碁山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积极响应医疗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卫生部、财政部、人口计生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规范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和莒县卫生局关于印发《莒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实际,现制定2012年我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一、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
公共卫生服务实施以院长任主任、分管院长任副主任。健康教育科、免疫规划科、妇幼保健科、疾病控制科、基层卫生管理科各负其责,全院职工协助,各村乡村医生具体负责本辖区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院设立棋山镇公共卫生服务办公室。办公室下设各项目负责人,负责人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一)、成立公共卫生服务办公室 主 任:纪西军(院长) 副主任:戴世杰
成 员:尹立功 贾绍学 戴世丽 李兰江
杨治军 郝庆华 刘常花
公共卫生办公室下设5个科室,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协调管理,承担具体事务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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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组 (注:各项目小组成员均包括各村乡村医生) 1、疾病预防控制科 组长:贾绍学
成员:纪淑红 管西正 负责疾病控制,慢病管理。 2、免疫规划科 组长:李兰江
成员:杨治军 孙作秀 代晓龙 负责预防接种工作 3、健康教育科 组长:郝庆华 成员:佟瑞菊 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4、 妇幼保健科 组长:戴世丽 刘常花
成员:杜丽华 王君燕 张日彩 史世芬 孙绪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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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孕产妇、儿童保健服务项目 5、基层卫生组织管理科 组长:戴世杰 成员:李玉霞
负责制定有关制度和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 二、服务项目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在自愿基础上,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主要信息包括居民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等。健康档案要及时更新,并逐步实现计算机管理。2012年,居民建档率≥60%,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建档率≥90%。
2.健康教育
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优生优育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
每年向辖区居民发放健康教育材料,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不少于12种(中医药内容4种);播放健康教育音像材料不少于6种(中医药2种),卫生院组织面向公众健康教育咨询活动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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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9次(其中包括1次中医药、1次以上低盐膳食内容活动),卫生院进行健康教育讲座每年至少举办12次(其中包括2次以上低盐膳食与高血压防治专题),购置并使用DVD、电视机、照相机,并保证设备完好,使用正常设置永久性健康教育宣传栏不少于2个,每个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具体内容见健康教育实施方案)。
3.预防接种
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A+c流脑、乙脑疫苗、麻风、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如流感、肺炎、出血热、甲流疫苗,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6岁以下儿童健卡、建证率达100%;2012年,一类疫苗各单苗基础免疫接种率均达95%以上,信息化管理率达95%以上,强化免疫、应急接种目标人群接种率95%以上,规范疫苗进购流程、进购渠道、规范疫苗保存保管。
4.传染病防治
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传染病现场疫点处理;保持网络直报畅通。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等进行治疗管理。做好死亡病例登记与报告,保证完成目标任务数。按要求设置传染病诊室或建立分诊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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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儿童保健
为0-6周岁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建册率≥90%,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系统保健管理。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度和第3年度每年至少2次。主要内容包括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2012年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率≥85%。
6.孕产妇保健
早发现孕妇,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早孕建册建档率≥85%,开展至少5次孕产妇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主要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产前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2012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6%。预防减少出生缺陷,叶酸发放率占活产数90%以上,产筛率≥90%,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巩固在90%以上,产后访视率≥90%。
7.老年人保健
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2012年,老年人健康管理率≥80%,建立实施老年人健康体检流程,按要求上墙公布,提供老年人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体检表记录完整率>85%。并对老年人进行生活自理能力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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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慢性病管理
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干预。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第一次血压高者,要求2周内不同3日测血压,如血压高则定为高血压患者,纳入慢病管理。对在工作中发现2型糖尿病高危人群,建议其每年至少测量1次空腹血糖,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每年进行1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化验血常规、尿常规、大生化项目。每年不少于4次面对面的进行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并做好相关记录。对血压控制满意(收缩压<140且舒张压<90mmHg)和血糖控制满意(空腹血糖值<7.0mmol/L), 无药物不良反应、无新发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无加重的患者,预约进行下次随访。对第一次出现血压控制不满意(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对第一次出现空腹血糖控制不满意(空腹血糖值>7.0mmol/L),或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结合其药物依从性,必要时增加现用药物剂量、更换或增加不同类的药物,2周内随访。对连续两次出现血压患者以及血糖患者控制不满意或药物不良反应难以控制以及出现新的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加重的患者,建议其转诊到上级医院,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2012年,对已建档高血压患者管理率≥90%,对已建档糖尿病患者管理率≥90%。
9.重性精神疾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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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每年不少于4次面对面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并做好相关记录。2012年,对已建档重性精神病患者规范管理率≥60%。
10.卫生监督协管。
对辖区内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事件的发现及报告。协助开展职业病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巡防及报告等工作。
三、工作职责和任务
(1)承担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将任务明确到具体岗位,责任到人,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1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各自的职责分工与辖区内村卫生室签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责任书,并指导其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
(2)村卫生室是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协助卫生院完成和落实11项基本公共卫生任务,接受卫生院的指导和县卫生局的考核,根据乡村医生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工作的完成情况合理补助经费。
(3)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制定岗位规范,细化考核内容,将人员收入和工作绩效挂钩,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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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效率。每年根据要求及工作实际制订具体实施计划,明确阶段性重点工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四、建立绩效考核制度
(一)建立考核制度。按照《莒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乡镇卫生院考核标准》和《莒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村卫生室考核标准》要求,组织考核工作。重点考核机构各项目小组、各村卫生室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社会满意度等情况。
(二)计量和综合考核相结合。预防接种、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3项服务采取计量考核方式,按服务工作质量和数量核定补偿,其他项目采取综合考评。
(三)考核结果的利用。考核结果要与年度考核挂钩,作为工作人员奖惩及核定绩效工资的依据。考核情况向社会公示,结合群众评价,将政府考核与社会监督结合起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职责,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督检查。定期组织下村检查督导(每月至少1次督导检查),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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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参加技术培训。要积极参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基本医疗适宜技术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8学时。提高卫生技术人员综合服务能力,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四)加强经费管理。要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要求,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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棋山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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