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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条件试块评定指南

2023-03-02 来源:乌哈旅游


前 言

为了贯彻《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根据近几年用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件强度的评定情况,方便广大施工、试验技术人员在试件留置、制作试件、养护、试验、评定,正确执行规范标准。依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的有关条文编写本指南。

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检验评定混凝土结构实体强度指南

1 总 则

1.1 为了贯彻《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中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实体强度的检验要求,进一步统一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的检验评定方法,特编写本指南。

1.2 本指南适用于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检验评定混凝土结构实体强度的检验。有特殊要求结构实体混凝土,其强度的评定,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1.3 混凝土结构实体用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检验评定,除按本指南条款检验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1.4 本指南在执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前提下配套使用。

1.5 本指南条文解释按相关现行规范条文解释为准。

2 术 语

2.1 混凝土强度等级:是按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划分。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系指按标准方法制作和养护的边长为150㎜的立方体标准试件,在28天龄期,用标准实验方法测得的抗压强度总体分布中的一个值,强度低于该值的百分率不超过5%。混凝土强度等级采用符号C与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以N/㎜2 计)表示。如混凝土立方体抗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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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度标准值fcu.k = 30 N/㎜2 的混凝土,其强度等级表示为C30。

2.2 混凝土强度代表值:每组三个试件应在同一盘混凝土中取样制作。其强度代表值的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a.取三个试件强度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每组试件的强度代表值;

b.当一组试件中强度的最大值或最小值与中间值之间之差超过中间值的15%时,取中间值作为该组试件的强度代表值;

c.当一组试件中强度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与中间值之差均超过中间值的15%时,该组试件的强度不应作为评定的依据。

2.3 同条件养护:在混凝土浇筑地点制备试件,其拆摸时间与实际构件的拆摸时间相同。拆摸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相应或近似的条件养护的养护方法。

2.4等效养护龄期: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等效养护龄期是与在标准养护条件下28d龄期试件强度相等的原则确定。即:按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到600℃·d(累计成熟度)时所对应的龄期。

2.5 标准试件、非标准试件:边长为150㎜的立方体是标准试件。边长为100㎜和200㎜的立方体是非标准试件。

试件的尺寸应根据混凝土中骨料的最大粒径按( 表2.5 )选定。

混凝土试件尺寸选用及强度的尺寸换算系数表 表2.5 骨料最大粒径(㎜) ≤31.5 ≤40 ≤63 试件尺寸(㎜) 100×100×100 150×150×150 200×200×200 强度的尺寸换算系数 0.95 1.00 1.05 注:骨料的最大粒径:《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3-2006规定 对强度等级为C60及以上的混凝土试件,宜采用标准试件;使用非标准试件时,尺寸换算系数可通过实验确定;

2.6结构构件实体混凝土强度:在浇筑地点制备,与结构混凝土组成成分完全相同,养护条件也一致的达到等效养护龄期的试件强度。

3 基 本 规 定

3.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进行结构实体检验留置同条件试件,应在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见证下,由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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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实体检验的实验室应具有相应资质。

3.2对混凝土强度的检验(现浇结构及装配式结构中的现浇部分),以在混凝土浇筑地点制备并与结构实体同条件养护的试件强度为依据。混凝土强度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养护和强度代表值应符合本指南的规定。

3.3结构构件实体混凝土强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的规定检验评定。

3.4当未取得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被判为不合格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机构按国家有关现行标准的规定进行检测。

4 混凝土的取样、试件的制作、养护和试验

4.1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

4.1.1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共同选定;

2. 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 3. 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的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取样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不宜少于10组,可以具备构成按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的基本条件;且不应少于三组,为了按非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时,有足够的代表性。 4.2 混凝土试件的制作 4.2.1制作前的准备

1.检查试模尺寸并符合本指南第2.5条中的要求,对高强混凝土,特别应检查150mm×150mm×150mm试模的内表面平整度和相邻面夹角是否符合要求。试模内表面应涂一薄层矿物油或其他不与混凝土发生反应的脱模剂。

2. 取样的混凝土拌合物至少应用铁锹来回拌合三次,以确保混凝土拌合物的匀质性。而且混凝土应在尽短的时间内成型,一般不宜超过15min。

3.混凝土试件成型方法选择与拌合物稠度有关,试件的振实有振动台振实、人工插捣和插入式振捣棒振实三种振捣成型方法。

a. 塌落度不大于70mm的混凝土宜用振动台振实; b. 大于70mm的宜用捣棒人工捣实;

c. 对于黏度较大的混凝土拌合物,虽然塌落度大于70mm也可用振动振实方式,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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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密实,避免分层离析为原则;

d. 对拌合物稠度大于70mm的含气量较大的混凝土,由于采用人工插捣方法不利于混凝土排气,其强度与实际结构混凝土相差较大,也可采用振动振实方法成型;

e. 现浇混凝土试件成型方法宜与实际采用的方法相同。 4.2.2混凝土试件的制作步骤:

按第4.2.1-3条的规定,选择制作方法成型。 1. 用振实台振实制作试件应按下述方法进行:

a. 将混凝土拌合物一次装入试模,装料时应用抹刀沿各试模壁插捣,并使混凝土拌合物高出试模口;

b. 试模应附着或固定在振动台上,振动时试模不得有任何跳动,振动应持续到表面出浆为止;不得过振。

2.用人工插捣制作试件应按下述方法进行:

a. 混凝土拌合物应分两层装入模内,每层的装料厚度大致相等;

b. 插捣应按螺旋方法从边缘向中心均匀进行。在插捣底层混凝土时,捣棒应达到试模底部;插捣上层时,捣棒应贯穿上层后插入下层20~30mm;插捣时捣棒应保持垂直,不得倾斜。然后应用抹刀沿试模内壁插拔数次; c. 每层插捣次数按在10000mn2截面积不得少于12次;

d. 插捣后应用橡皮锤轻轻敲击试模四周,直至插捣棒留下的孔洞消失为止。 3.用插入式振捣棒振实制作试件应按下述方法进行:

a.将混凝土拌合物一次性装入试模,装料时应用抹刀沿各试模壁插捣,并使混凝土拌合物高出模口;

b.宜用直径为25mm的插入式振捣棒,插入试模振捣时,振捣棒距试模底板10-20mm且不得触及试模地板,振动应持续到表面出浆为止,且应避免过振,以防止混凝土离析;一般振捣时间为20s。振捣棒拔出时要缓慢,拔出后不得留有孔洞。

c.刮除试模上口多余的混凝土,待混凝土接近初凝时,用抹刀抹平。避免混凝土沉缩后,混凝土表面低于试模而引起的试模误差。 4.3 混凝土试件的养护

4.3.1试件成型后应立即用不透水的薄膜覆盖表面,以防水份蒸发。对高强混凝土试件特别重要。

4.3.2同条件养护试件的拆模时间可与实际构件的拆模时间相同。

1. 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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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应采取相同的养护方法。可采用自焊铁笼的方法,将试件加以保护,使实验结果有足够的代表性。

2. 同条件养护试件应在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进行强度实验。

3.同条件自然养护试件的等效养护龄期,宜根据当地的气温和养护条件,按日平均气温(当日温度最高值和最低值的平均值)逐日累计达到600℃·d时所对应的龄期,0℃ 及以下的龄期不计入;等效养护龄期不应小于14d,也不宜大于60d。

4.同条件试件养护期间,要从浇筑时开始,按照有关规定,逐日记录现场环境平均温度(见附录:天气实况记录),以便统计等效养护龄期。 4.3.3冬期施工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

1. 人工加热养护的结构构件,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等效养护龄期可按实际养护条件和当地的实践经验,由监理(建设)施工各方根据4.3.2-2条的规定共同确定。 ※2. 冬期施工的试件在达到受冻临界强度时,拆模前,拆除支撑前及与工程同条件养护28d、再标准养护28d均应进行试压。 4.4 抗压强度试件的试验

4.4.1在具有见证员资格的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现场试验人员在现场取样,做同条件养护达到等效养护龄期后,及时送至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同时,要把现场温度记录附在试件的见证记录或委托书后备查。(见附表一:同条件养护试件等效养护龄期记录)

4.4.2试验检测机构按《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对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检验。

4.4.3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强度代表值应根据强度试验结果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的规定确定后,乘折算系数取用(不包括冬期施工、人工加热养护的结构构件及按粉煤灰混凝土规定养护的试件);折算系数宜取为1.10,也可根据当地的试验统计结果作适当调整。(见附表二: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即:同条件养护试件试验后,按《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的规定确定后,将同组试件的强度代表值乘以折算系数1.10修正后,再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进行评定。

5 同条件养护试件混凝土强度评定

混凝土结构构件强度一般采用统计方法或非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质量。统计评定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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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填入混凝土结构实体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统计表(见附表三)。 5.1 统计方法评定

5.1.1 当混凝土的生产条件在较长时间内不能保持一致,且混凝土强度变异性不能保持稳定时,或在前一个检验期内的同一品种混凝土没有足够的数据用以确定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标准差时,应由不少于10组的试件组成一个验收批,其强度应满足下列公式的要求:

mfcu-λ1sfcu≥0.90fcu.k (5.1.1-1) fcu.min≥λ2fcu.k (5.1.1-2)

式中:mfcu——同一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平均值(N/mm2=MPa)

fcu.k——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N/mm2)

fcu.min——同一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最小值(N/mm2)

sfcu——同一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差(N/mm2)。当sfcu的计算值小

于0.06fcu.k时,取sfcu=0.06fcu.k;

λ1λ2——合格判定系数,按(表5.1.1) 取用。

混凝土强度的合格判定系数 表5.1.1

试件组数(n) λ1 10~14 1.70 0.90 15~24 1.65 0.85 25 1.60 λ2 5.1.2 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标准差sfcu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 fcu.i——第i组混凝土试件立方体抗压强度值(N/mm2)

n —一个验收批混凝土试件的组数;

5.2非统计方法评定

按非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时,其强度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mfcu≥1.15fcu.k (5.2-1) fcu.min≥0.95fcu.k (5.2-2)

5.3混凝土强度合格性判断

5.3.1当检验结果能满足5.1.1或5.2条的规定时,则该批混凝土强度判为合格;当不能满足上述规定时,则该批混凝土强度判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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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当对混凝土试件强度的代表性有怀疑时,可采用从结构或构件中钻取试件的方法或非破损检测方法,按有关标准的规定对结构或构件中的混凝土的强度进行推定。

参考资料: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2.《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

3.《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 4.《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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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期 气象 最高 最低 平均 份 天 气 实 况 记 录 记录人: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年 日期 气象 最高 最低 平均 月 份 天 气 实 况 记 录 记录人: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年 月 日期 气象 最高 最低 平均 份 天 气 实 况 记 录 记录人: 15 16 8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附表一.2

同条件养护试件等效养护龄期记录 编号:

工程部位: 工程结构型式:

混凝土强度等级: 混凝土浇注时间: 记录人: 时间 (月 日) 日最高温度 (℃) 日最低温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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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平平均温度 (℃) 累计温度天 (℃·d)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表一.3

同条件养护试件等效养护龄期记录 编号:

工程部位: 工程结构型式:

混凝土强度等级: 混凝土浇注时间: 记录人: 试件(组) 编号 试件制作时间 (月 日) 结构部位 设计强度 试件检验时间 等级 (月 日)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10

等效养护龄期℃·d 说 明

附表二(1、乘修正系数)

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检验报告

检验编号:

委托单位: 工程名称: 检件 名称 结构 部位 设计 强度 等级 成型 日期 检验 日期 试件尺寸 抗压强度 等效 受压 破坏 (mm) (MPa) 养护 面积 荷载 龄期 (mm2) (kN) 单 结℃·d 长 宽 高 块 果 C 折算 系数 折合标 准立方 体强度 (MPa) 备 注 检验 依据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检 验: 审 核: 负责人:

检验单位(章)

监理单位:

见证取样员及编号: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等效养护龄期:可取按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到600°C·d时所对应的龄期,0°C及以下的龄期不计入;等效养护龄期不应小于14d,也不宜大于60d;

2.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件折算系数:对150mm×150mm×150mm试件,折算系数为1.10(即:1.0×1.10);对100mm×100m×100mm试件,折算系数为1.045(即:0.9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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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2、未乘修正系数)

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检验报告

检验编号:

委托单位: 工程名称: 检件 名称 结构 部位 试件尺寸 等效 设计 成型 检验 受压 破坏 (mm) 养护 强度 面积 荷载 龄期 2等级 日期 日期 (mm) (kN) ℃·d 长 宽 高 C 抗压强度 (MPa) 单 块 结果 折合标 准立方 体强度 (MPa) 备 注 检验 依据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检 验: 审 核: 负责人:

检验单位(章)

监理单位:

见证取样员及编号: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等效养护龄期:可取按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到600°C·d时所对应的龄期,0°C及以下的龄期不计入;等效养护龄期不应小于14d,也不宜大于60d。

2.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件折算系数,在进行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件强度统计时,强度代表值应乘折算系数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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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1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 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验收记录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结构类型 项目经理 工程名称 试件数量 项目技术负责人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结论 强度等级 试件强度折算值(MPa) 强度评定结果 统计结果: C mfcu= λ1= sfcu= 0.90fcu.k= C fcu.min= λ2= fcu.k= 结论: mfcu= 1.15fcu.k = fcu.min= 0.95fcu.k= C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结论: 检 查 结 论 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验 收 结 论 年 月 日 注:1.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取样、留置、养护和强度代表值的确定应符合规范GB50204-2002的10.1节和附录D的规定; 2. 表中同一强度等级对应的试件强度折算值,是根据GBJ107确定的强度代表值后乖以折算系数后的数值,折算系数取1.1; 3.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取样部位、放置位置、等效养护龄期、实际养护龄期和相应的温度测量等记录和资料应作为本表的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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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 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验收记录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强度等级 强 度 值 C30 折 算 值 强 度 值 C30 折 算 值 强 度 值 折 算 值 强 度 值 折 算 值 40.1 38.2 45.1 结构类型 项目经理 试件强度(MPa) 45.9 41.7 42.8 42.9 42.0 43.6 46.2 工程名称 框架 试件数量 项目技术负责人 强度评定结果 (JGJ 107) 统计结果: 16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结论 44.42.49.50.45.47.47.46.11 02 61 49 87 08 19 2 49.8 48.8 46.7 29.2 30.0 38.9 检 查 结 论 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验 收 结论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注:1.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取样、留置、养护和强度代表值的确定应符合规范GB50204-2002的10.1节和附录D的规定; 2.表中与同一强度等级对应的试件强度代表值,上一行填写根据GBJ107确定的数值,下一行填写乖以折算系数后的数值,折算系数取1.1;

3.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取样部位、放置位置、等效养护龄期、实际养护龄期和相应的温度测量等记录和资料应作为本表的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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