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提高广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构建开放民主的党务工作新机制。按照《中共××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党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文件精神及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办工作实际,现就实行党务公开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这条主线,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民主政治建设,强化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党员的民主监督,落实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是服务发展的原则;二是依法依规的原则;三是真实透明的原则;四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采取多种公开形式,既方便群众有效参与,又保障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力,注重形式与效果。
三、党务公开的内容
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所有党内事务都应向全体党员和群众公开,实行“阳光党务十公开”: 1.党组织及成员的基本情况.主要职责和工作计划; 2.党组织工作会议、文件、决定、决议和主要内容; 3.党组织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4.党组织换届选举情况;
5.党组织和党员考核奖惩情况,包括党内争先创优、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情况,及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 6.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情况;
7.民主评议党员情况;
8.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9.党组织和党员开展结 XX对帮扶、救灾捐助、献爱心、为民办实事情况;
10.党组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干部考察考核、选拔任用等党员干部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四、党务公开的程序 1.制定公开方案;
2.提出公开的内容。党务公开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提出拟公开的具体内容、形式、范围和时限;
3.公开内容的审核批准。党务公开工作直接责任人将拟公开的相关内容提交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讨论、审议并通过,由领导小组组长审定批准,确定公开内容。
4.收集和反馈意见。党务公开后,由党务公开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收集、整理党员群众对公开内容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党组织,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进行再公开或多次公开。 五、党务公开的形式和时间
主要形式。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公开的具体形式、范围和时限。一是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通过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及电话等形式公开内容。二是适宜对全社会公开的,可通过互联网、党务公开栏、报纸、办事指南等形式公开。三是通过公告、简报进行公开。
时间要求。党务公开的形式和时间应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主要分以下几种情况;
1.长期公开。即党务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管理制度、审批事项、办事机构、经办人等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
2.定期公开。即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公开。 3.分期公开。即动态阶段性的工作,根据进展情况分期逐段公开。
4.即时公开。即临时性工作根据当时情况随时公开。
六、党务公开的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市政府办公室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党组成员、办公室副主任王晓寒同志任组长,曾亦之、李昌清、周海波、肖莉君同志为成员。曾春燕同志为党务公开直接责任人。
2.加强监督检查。根据工作实际,由党组织推荐1—2名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各支部的党务公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党务公开期间,由党务公开工作直接负责人收集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个人,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进行再次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3.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党务公开作为加强党的民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一项长期任务和系统工作。为此,应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经常性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党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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