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验收内容:(1)基层处理;(2)基层腻子施工质量;(3)涂刷遍数;(4)观感质量。
监理工程师须对以上内容进行验收,并对基层处理、观感质量重点检查,使用验收终端系统及时拍照、上传,每层共检查不少于10点,每项检查不少于2点,每少一点,扣罚责任人20元。项目经理每层检查不少于一户,工程部经理、工程技术部每周抽查不少于两次。每少一户(次),扣罚责任人100元。
2、涂饰施工前必须留置出合理的施工间歇时间,确保基层含水率不大于12%时方能进行基层腻子施工。
3、腻子基层的立面垂直度、表面平整度、阴阳角方正度偏差须控制在3mm以内,腻子干燥后用细砂纸打磨平整,表面均匀细腻。 4、阴阳角施工时宜使用阴角线、阳角线,保证阴阳角方正度及抗冲击性。
5、最后一遍涂料施工时间须安排在装修最后一个月、粗保洁之前进行。
6、涂饰层施工完成后应外观良好,无泛碱、咬色、流坠、疙瘩、砂眼、刷纹等质量缺陷。
7、验收后仍存在阴阳角不方正、墙面明显凹凸不平、空鼓、开裂、脱落,涂料明显不均匀,有明显色差等质量问题的,每处扣罚责任工程师20元、项目经理15元、工程部经理10元。
8、涂饰工程验收后出现大面积空鼓、开裂、发霉等质量问题,造成
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工程部责任工程师、项目经理、工程部经理降三级工资处分,给予项目总经理或地区公司主管工程领导降一级工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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