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保护工作,切实预防性侵犯少年儿童案件的发生,确保教育系统和谐稳定,根据教督厅[2018]9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要求
1、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教督厅[2018]9和高检建[2018]1号的通知要求,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加强教职员工管理,把好入口关,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的准入资质审查,坚决清理和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学校工作岗位。
2、将师德教育、法制教育纳入教职员工培训内容及考核范围,加强考核和评价,落实管理职责;要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品行考核,对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3、关注教职员工队伍心理状况及工作状况,防止个别教职员工出现极端心理问题,及时预防个别教职员工出现的不良行为。
4、建立低年级学生上下学接送交接制度,建立中小学生性侵犯案件及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在学校内遭受性侵犯,学校或家长要立即报警并彼此告知,同时学校要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
及其家庭的信息,避免再次伤害。
三、具体措施:
1、努力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认真分析学校及周边安全形势,掌握治安乱点和突出问题,大力整治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校园及周边的安全隐患。要加强校园周边巡逻防控,防止发生社会人员性侵犯在校女学生案件。进一步加强对学生保护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2、科学做好预防性侵犯教育。
通过课堂教学、班队会、主题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性知识教育、预防性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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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提高师生、家长对性侵犯犯罪的认识。广泛宣传“家长保护儿童须知”及“儿童保护须知”,教育学生特别是女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了解预防性侵犯的知识,知晓什么是性侵犯,遭遇性侵犯后如何寻求他人帮助。教育学生特别是女学生提高警觉,外出时尽量结伴而行,离家时一定要告诉父母返回时间、和谁在一起、联系方式等,牢记父母电话及报警电话。要运用各类媒体普及有关知识,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学生保护热线。
3、切实加强教职员工管理。
将师德教育、法制教育纳入教职员工培训内容及考核范围,加强考核和评价,落实管理职责。特别要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品行考核,对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建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关注教职员工队伍心理状况及工作状况,加强心理辅导,防止个别教职员工出现极端心理问题,及时预防个别教职员工出现的不良行为。
4、全面落实日常管理制度。
建立低年级学生上下学接送交接制度,健全学生请假、销假制度,严禁学生私自离校。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制度和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制度。
5、定期开展隐患摸底排查。
间周全校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检查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存在漏洞,重点检查教职工、学生是否有异常情况,特别是要关注班级内学生尤其是女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发现的性侵犯事件线索和苗头要认真核实,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报警并报告上级部门。
6、妥善处置中小学生性侵犯事件。
建立中小学生性侵犯案件及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在学校内遭受性侵犯,学校或家长要立即报警并彼此告知,同时学校要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报告时相关人员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信息,避免再次伤害。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与共青团、妇联、家庭和医院等积极配合,向被性侵犯的学生及其家人提供帮助,及时开展相应的心理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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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和家庭支持,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心理阴影。被性侵犯的学生有转学需求的,教育部门和学校应予以安排。
7、密切保持家校联系。
通过开展家访、召开家长会、举办家长学校等方式,提醒家长尽量多安排时间和孩子相处交流,切实履行对孩子的监护责任,特别要做好学生离校后的监管看护教育工作。要让家长了解必要的性知识和预防性侵犯知识,并通过适当方式向孩子进行讲解。学校要同家庭随时保持联系,特别要关注留守儿童家庭,及时掌握孩子情况,特别是发现孩子有异常表现时,家校双方要及时沟通,深入了解孩子表现情况,共同分析异常原因,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学校、班主任、教师、学校家长委员会、要家长密切联系,构筑学校、家庭、社会有效衔接的保护网络。
8、积极构建长效机制。
将预防性侵犯教育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开学后、放假前等重点时段集中开展,纳入对新上岗教职工和新入学学生的培训教育中。要将预防性侵犯教育作为青少年自护教育活动的重要方面,要将预防性侵犯教育纳入女童,尤其是农村留守流动女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重点内容,维护女童合法权益。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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