主任或受其委托的质量管理小组成员,代表药学科参加医院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组织。
4.质量管理小组是药学科质量持续改进小组的领导机关,负责药学科质量持续改进工作的领导。质量管理员负责药学科质量持续改进工作的监督、检查与指导。
5.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质量监督领导小组应按《药学科质量管理体系评审制度和程序》的规定,每年主持进行一次药学科质量体系评审。评审结果应作为当年质量持续改进工作审核和下年度质量持续改进工作开展的主要依据。
6.应与每年末召开质量管理小组全体成员参加的质量持续改进工作会议。会议应对药学科当年度质量管理和质量持续改进工作做出总结,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形成会议决议,以指导下年度质量持续改进工作的开展。
7.质量管理小组成员应注意收集各方面对药学科质量持续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
8.质量领导小组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发布质量持续改进信息,并做
记录。
9.药学科的全体人员均有责任了解药学科的质量方针、目标,熟悉与质量有关的规章制度,严格遵照规章制度的要求完成工作,关注质量持续改进工作的进展,发现质量问题并提出质量改进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质量持续改进措施。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