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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装修管理办法

2022-12-14 来源:乌哈旅游
商店装修管理办法

为了保证东湖楚天楼商铺的统一视野,营造优雅、休闲的经营购物环境,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延长物业的使用年限,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武汉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东湖楚天府商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装修申请程序

(一)凡进行装修的业主、用户或承租人应向服务中心申请注册,填报《装修申请表》。

(二)申请装修时请向服务中心提交以下信息: 申请装修时,应向物业服务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1、店铺租赁合同;

2、出具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3、发放装修人员身份证并提供复印件1份;

4、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提交房屋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

5、各种装修内容的设计图纸及施工方案; (1)功能计划;

(2)电气系统图(指示使用的功率); (3)电气接线图;

(4)天花板平面布置图(空调、灯具、消防、烟感、喷淋、广播);

(5)室内外立面图;

(6)所用材料清单; (7)施工进度计划;

(8)施工资质证(含电气、空调安装资质证书)。 6、涉及消防安全的,应当出具消防部门的批准意见; (三)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开工装修: 1、持有服务中心颁发的装修许可证。 2、相关费用已支付。

3、工程和国家法律、法规无任何抵触。

4、如果涉及消防安全,消防部门应完成消防审批和意见

(四)服务中心不负责对业主(使用人)装修方案的功能设计、

工作质量的审核,仅对违反国家规定或装修措施的部分提出整改意见。

二、装修管理规定

(一)装修施工时间:平日为8:30-20:00,节假日为9:00-19:00。请业主(使用人)否则装修单位应遵守施工期限,中午12:00-13:30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装修活动。

(二)业主(使用人)装修设计经服务中心认可,必须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如装修方案变更,业主(使用人)应将变更项目再次报送服务中心备案。

(三)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设计方案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

(四)装饰装修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本办法的规定;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五)为保证物业使用的安全,确保酒店外观的一致性和美观性,营造良好的经营氛围,装修活动中将禁止下列行为,请业主(使用人)予以理解和配合。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建筑物主体或承重结构未发生变化。

2、破坏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3、建筑物、构筑物。

4、在非指定位置安装空调室外机。 5、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6、更换商店外立面的石头、门窗、壁灯、廊道地面材质及颜色。 7、更改商店标志的位置、形式及色彩; 8、改变物业周围的景观效果;

9、安装帘卷门、防盗窗(建议装修时考虑安全系统和预埋管线)。 (六)从事装修活动的装修单位,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并按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

1、装修单位应当按照消防部门的规定配备足够的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每50平方米配2只4公斤ABC干粉灭火器),并配备盛水器皿。 2、为确保作业人员和物业的安全,严禁施工人员在装修后的房屋内使用明火和电炉,不得擅自进行焊接作业。如确需动用明火,请预先到服务中心办理动火证。

3、在装修期间,防止窗户玻璃等物品因施工不慎而掉落,严禁高空抛物,伤及他人。

4、从事装修活动的装修单位,应尽可能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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