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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概论笔记

2021-05-12 来源:乌哈旅游


建设工程监理概论笔记

第一章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

第一节 建设工程监理的基本概念

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的专业化服务活动。

建设工程监理的行为主体:建设工程监理的行为主体是工程监理企业,这是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一项重要规定。

建设工程监理不同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监理只有在建设单位委托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只有与建设单位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明确了监理的范围、内容、权利、义务、责任等,工程监理企业才能在规定的范围内行使管理权,合法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

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1、工程建设文件;2、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3、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和有关的建设工程合同。

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可以分为监理的工程范围和监理的建设阶段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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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建设工程监理可以适用于工程建设投资决策阶段和实施阶段,但目前主要是建设工程施工阶段。

建设工程监理的服务对象是建设单位

建设工程监理的作用:1、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2、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3、有利于促使承建单位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4、有利于实现建设工程投资效益最大化。

第二节 建设工程监理理论基础和现阶段的特点

(单选)建设项目管理学:又称工程项目管理学,它是以组织论、控制论和管理学作为理论基础,结合建设工程项目和建筑市场的特点而形成的一门新兴学科。

现阶段建设工程监理的特点:1、建设工程监理的服务对象具有单一性;2、建设工程监理属于强制推行的制度;3、建设工程监理具有监督功能;4、市场准入的双重控制。

工程监理企业只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即只为建设单位服务。它不能接受承建单位的委托为其提供管理服务。

双重控制:我国对建设工程监理的市场准入采取了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的双重控制。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向全方位、全过程监理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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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从业人员的素质是整个工程监理行业发展的基础。

第三节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部门规章。

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准备、设计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单选)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判断)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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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多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下简称《质量管理条例》以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为基线,规定了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明确了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工程质量监督制度等内容,并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处罚作了原则规定。

《质量管理条例》的第12条,对委托监理作了重要规定:1、建设单位应当委托相应资质等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设计单位进行监理。2、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1、市场准入和市场行为规定;2、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单位关系的限制性规定;3、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监理的依据和监理责任;4、监理人员资格要求及权力方面的规定;5、监理方式的规定。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四节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与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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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在监理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

为了切实落实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应做好以下3个方面的工作:1、健全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责任制。2、完善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判断)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旁站监理是控制工程施工质量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确认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

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企业派驻工地的项目监理机构。

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如果旁站监理人员或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则施工企业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也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

第五节 建设程序和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设计阶段分为:1、初步设计;2、技术设计;3、施工图设计;

(多选)建设工程主要管理制度:按照我国有关规定,在工程建设中,应当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标投标制、建设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主要制度。

第二章 监理工程师和工程监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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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监理工程师概述

监理工程师应具备以下素质:1、较高的专业学历和复合型的知识结构;2、丰富的工程建设实践经验;3、良好的品德;4、健康的体魄和充沛的精力。

监理师的职业道德守则:守法、诚信、公正、科学。

监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主要来源于法律法规和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建筑法》第35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监理工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则要承担一定的监理责任:1、未对施工组织设计听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2、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4、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监理工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则应当与质量、安全事故责任主体承担连带责任:1、违章指挥或者发出错误指令,引起安全事故的。2、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安装合格签字,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由此引发安全事故的。3、与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从而引发安全事故的。

第二节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注册和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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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有效期为3年,延续注册的有效期同样为3年。

年龄超过65岁将不予初始注册、延续注册或者变更注册监理工程师。

第三节 工程监理企业的组织形式

我国目前监理公司的种类有两种,即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有如下特征:1、公司不对外发行股票,股东的出资额由股东协商确定;2、股东交付股金后,公司出具股权证书,作为股东在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凭证,这种凭证不同于股票,不能自由流通,必须在其他股东同意的条件下才能转让,且要优先转让给公司原有股东。3、公司股东所负责任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即把股东投入公司的财产与其个人的其他财产脱钩,公司破产或者解散时,只以公司所有有资产偿还债务。4、公司具有法人地位。5、在公司名称中必须注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6、公司股东可以作为雇员参与公司经营管理。通常公司管理者也是公司的所有者。7、公司账目可以不公开,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公开。

监理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特征是:1、公司资本总额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2、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公司对外经营业务时,以其独立的财产承担公司债务。3、公司可以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4、公司股东的数量有最低限制,应当有5个以上发起人,其中必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5、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6、在公司名称中必须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7、公司账目必须公开,便于股东全面掌握公司情况。8、公司管理实行两权分离。董事会接受股东大会委托,监督公司财产的保值增值,行使公司财产所有者职权;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掌握公司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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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管理制度

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按照等级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资质。其中专业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为若干工程类别。综合资质、事务所资质不分级别。专业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其中,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公路和市政公用专业资质可设立丙级。甲级、乙级、丙级,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为14个专业工程类别,每个专业工程类别按照工程规模或技术复杂程度又为分3个等级。

综合资质标准: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2、具有5个以上工程类别的专业甲级工程监理资质。3、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60人,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累计不少于15人次。

专业资质标准:

甲级: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于少300万元;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3、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累计不少于25人次;其中,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中要求配备的人数,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人。4、企业近2年内独立监理过3个以上相应救民于水火的二级工程项目。5、企业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6、企业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1年没有规定禁止的行为。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1年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质量事故。9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1年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2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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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级: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3、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累计不少于15人次;其中,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中要求配备的人数,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4、有较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5、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6、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1年内没有规定禁止的行为;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1年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质量事故。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1年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2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丙级: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3、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中要求配备的人数。4、有必要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5、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第五节 工程监理企业经营管理

工程监理企业承担监理业务的表现形式有2种:一是通过投标竞争取得监理业务;二是由业务直接委托取得监理业务。

(多选)建设工程监理费是指业主依据委托监理合同支付给监理企业的监理酬金。它是构成工程概(预)算中单独列支。建设工程监理费由监理直接成本、监理间接成本、税金和利润4部分构成。

直接成本包括:1、监理人员和监理辅助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助、附加工资等;2、用于监理工作的常规检测工器具、计算机等办公设施的购置费和其他仪器、机械的租赁费;3、用于监理人员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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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其他专项开支,包括办公费、通讯费、差旅费、书报费、文印费、会议费、医疗费、劳保费、保险费、休假探亲费等;4、其他费用。

间接成本:1、管理人员、行政人员以及后勤人员的工资、奖金、补助和津贴;2、经营性业务开支,包括为招揽监理业务而发生的广告费、宣传费、有关合同的公证费等;3、办公费,包括办公用品、报刊、会议、文印、上下班交通费等;4、公用设施使用费,包括办公使用的水、电、气、环卫、保安等费用;5、业务培训费、图书、资料购置费;6、附加费,包括劳动统筹、医疗统筹、福利基金、工会经费、人身保险、住房公积金、特殊补助等;7、其他费用。

监理费的计算方法:1、按建设工程投资的百分计算法(此方法最常用)。2、工资加一定比例的其他费用计算法。3、按时计算法。4固定价格计算法。

第三章 建设工程目标控制

第一节 目标控制概述

控制流程为分为:投入、转换、反馈、对比、纠正五个基本环节。

控制类型:1、主动控制;2、被动控制;

目标控制的前提工作:一是目标规划和计划,二是目标控制的组织。

要实行目标控制,首先必须对目标进行合理的规划并制定相应的计划。目标规划和计划越明确、越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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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越全面,目标控制的效果就越好。

提高目标控制的效果,必须提高目标规划和计划的质量。为此必须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合理确定并分解目标。二是制定可行且优化的计划。

(判断)计划制定得越明确、越完善,目标控制的效果就越好。

第二节 建设工程目标系统

第三节 建设工程目标控制的含义

全过程:主要是指建设工程实施的全过程,也可以是工程建设全过程。建设工程的初稿阶段包括设计阶段(含设计准备)、招标阶段、施工阶段以及竣工验收和保修阶段。

虽然建设工程的实际投资主要发生在施工阶段,但节约投资的可能性却主要在施工以前的阶段,尤其是在设计阶段。

全过程控制:要求从设计阶段就开始进行投资控制,并将投资控制工作贯穿于建设工程实施的全过程,直至整个工程建成且延续到保修期结束。

全过程控制涉及到各个方面,设计单位也要参与投资、进度、质量内控制。

全方位控制体现在参与建设的各方都要进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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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建设工程目标控制的任务和措施

(判断、单选)设计阶段的特点:1 、设计工作表现为创造性的脑力劳动;2、设计阶段是决定建设工程价值和使用价值的主要阶段;3、设计阶段是影响工程投资的关键阶段;4、设计工作需要反复协调;5、设计质量对建设工程总体质量有决定性影响。

施工阶段的特点:1、施工阶段是执行计划为主的阶段;2、施工阶段是实现建设工程价值和使用价值的主要阶段。3、施工阶段是资金投入量最大的阶段;4、施工阶段需要协调的内容多;5、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总体质量起保证作用。

设计阶段监理工程师进度控制的主要工作包括对建设工程进度总目标进行论证,确认其可行性;根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制定建设工程总进度计划、建设工程总控制性进度计划和本阶段实施性进度计划,为本阶段和后续阶段进度控制提供依据。

建设工程目标控制的措施:组织、技术、经济、合同措施。

第四章 建设工程风险管理

第一节 风险管理概述

风险的分类:1、按风险的后果分为纯风险和投机风险;2、按风险产生的原因分为政治、社会、经济、自然、技术风险等。3、按风险的影响范围分基本和特殊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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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风险的认识,要明确两个基本点:1、建设工程风险大;2、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均有风险,但各方的风险不尽相同;

风险管理过程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对策决策、实施决策、检查五方面内容。

风险评价是将建设工程风险事件的发生可能性和损失进行定量化的过程。风险评价的结果主要在于确定各种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及其对建设工程目标影响的严重程度。

风险对策有四种:风险回避、损失控制、风险自留和风险转移。

第二节 建设工程风险识别

建设工程风险识别的方法:专家调查法、财务报表法、流程图表、初始清单法、经验数据法和风险调查法。

经验数据法:也称为统计资料法,即根据已建各类建设工程与风险有关的统计资料来识别拟建建设工程的风险。

风险调查应当从分析具体建设工程的特点入手,一方面对通过其他方法已识别出的风险进行鉴别和确认,另一方面,通过风险调查有可能发现此前尚未识别出的重要的工程风险。风险调查可以从组织、技术、自然及环境、经济、合同等方面分析拟建建设工程的特点以及相应的潜在风险。

第三节 建设工程风险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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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转移分为:非保险转移、保险转移

非保险转移:又称合同转移,因为这种风险转移一般是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将工程风险转移给非保险人的对方当事人。1、业主将合同责任和风险转移给对方当事人;2、承包商进行合同转让或工程分包;3、第三方担保。

保险转移:通常直接称为保险,对于建设工程风险来说,由为工程保险。

第五章 建设工程监理组织

第一节 组织的基本原理

(判断)所谓组织,就是为了使系统达到它特定的目标,使全体参加者经分工与协作以及设置不同层次的权力和责任制度而构成的一种人的组合体。它有三层意思:1、目标是组织存在的前提;2、没有分工与协作就不是组织;3、没有不同层次的权力和责任制度就不能实现组织活动和组织目标。

组织结构:组织内部构成和各部分间所确立的较为稳定的相互关系和联系方式,称为组织结构。以下几种提法反映了组织结构的基本内涵:1、确定正式关系与职责的形式;2、向组织各个部门或个人分派任务和各种活动的方式;3、协调各个分离活动和任务的方式;4、组织中权力、地位和等级关系。

组织设计有以下要点:1、组织设计是管理者在系统中建立最有效相互关系的一种合理化、有意识的过程;2、该过程既要考虑系统的外部要素,又要考虑系统的内部要素;3、组织设计的结果是形成组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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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次是指从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到最基层的实际工作人员之间的等级层次的数量。(管理层次越多,跨度越小)

管理层次可分为三个层次:决策层、协调层和执行层、操作层。

管理跨度是指一名上级管理人员所直接管理的下级人数。(跨度越大,管理层次越少)

组织设计原则:1、集权与分权统一的原则;2、专业分工与协作统一的原则;3、管理跨度与管理层次统一的原则;4、权责一致的原则;5、才职相称的原则;6、经济效率原则;7、弹性原则。

组织机构活动基本原理:1、要素有用性原理;一个组织机构中的基本要素有人力、物力、财力、信息、时间等。2、动态相关性原理;组织机构处在静止状态是相对的,处在运动状态则是绝对的;3、主观能动性原理。4、规律效应性原理。

第二节 建设工程组织管理基本模式

第三节 建设工程监理委托模式与实施程序

(简答)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程序:1、确实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成立项目监理机构;2、编制建设工程监理规划;3、制定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4、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5、参与验收,签署建设工程监理意见;6、向业主提交建设工程监理档案资料;7、监理工作总结。

监理工作的规范化体现在:1、工作的时序性;2、职责分工的严密性;3、工作目标的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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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实施原则:1、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2、权责一致的原则;3、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原则;4、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的原则;5、综合效益的原则。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内涵:1、是工程监理的责任主体;2、是工程监理的权力主体;

第四节 项目监理机构

建立项目监理机构的步骤: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目标;2、确定监理工作内容;3、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结构设计;4、制定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结构设计:1、选择组织结构形式;2、确定管理层次和管理跨度;3、划分项目监理机构部门;4、制定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5、安排监理人员。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1、直线制监理组织形式;适用于能划分为若干相对独立的子项目的大、中型建设工程。优点是组织机简单,权力集中,命令统一,职责分明,决策迅速,隶属关系明确。缺点是实行没有职能部门的“个人管理”,这就是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博晓各种业务,通晓多种知识技能,成为“全能”式人物。2、职能制监理组织形式;适用于大、中型建设工程;优点是强加了项目目标控制的职能化分工,能够发挥职能机构的专业管理作用,提高管理效率,减轻总监工程师负担。缺点是由于多头指令,容易造成相互矛盾。3、直线职能制监理组织形式;优点:直线领导、统一指挥、职责清楚,管理专业化;缺点:职能部门与指挥部门产生矛盾,信息转递路线长,不利于互通情报。4、矩阵制监理组织形式。优点:加强各职能部门横向联系,具有较大的机动性和适应性,把集权与分权实行最优的结合,有利于解决复杂难题,有利于监理人员业务能力培养。缺点是纵横向协调工作量大,处理不当会产生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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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影响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数量的主要因素:1、工程建设强度。是指单位时间内投入的建设工程资金的数量,工程建设强度=投资/工程;2、建设工程复杂程度。涉及到以下因素:设计活动多少、工程地点位置、气候条件、地形条件、工程地质、施工方法、工程性质、工期要求、材料供应、工程分期程度等。3、监理单位的业务水平。4、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结构和任务职能分工。

第五节 建设工程监理的组织协调

监理工程师组织协调可采用如下方法:1、会议协调法;2、交谈协调法;3、书面协调法;4、访问协调法;5、情况介绍法。

第六章 建设工程监理规划

第一节 建设工程监理规划概述

监理大纲有以下两个作用:一是使业主认可监理大纲中的监理方案,从而承担到监理业务;二是为项目监理机构今后开展监理工作制定基本的方案。

监理规划是监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并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后,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在监理大纲的基础上,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广泛收集工程信息和资料情况下制定,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监理实施细则又简称监理细则,由项目监理机构的专业监理工程师针对建设工程中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监理工作编写,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实施的操作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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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的作用:1、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2、监理规划是建设监理主管机构对监理单位监督管理的依据。3、监理规划是业主确认监理单位履行合同的主要依据。4、监理规划是监理单位内部考核的依据和重要的存档资料。

第二节 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的编写

(简答)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编写的依据:1、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2、政府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4、其他建设合同;5、监理大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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