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行政诉讼范围及对我国的启示
作 者:牛晓青
作者机构:华中师范大学,湖北武汉430079
出 版 物: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报
年 卷 期:2017年 第1期
摘 要:德国受其公法理论和“法治国”思想的影响,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相当广泛,根据德国《行政法院法》第四十 条第一款的规定,几乎除了宪法性质的所有公法争议都纳入了行政诉讼范围,这样的规定对于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 利有重要作用.学习和借鉴德国关于受案范围的确定方式,增加可诉行政行为并建立更为科学的诉讼救济制度对研究我 国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有积极意义.
页 码:11-14页
主 题 词:德国 行政诉讼 受案范围 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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