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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庙路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隧道空气净化系统技术需求培训课件

2024-02-29 来源:乌哈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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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庙路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隧道空气净化系统技术需求

一、 工程概况

桂庙路快速化改造( 一期) 工程是海滨大道的一部分,项目起点为前海规划振海路,终点为滨海大道后海滨立交处,全长约4.8km。

主路采用隧道下穿前海规划振海路,高架跨过月亮湾大道,再采用隧道连续下穿前海路、南新路、南山大道、南海大道。

西侧隧道出入口统一设置,位于前海路西侧(K2+537);东侧隧道出入口分开设置,西行进口设在南海立交跨线桥桥下位置(K4+190),东行出口设在后海滨立交桥下位置(K5+392)。东、西两侧隧道口部设置全封闭隔音屏。隧道实际封闭段长度如下:

线位 左线(西行) 右线(东行) 隔音屏起点 1620 1620 结构起点桩号 2537 2537 结构终点 桩号 4190 5392 隔音屏终点 4660 5680 封闭段长 (m) 3040 4060 桂庙路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结果表明,桂庙路沿线部分敏感点的氮氧化物(NOX)已超标。为了降低隧道出口附近敏感点所受的不利环境影响,拟在东行和西行隧道内各设置一套隧道空气净化系统,降低隧道外排空气中污染物浓度。

二、 通风设计条件

1、 处理风量

西行隧道吊顶净化站净化风量约为270m3/s,占设计总需风量的69%。 东行隧道旁通净化站净化风量约为400m3/s,占设计总需风量的76%。 2、 火灾工况

隧道内发生火灾时,空气净化站关闭,防止隧道内烟气进入污染空气净化站。

三、 土建、电气设计条件

1、 土建设计条件

隧道空气净化站土建结构已预留,投标人需在现有土建条件下深化设计。 (1)西行隧道在2+767(距全封闭隔音屏出口1147m)处设置吊顶式隧道空气净化站一座;隧道空气净化站设置于隧道行车道的正上方。

水处理站位于隧道行车标高层;配电室位于净化站标高层(行车道上层),水处理站的正上方。

巡视人员进入隧道后,通过水处理站、配电室后可到达净化站。 (2)东行隧道在5+075(距全封闭隔音屏出口605m)处设置旁通式隧道空气净化站一座;隧道空气净化站设置于隧道北侧设备机房内。

水处理站、配电室、净化站均位于隧道行车标高层。

巡视人员可采用两种途径进入净化站①进入隧道后,通过配电室到达净化站。②从室外地面通过楼梯进入水处理站,再通过配电室到达净化站。

2、 电气设计条件

市政供电,供电电压等级:10kV。

3、 给排水设计条件

给水:市政自来水管网,供水压力0.25MPa。

排水条件:隧道外部市政污水管网,并符合国家现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和深圳当地标准要求。

4、 其他设计条件

为提供空气净化系统必要的服务措施,如新鲜空气导入,废气排除等。 全自动化系统集成设计。

四、 供货内容及技术条件简述

隧道空气净化系统由多个系统组成。供货范围为隧道空气净化系统的组成部分,内容包括隧道空气净化器、通风机、风阀等配套设备,以及水处理、配电控制系统的规格、条款、资料及有关文件。并负责集成和二次深化设计、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和验收,以及操作维修人员的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工作。

(注:潜在投标人必须具有承担隧道空气净化系统工作经验,本工程应为国内首例建议招标对象为国外系统集成商或其授权代理商。潜在投标人除供应技术成熟,性能、可靠性与耐久性的设备外,还应具有深化隧道空气净化系统设计和安装设计能力、系统运行培训和维护与保养的能力。)

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涉及到隧道空气净化系统设计、供应、安装、测试和调试所有相关装置,提供必要的分区,以保证空气净化系统(APS)净化效率达到本技术要求的能力。

潜在投标人应就预留的吊顶式空气净化站和旁通式空气净化站建筑结构方面与设计单位及土建施工承包商合作,提出空气净化系统风室结构和附属房间优化需求,在确保在此空间范围内,满足施工安装、运营维护的空间功能要求。投标商应通过二维和三维图纸表现方式给出静电除尘过滤器(ESP)和De-NO2过滤器设备详细布局,证明满足空间使用性能的要求。

类别 描述 作用 设计标准 工厂样品验收标准 类别 静电除尘系统(ESP) 描述 预过滤网 作用 利用高压电源发生器在带电金属板的阳极和阴极之间形成电场,藉由此捕获气体中颗粒物的装置。 设计标准 空气净化系统(APS)需达到以下设计标准: (1)PM2.5/PM10颗粒物处理标准:当处理前气体污染物浓度等于或大于0.5 mg/m³时,空气净化系统(APS)处理效率不小于85%;当处理前气体污染物浓度低于0.5 mg/m³±5%时,处理后净化处理站出口浓度不得超过0.075 mg/m³±5%; (2) NO2气体处理标准:当处理前气体污染物浓度等于或大于0.5mg/m³,空气净化系统(APS)处理效率不小于85%;当处理前气体污染物浓度小于0.5mg/m³±5%,处理后净化处理站出口浓度不得超过0.1mg/m³±5%; 工厂样品验收标准 静电除尘系统(ESP) (1)静电除尘过滤器装置应至少进行1个样品的性能和电气性能测试。 (2)静电除尘过滤器样品的尺寸应不小于0.9m(宽)×0.6m(高)。 (3)电气测试 高压供电的静电除尘过滤器样品电气性能测试,以保证其符合制造商设计要求和国家规范相关标准; (4)性能测试 a、测试环境与隧道环境和气流速度设计类似情况; b、试管类型和颗粒大小分布应包括PM10、PM2.5和PM1.0; c、测试应测量安装静电除尘器过滤器之前和之后颗粒的浓度。 活性炭 (1)用于测试的活性炭大小 a、承包商应在可控和隔离的环境下,对活性炭样品尺寸进行NO2吸附效率的实验室级别的测试; b、活性炭过滤器样品尺寸应不小于0.9m(宽)×0.6m(高)。 (2)性能测试 a、活性炭NO2吸附测试; b、De-NO2过滤器压降测试。 静电框架组件 (3)气体经过空气净化系统(APS)的最大压力损失不得超过890 pa; (4)活性炭应能保证暴露在250℃的气流中15分钟内不会燃烧,投标人应提供相关(第三方)实验测试证明; (5)空气净化系统(APS)年平均使用可靠度应不低于95%,静电除尘器(ESP)的单次自动清洗时间不大于60分钟。 静电过滤系统 活性炭装置 NO2过滤器(De-NO2过滤器) 特制活性炭 在本系统中,应使用活性炭组块组成活性炭列阵对NO2气体进行吸附,活性炭组块吸附性能应保持85%处理效率以上至少2年,在本项目中建议投标 类别 描述 作用 人采用以下两种活性炭更换方法: 方法1:活性炭饱和后活性炭组块一次性或者多次轮流替换,更换时间应选择在隧道交通量较低时段内完成;更换后的活性炭采用异地再生法,以保证活性炭的充分利用及降低运营成本,同时满足节能减排与环保要求。 方法2:使用化学药剂法在隧道内处理原有活性炭组块,以恢复其原有性能,即通常所说的原地再生法;再生过程中需消耗化学药剂同时产生废水。 设计标准 工厂样品验收标准 自动清洗系统 自动清洗系统 废水处理系统 自动清洗和废水处理装置是保证净化系统长期稳定有效的关键设备,对净化结果和稳定性有很高要本系统产生的废水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之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排入城镇污水下水道系统,末端采用一级处理后排放市政污水管网。 废水处理池 求,建议采用国外在隧道应用上多年的进口设备。 电源及控制系统 电源模块及冷却装置 高压电缆 控制系统 为静电系统提供高品质的电源模块和控制系统,是其核心组件,同时为大型轴流风机提供可靠电源。 整流电源的输入交流电频率为50Hz, 其波动范围不超过 ±2%;电压波动范围不超过额定值的 ± 10%。 空气质量检测系统 检测器 信息管理系统 安装费用 调试费用 空气净化系统(APS)监控系统应先进完备,实现空气净化站全自动运行,并确保经济可靠以降低运营维护成本。 适应隧道环境的高精度稳定的测试仪表。 大型轴流风 机 提供动力。 隧道大型轴流风机为单向运转通风,采用变频控制调节风量,满足隧道空气净化站通风(1)风机运转试验; (2)噪声测量; (3)空气动力性能试验; 类别 描述 作用 设计标准 性能要求。 工厂样品验收标准 (4)风机耐高温试验、消防产品型式试验; (5)整机动平衡试验; (6)超速试验; (7)振动测量; (8)盐雾测试; (9)对风机的全部叶轮、叶片、叶毂进行X射线检测; 电动组合风阀安装于隧道空电动组合风 阀 起到关闭空气净化系统作用。 气净化站进、出口风道上。空气净化站运行时,风阀开启;当空气净化站关闭或隧道内发生火灾时,风阀联锁关闭。 质保、培训、培训 零配件 质保期管理 售后及配件 五、 空气净化系统(APS)处理能力

1、 空气净化系统(APS)处理能力

处理站 左线(西行)隧道吊顶净化站 右线(东行)隧道旁通净化站 2、 隧道入口条件和去除率

入口进气浓度条件 换气气体温度 换气气体湿度 22℃(0~40℃) 70%(10~100%) ≥0.5 mg/m³±5% PM2.5/PM10颗粒物 <0.5 mg/m³±5% ≤0.1 mg/m³ 处理后平均浓度 去除率 通过湿度调整,可稍微降低 通过加湿可上升0~40% PM10颗粒物去除率≥85% 设计风量 NO2 PM10 PM2.5 (m3/s) 净化效率 净化效率 净化效率 270 400 ≥85% ≥85% ≥85% ≥85% ≥85% ≥85% 入口进气浓度条件 ≥0.25 ppm ±5% NO2气体浓度 <0.25 ppm ±5% NOx气体浓度 1.0ppm(0.5~5.0ppm) 处理后平均浓度 ≤0. 05 ppm 去除率 去除率 ≥85% 10%(现场试验的参考值) 注:入口进气浓度为日平均值,括号里是容许变动范围。

3. 气流容量和均匀度

(1)投标人应负责所有涉及到的设计、供应、安装、测试和调试空气室内所有相关装置,以保证空气净化系统(APS)净化效率达到相关条款的要求;

(2) 如经测试不能达到技术要求,需由投标人进行整改,直至达到相关条款的要求为止。

六、 提供核心技术处理模块实物的要求(无隧道空气净化业绩的潜

在供应商提供)

1、静电除尘过滤器(ESP)

(1)静电除尘过滤器装置应至少进行1个样品的性能和电气性能测试。 (2)静电除尘过滤器样品的尺寸应不小于0.9m(宽)×0.6m(高)。深度不大于0.6m。

(3)电气测试

高压供电的静电除尘过滤器样品电气性能测试,以保证其符合制造商设计要求和国家规范相关标准;

(4)性能测试

a、测试环境与隧道环境和气流速度设计类似情况; 入口进气浓度条件 换气气体温度 换气气体湿度 PM2.5/PM10颗粒物 22℃(0~40℃) 70%(10~100%) ≥ 0.5 mg/m³ ± 5% 入口进气浓度条件 NO2气体浓度 b、试管类型和颗粒大小分布应包括PM10、PM2.5;

c、测试应测量安装静电除尘器过滤器之前和之后颗粒的浓度。

d、提供国内第三方权威检测报告:在v≥8m/s情况下,PM2.5(直径≥0.5μm颗粒物)净化效率≥85%。

2、活性炭

(1)用于测试的活性炭大小

a、承包商应在可控和隔离的环境下,对活性炭样品尺寸进行NO2吸附效率的实验室级别的测试;

b、活性炭过滤器样品尺寸应不小于1m(宽)×1m(高),深度不大于0.4m。 (2)性能测试

a、活性炭NO2吸附测试;

在v≥8m/s情况下,NO2净化效率≥80%。

(3)所选择的活性炭成分要求达到如下指标,并提供国内第三方权威检测报告:

检测项目 四氯化碳吸附率(%) 灰分(%) 强度(%) 水分(%) 硫化氢穿透率(g/cc) 测试值 >60 <10 >95 <15 >0.15 ≥ 0.25 ppm ± 5% (4)活性炭在高达250℃的热空气条件下15分钟内不会燃烧。

注意:无隧道空气净化业绩的潜在供应商须在2018年1月7日

前准备好模块实物,请联系我中心后直接送达检测单位。检测费由我中心负责支付。

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

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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