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考察题库
第一部分 防雷法律法规
1、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明确规定了防雷工作的组织管理部门,即各级气象主管机构。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应当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 规定的使用要求.”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各级气象主管机构 应当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 。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 安装 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 责令 改正 ,给予警告。使用 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 责任.”
5、《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于2013年 6月 1日起施行, 以 中国气象局第 8号令 形式发布。
6、《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对监测与预警、防雷工程、防雷检测、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和评估、防雷产品等五个方面做作了规定。
7、 国家鼓励和支持防雷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推广应用防雷科技研究成果 ,加强防雷标准化工作,提高防雷技术水平,开展防雷减灾科普宣传,增强全民防雷减灾意识。
8、各级气象主管机构 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雷电和雷电灾害的发生机理等基础理论和防御技术等应用理论的研究,并加强对防雷减灾技术 和 雷电监测、预警系统的研究和开发.
9、《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所称防雷装置,是指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 连接导体等构成 的总称。
10、防雷装置实行竣工验收制度。防雷工程竣工后,应向当地气象主管机 提出验收申请。验收合格的,由气象主管机构出具合格证书.验收不合格的,负责验收的气象主管机构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书面告知理由.未取得合格证书的,不得投入使用。
11、出具检测报告的 防雷检测单位,应当对隐蔽工程进行逐项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负责.检测报告作为竣工验收的技术依据。
12、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防雷装置检测应当每年检测一次,对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
13、从事防雷装置检测的单位实行资质认定制度,对从事防雷装置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资格管理制度。
14、从事防雷检测的单位实行资质认定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检测单位的资质认定。
15、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对防雷装置检测后,应当出具检测报告 。不合格的,提出 整改意见 。被检测单位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由当地气象主管机构依法 责令其限期整
改。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应当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出具的防雷检测报告必须 真实可靠 。
16、已安装防雷装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主动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防雷装置检测机构 进行定期检测 ,并接受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和当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17、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工作。
18、遭受雷电灾害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及时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告,并协助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对雷电灾害进行调查与鉴定。
19、各级地方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型建设工程、重点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人员密集场所等项目进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以确保公共安全.
20、省级气象学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认定工作。防雷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通过省级气象学会组织的考试,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21、省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对本级气象学会开展防雷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认定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22、单位和个人发现违法从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活动时,有权向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举报,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23、防雷装置设计文件经审核符合要求的,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办结有关审核手续,颁发《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
23、防雷装置设计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气象主管机构出具《防雷装置设计修改意见书》 。申请单位进行设计修改后,按照原程序重新申请审计审核。
24、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在收到全部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根据《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的受理条件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 书面决定 ,并对决定受理的申请出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受理回执》 .
第二部分 防雷技术规范
1、由雷电引起的 静电感应 和 电磁感应 统称为雷电 感应 .
2、若从空间位置来分类,可将闪电分成云内闪电、云际闪电、云地闪电 。
3、雷电是 伴有闪电和雷鸣的一种放电 的现象。
4、雷电的破坏作用有 热效应 、机械效应 、电动力效应 、静电效应 、电磁感应 。
5、根据GB50057的规定,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接闪带(网)的引下线应不少于 2 根,其设置间距应分别为 12m 、 18m 、 25m 。
6、第一类、第二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独立接闪针、架空接闪线或架空接闪网应设立接地装置,每一引下线的 冲击 接地电阻不宜大于 10 Ω;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每根引下线的 冲击 接地电阻不宜大于 30 Ω。
7、人工垂直接地体的长度宜为 2。5 米,人工垂直接地体间的距离及人工水平接地体
间的距离宜为 5 米。
8、加油站、液化气站金属储油(汽)罐壁厚< 4 毫米时,应装设接闪针(网)。壁厚≥ 4 毫米时,可不装设接闪针(网),但应接地,在年平均雷暴日≥ 40天的地区仍应装设接闪针(网).
9、建筑物的防雷应根据其 重要性 、 使用性 、 发生雷电的可能性 和 后果 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
10、北京人民大会堂其建筑应划为 二 类防雷建筑物。
11、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独立接闪针和架空接闪线(网)支柱及其接地装置至被保护建筑物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3 m. 12、第二类建筑物防直击雷装置宜装设在建筑物上,并应在整个屋面组成尺寸不应大于 10m*10m 或 12m*8m 的接闪网格。接闪针(线)保护范围的滚球半径为 45m 。
13、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引下线不应小于 2 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其间距不应大于 18m 。同时每根引下线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10 Ω.
14、建筑物接闪带、引下线可采用 圆钢或扁钢 ,宜优先采用 圆钢 。圆钢直径不应小于 8mm 。扁钢截面不应小于 48mm2 ,其厚度不应小于 4mm 。
15、高度不超过 40m 的烟囱,可只设一根引下线,超过 40m 时应设两根引下线.烟囱的引下线采用圆钢时,其直径不应小于 12mm ;采用扁钢时,截面不应小于 100mm2 ,厚度不小于 4mm 。
16、加油站属于第 2 类防雷建筑物,钢油罐的防雷接地点不应小于 2 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10 Ω.卸油场地防静电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100 Ω。
17、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低压配电系统应采用频率50Hz、电压220/380V TN-S或 TN—C—S 系统。
18、SPD的接地端应采取尽可能的 短而直 ,接线长度一般不应大于 0。5 m。
19、当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的 30% 时,该建筑物宜确定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20、采用多根引下线时,宜在各引下线上于地面 0.3m 至 1。8m 之间装设断接卡。
21、埋于土壤中的人工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埋于土壤中的人工水平接地体宜采用扁钢或圆钢。圆钢直径不应小于 10mm ;扁钢截面不应小于
100mm2 ,其厚度不应小于 4mm ;角钢厚度不应小于 4mm ;钢管壁厚不应小于 3。5mm 。
22、建筑物的防雷设计,应在认真调查地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 等条件和 雷电活动规律 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的基础上,详细研究防雷装置的形式及其布置。
23、属于第二类防雷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壁后大于4mm时,可不装设接闪器,但应接地,其接地点不应少于 2 处,两接地点间距离不宜大于 30 m,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30 Ω。
24、我国《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5010 规定,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击事故的可能性 和被雷击后引起后果的严重程度,把需要采取防雷措施的建筑物分为三类,用滚球法计算其 保护 范围时,一、二、三类建筑物分别选择 30M 、 45M 、 60M 米的滚球半径。
25、由于雷击电磁脉冲严重程度不一样,建筑物内计算机信息系统(场地)的防雷保护区一般应划分为LPZ0A 、LPZ0B 、LPZ1 、LPZn+1 等区。
26、所有进入建筑物的外来导电物应在LPZOA或LPZOB与LPZ1的界面处做电位连接。当外来导电物、电力线、通信线在不同地点进入建筑物时,宜设若干等电位连接带,并应就近连到 接地体上 .
27、第一、第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首次雷电流幅值分别为 200 kA、 150kA、 100kA,其雷电流陡度di/dt分别为 20 kA/μs、 15 kA/μs、 10 kA/μs。
28、SPD叫做 电涌保护器 ,它是一种利用 非线性元件 ,用以限制瞬态过电压和引导电涌电流的器具。
29、当长金属物的弯头、阀门、法兰盘等连接处的过渡电阻大于0。03Ω时,连接处应用 金属线 跨接。
30、架空接闪线和接闪网宜采用截面不小于 50mm2 的镀锌钢铰线或铜绞线。
31、人工接地体在土壤中埋设深度不应小于 0。5 m.接地体应远离由于砖窑、烟道 等高温影响使土壤电阻率升高的地方。
32、某地平均雷暴日为20天/年,要建一座16米高的水塔,应按 三 类防雷建筑物进行设计。
33、当一类防雷建筑物太高或其他原因难以装设独立接闪针(带,网)时,其防直击雷的接地装置应 围绕建筑物 敷设成 环形 接地体,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10 Ω。
34、最大持续运行电压UC是选择220/380V三相配电系统中的电涌保护器(SPD)时的一项重要指标,TN制供电系统中安装的SPD的UC不应小于 253 v。
35、在防雷设计中,当接闪器成闭合环路或网状的多根引下线时,引下线的分流系数kC应为 0。44 。
36、有一个烟花爆竹厂,其生产车间(装置火药),应属于 一 类防雷建筑物。
37、防直击雷的人工接地体距建筑物出入口或人行道不应小于 3 米.
38、敷设引下线时,应在各引下线上于距地面0。3m至1。8m 之间装设断接卡,以便以后检测。
39、电涌保护器(SPD)必须能承受预期通过它们的雷电流,并应符合以下两个附加要求: 通过电涌时的最大钳压 , 有能力熄灭在雷电流通过后产生的工频续流 。
40、粮、棉及易燃物大量集中的露天堆场,宜采取 防直击雷 措施.
41、电磁场强度没有得到衰减,但各物体不可能遭到大于所选滚球半径对应的雷电流
直接雷击的防雷保护区是LPZ0B 区。
42、在做雷电防护工程时,接闪器应做热镀锌或涂漆等防腐处理.在腐蚀性较强的场所,应采取 取加大其截面 或其它防腐措施.
43、对各类防雷建筑物,用铜或镀锌钢做等电位连接带时,其截面不应小于50 mm2。
44、为了防雷击电磁脉冲,所有进入建筑物的外来导电物均应在 LPZ0B与 LPZ1 的界面处做等电位连接。
45、测得某防雷设施接地装置的工频接地电阻为15Ω,土壤电阻率为1000Ω。m,实际接地体长度为38m,则其接地体有效长度le为 63.2 m,接地电阻换算系数A为 1.5 ,冲击接地电阻为 10 Ω。
46、宜利用建筑物基础 地桩(或地梁) 和 承台 内的主筋焊接作为水平接地体,利用 结构柱内 的主筋焊接作为引下线\\接闪器和接地装置。
47、金属油灌必须作 环形防雷 接地,其接地点不应少于 2 处,其弧形间距不应 30m 。
48、屋面接闪带支持架间距0.5—1 m,应天面四周布置。
49、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雷电感应措施,应符合下要求:当长金属物的弯头、阀门、法兰盘等连接处的过渡电阻大于0.03Ω时,连接处应金属线跨接。对有不少于 5 根螺栓连接的法兰盘,在非腐蚀环境,可不跨接。
50、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止雷电波侵入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低压线路宜全线采用电缆直接埋地敷设,在入户端应将电缆的 金属外皮 、钢管接到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上。
51、高层建筑屋顶的较大金属体可不装接闪器,但应与屋面防雷装置相连。
52、外部防雷保护系统主要由接闪器 、引下线 、接地装置组成.
53、高层建筑的防雷接地原则上应采用公用接地系统为主。
54、所谓信息系统是指建筑物内许多类型的电子装置,包括 计算机 、 通讯设备 、 控制装置 等的统称。
55、为减少电磁干扰的感应效应,宜采取以下的基本屏蔽措施: 建筑物 和 房间 的外部设屏蔽措施,以 合适 的路径敷设线路,线路屏蔽。这些措施宜联合使用。
56、第一类防雷建筑物接闪网格的尺寸不应大于 5m*5m 或 4m*6m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接闪网格的尺寸不应大于 10m*10m 或 8m*12m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接闪网格的尺寸不应大于 20m*20m 或 16m*24m 。
57、所有进入建筑物的外来导电物均应在 在LPZOA或LPZOB与LPZ1 的界面处做等电位连接。
58、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竖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及金属物体的 顶端 和 底端 与防雷装置连接。
59、当互相邻近的建筑物之间有电力和通信电缆连通时,宜将其 防雷装置 互相连接.
60、市郊旷野某炸药仓库,长10米、宽7米、高5米,该炸药仓库年预计雷击次数为 0。05 次/a (已知Ng=6。01[次/(km2*a)]).
61、单支接闪针地面保护半径在 接闪针高度等于滚球半径 情况下为最大,其最大值为 滚球半径 .
62、除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外,金属屋面的建筑物宜利用其作为接闪器,但金属板下面有易燃物品时,其厚度,钢板不应小于 4mm ,铜板不应小于 5mm ,铝板不应小于 7mm .
63、高度不超过 40m 的烟囱,可只设一根引下线,超过该高度时应设两根引下线。
64、某市有一座位于市郊旷野孤立的疗养院,建筑物群长200米,宽100米,高25米,该疗养院年预计雷击次数为 0。39 次/a (某市年平均雷暴天数为63。2天).
65、等电位连接的目的在于减少需要防雷的空间内各金属部件和系统之间的电位差。
66、接地体的有效长度按 2√ ̄ 确定。
67、在土壤电阻率为200Ω·m的地方建造一周长60米闭合地网,实测工频接地电阻值5。8Ω,请问地网中心点的冲击电阻 2.9 欧母。
68、少雷区为年平均雷暴日数在 25 天以内的地区。
60、在独立接闪针、架空接闪线(网)的支柱上严禁悬挂电话线、广播线、电视接收天线及低压架空线 等。
70、采用多根引下线时,宜在各引下线上于距地面 0.3m至1.8m 之间装设 断接卡 .
71、在TN系统中,选择220/380V三相系统中的SPD,其最大持续运行电压Uc应不小于标称电压(Uo=220V)的 1.15 倍.
72、进入一类防雷建筑物的低压线路至少应使用一段金属铠装电缆或护套电缆穿钢管直接埋地引入,其埋地长度不应小于 15 米.
73、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当其壁厚不小于 4mm 时,可不装接闪器,但应接地,且接地点不得少于 2 处,两接地点间距离不宜大于 30 米,接地 电阻不应大于 30 欧姆。
74、引下线暗敷时圆钢直径不应小于 10mm ,扁钢截面不应小于 80mm2 。
75、油罐防感应雷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30 欧姆。
76、在需要防雷的空间内防发生生命危险的最重要措施是采用 等电位连接 。
77、加油站用于汽车油罐车卸油的防静电接地装置,工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100 欧姆。
78、装有防雷装置的建筑物与其它设施和建筑物内人员无法隔离的情况下,应采取共用接地体,它的基本形式为: 垂直接地体 、 水平接地体。
79、在平均雷暴日大于 15d/a 的地区,高度在 15米 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
立高耸建筑物应划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预计雷击次数大于 0。25次/a 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80、电磁场强度没有衰减的防雷区分为LPZ0A 和 LPZ0B 两种。
81、在高土壤电阻率地区,降低防直击雷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宜采用下列方法: 采用多支线外引接地装置,外引长度不应大于有效长度,有效长度应符合附录三的规定 、 接地体埋于较深的低电阻率土壤中 、 采用降阻剂 。 82、根据对雷电所测量的参数得知,雷电流最大幅值出现于 首次雷击 ,雷电流最大陡度出现于后续雷击。
83、穿钢管和两端连接的目的在于使其起 屏蔽 、 分流 和 集肤 作用.
84、人工垂直接地体的长度宜为 2.5m 。其间距不宜小于其长度的 2 倍.
85、接闪针(网、带)及其接地装置,应采取自 下 而 上 的施工程序.首先安装 接地装置,后安装 引下线 ,最后安装 接闪器 .
86、接地装置是 接地体 和 接地线 的总和.
87、埋于土壤中的人工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埋于土壤中的人工水平接地体宜采用扁钢或圆钢。圆钢直径不应小于 12mm ;扁钢截面不应小于 100mm2 ,其厚度不应小于 4mm ;角钢厚度不应小于 4mm ;钢管壁厚不应小于 3。5mm 。
88、加油站属于第 二 类防雷建筑物,钢油罐的防雷接地点不应小于 两 处,接地电阻不宜大于 10 Ω。卸油场地防静电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100 Ω.
89、某地平均雷暴日为20天/年,要建一座16米高的水塔,应按 三 类防雷建筑物进行设计。
90、当一类防雷建筑物太高或其他原因难以装设独立接闪针(带,网)时,其防直击雷的接地装置应 围绕建筑物 敷设成 环形 接地体,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10 Ω。
91、防直击雷的人工接地体距建筑物出入口或人行道不应小于 3 米.
92、在做雷电防护工程时,接闪器应做 热镀锌 或 涂漆 等防腐处理.在腐蚀性较强的场所,应采取 加大其截面积 或其它防腐措施.
93、对各类防雷建筑物,用铜或镀锌钢做等电位连接带时,其截面不应小于 50 mm2。
94、为了防雷击电磁脉冲,所有进入建筑物的外来导电物均应在 LPZ0B 与 LPZ1 的界面处做等电位连接。
95、某市某工厂有一孤立水塔,高18米,该水塔应划为 第三 类防雷建筑物。(注:某市年平均雷暴日为77。5天)
96、呼和浩特市国际会展中心,其建筑物防雷应化为 第二 类.
97、某加油站泵房应划为 第二 类防雷建筑物,汽油金属罐罐壁厚度应不小于 4
毫米。
98、有一高度50米的砖结构烟囱,应设 2 根防雷引下线,因下限采用圆钢是应不小于 12mm .
99、230/400V电气装置内的电涌保护器的电压保护水平UP不应超过 2。5KV 。
102、根据IEC规定,装设电源保护器,对每一保护模式的标称放电电流In不应小于 5KA(8/20) 。
101、电涌保护器和与之相连接的 过电流保护器 一起耐受的短路电流应 等于或大于 安装处预期产生的最大短路电流。
102、数据传输线路上安装电涌保护器,其 接口、传输速率、特性阻抗、验波比、插入损耗、频带宽度 等(可任选4个)性能指标应满足传输性能的要求.
103、屏蔽是减少 电磁干扰 的基本措施。为减少感应效应宜采取以下措施: 外部屏蔽措施、线路敷设于合适的路径、线路屏蔽 .这些措施宜联合使用。
104、为改进电磁环境,所有与建筑物组合在一起的大尺寸金属件部应 等电位连接在一起 ,并与 防雷装置 相连。
105、使用含有金属部件的光缆,应接通光缆沿线的所有接头、再生器等处的挡潮层,并在光缆长度每一端的终端进行 直接接地 或 通过开关型SPD接地 。
106、全部雷电流i的 50% 流入建筑物防雷设备的接地设备,其另 50% (is)
分配于引入建筑物的各种设施(n个),流入每一设施的电流等于 is/n 。
107、电涌保护器必须能承受预期通过它们的 一部分雷电流 ,并应符合下列两个附加条件: 对电涌的最大箝压 , 有能力熄灭从电源跟着流径它们的电流 。
108、建筑物进线处的最大电涌电压是指 电涌保护器的最大箝压与其两端导线的感应电压 之和,其应与信息系统各位置上的承受能力相一致。
109、电涌保护器按组成的非线性元件特性可分为 电压开关型 、 电压限制型和混合型 . 110、电涌保护器的安装需注意以下事项, I级分类试验的SPD 可安装于建筑物的入口处,Ⅱ、Ⅲ级分类试验的SPD 一般应靠近被保护设备安装。
111、SPD的安装可以进行多级配合,一般情况下,在线路上多处安装SPD时,电压开关型SPD与限压型SPD的线路长度小于 10m 时和限压型SPD之间线路长度小 5m 时,宜串接退耦装置。
112、多株或成群成片的古树名木宜采用 独立接闪塔(杆) 进行保护。
113、煤化工中 制氢站,制氧站,储存或使用易燃易爆催化物的建筑物 等宜按照第一类防雷建筑物进行设计。
114、需要保护的电子信息系统必须采取 等电位连接 与 接地保护 措施。
115、输油管冲击接地电阻应 不大于10欧姆 ;排油装置、量油孔、自动通气阀与
浮顶等电位的过渡电阻应 不大于0。03欧姆 ,如果阻值超出规定要求,连接处应用 金属线跨接 .
116、电子计算机机房内磁场干扰环境场强不应大于 800A/m 。
117、太阳能光伏系统电涌保护器应安装在 光伏汇流箱 和/或 机柜 (机房) 内.
118、石油库生产作业的供电负荷等级分为 三 级;其低压配电系统接地型式应采用 TN—S 系统,道路照明可采用 TT 系统。
119、储存易燃液体的覆土储罐呼吸阀、量油孔法兰连接处接地电阻 10Ω ;进入装卸区的输送管道接地电阻 20Ω 。
120、若古树名木的树体主干或枝干不易设置接闪杆时,可在距树干 3 米外设置独立接闪杆进行保护,其高度宜高于树冠最高点不少于 1 米。
121、有一一类防雷金属罐体,顶部有一散风管,无管帽,排放有爆炸危险的粉尘,设有独立避雷针保护,该独立针至少保护到散风管上方 5 米,水平距离 5米。
122、接闪杆的接闪端宜做成半球状,其最小弯曲半径宜为 4。8 mm,最大弯曲半径宜为 12.7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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