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特征
1.1 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
在预制构件和设备起重吊装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主要有吊物坠落、起重机械失稳倾翻、挤压、高处坠落、触电等。
1.1.1吊物坠落
吊具或吊装容器损坏、物件捆绑不牢、挂钩不当、电磁吸盘突然失电、起升机构的零件故(特别是制动器失灵,钢丝绳断裂)等都会引发重物坠落。处于高位置的物体具有势能,当坠落时,势能迅速转化为动能,上吨重的吊载意外坠落,或起重机的金属结构件破坏、坠落,都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1.1.2起重机失稳倾翻
起重机失稳有两种类型:一是由于操作不当(例如超载、
臂架变幅或旋转过快等)、支腿未找平或地基沉陷等原因使倾翻力矩增大,导致起重机倾翻;二是由于坡度或风载荷作用,使起重机沿路面或轨道滑动,导致脱轨翻倒。
1.1.3挤压
起重机轨道两侧缺乏良好的安全通道或与建筑结构之间缺少足够的安全距离,使运行或回转的金属结构机体对人员造成夹挤伤害;运行机构的操作失误或制动器失灵引起溜车,造成碾压伤害等。
1.1.4高处坠落
人员在离地面大于2m的高度进行起重机的安装、拆卸、检查、维修或操作等作业时,从高处坠落造成的伤害。
1.1.5触电
起重机在输电线附近作业时,其任何组成部分或吊物与高压带电体距离过近,感应带电或触碰带电物体,都可以引发触电伤害。
1.1.6其他伤害
其他伤害是指人体与运动零部件接触引起的绞、碾、戳等伤害;液压起重机的液压元件破坏造成高压液体的喷射伤害;飞出物件的打击伤害;装卸高温液体金属、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等危险品,由于坠落或包装捆绑不牢破损引起的伤害等。
1.2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
项目部施工现场
1.3 事故可能发生的季节和造成的危害程度
起重机械运行范围较大,活动空间大,吊运载荷变化大,暴露的活动部位较多,作业环境复杂,如果发生脱绳、吊物坠落、断绳、吊钩断裂、操作系统失灵、安全装置失灵、电器损坏、作业人员无证操作或者违章操作等,易造成设备损坏及人员伤亡事故。
1.4事故可能出现的征兆或条件
钢丝绳、吊具断裂、磨损已超标没有及时更换;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光线不足或作业地点、通道情况不良;作业人员安全防护不到位,未经培训无证上岗或违章操作,起重设备未经检验验收等。
2应急组织与职责
2.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与职责
2.1.1项目经理是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第一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紧急情况处理的指挥工作。成员分别由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项目后勤、质检负责人、处门及施工处负责人组成。
2.1.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2、组织制定本项目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
3、在项目开工后或每季度至少要进行一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
4、组建项目处应急救援队伍,并对成员进行培训,作业人员应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并经考试合格;
5、制定并落实经费保障、设备材料保障、医疗保障、交通运输保障、信息联络保障和后勤保障等措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6、事故发生后,启动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救援,服从上级应急管理机构的指挥;
7、及时掌握现场应急处置情况,并按程序上报所属公司;
8、展开事故原因调查,并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
9、有针对性地落实整改措施,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2.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机构及职责
2.2.1抢险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成员由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建筑工程安全部部长及施工处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抢险行动方案,协调有关处门的抢险行动;及时向指挥处报告抢险进展情况。
2.2.2安全保卫组:组长由项目后勤担任,成员由项目办公室、经警组成。
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阻止非抢险救援人员进入现场,负责现场车辆疏通,维持治安秩序,负责保护抢险人员的人身安全。
2.2.3后勤保障处:组长由项目后勤担任,成员由项目设备材料处、办公室、预算合约处、食堂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调集抢险器材、设备;负责解决全体参加抢险救援工作人员的食宿问题。
2.2.4医疗救护组:组长由项目质检负责人担任,成员由财务人员、现场技术员、安全员应急救援车辆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现场伤员的救护入院等工作。
2.2.5善后处理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成员由项目领
导班子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做好对遇难者家属的安抚工作,协调落实遇难者家属抚恤金和受伤人员住院费问题;做好其他善后事宜。
2.2.6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公司相关领导担任,成员由项目经理、建筑工程安全部部长、项目安全组组长及有关技术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对事故现场的保护和图纸的测绘,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件的性质,提出应对措施,如确定为事故,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3 应急处置
3.1应急处置程序
3.1.1立即报警。事故第一发现人立即以大声呼叫方式向现场人员报警,并马上通知现场施工处负责人或建筑工程安全部部长,或直接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项目经理)报告事故发生地点、种类、事故危害程度等。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启动紧急预案,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3.1.2事故发生后,立即停止现场作业活动,将伤员放置平坦的地方,现场有救护经验的人员立即对伤员按照应急措
施实施紧急救护。
3.1.3现场施工处部长指挥现场救护工作,在现场的伤员得到急救的同时,立即使用手机或其他通讯设施拔打“120”电话,与急救中心联系,要求紧急救护,之后应打电话向项目经理、建筑工程安全部部长及其他负责人报告,保护事故现场。
3.1.4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接报后,应迅速赶赴现场,组织协调处理事故,并宣布启动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按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及相关程序、方法组织事故应急救援。
3.1.5建筑工程安全部部长接到报告后,问清楚事故地点,与急救中心取得联系;项目后勤落实后勤保障工作,确保伤员能立即得到救护,不因后勤不到位而影响急救。
3.1.6事故调查处置。按照现场事故、事件调查处理程序规定,触电事故发生情况报告要及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查处。事故后分析原因,编写调查报告,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负责对预案进行评价并改善预案。事故发生情况报告应急准备与响应要及时上级单位。
3.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3.2.1发生事故并造成人员受伤后,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停止起重作业,向周围人员呼救,并报告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通话时应注意说明受伤者的人数、受伤部位和受伤情况,发生事件的具体地点以及联系人的电话。
3.2.2项目部应急自救小组到达事故现场后,立即实施现场处置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对较轻的受伤人员,视伤情及时进行止血,包扎,固定等措施,送往医院治疗。
3.2.7在事故周围设置警戒线,组织人员及机械对起重设备进行检查,消除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因素,将因事故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3.2.8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开辟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派专人在交叉路口等候急救车辆,缩短急救车辆到达事故发生地点的时间。
3.2.9在做好事故紧急救援的同时,应注意保护事故现场,对相关信息和证据进行收集和整理,配合上级和当地政府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3.3应急值守电话:
工作时间:
下班、节假日: :
火灾:119;急救:120;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总工会
银川市交通局
4注意事项
4.1现场发现有人员伤亡时,根据现场人员被伤害的程度,一边通知急救医院,一边对轻伤人员进行现场救护;对重伤者不明伤害部位和伤害程度的,不要盲目进行抢救,以免引起更严重的伤害。
4.2及时、科学、有序地展开受害人员的现场抢救或安全转移,在将伤者台至安全区域的过程中,尽量保持平稳匀速,不要晃动过大。
4.3受伤人员出现肢体骨折时,应尽量保持受伤的体位,由现场救护人员对伤肢进行固定,并在其指导下采用正确的方式进行抬运,防止因救助方法不当导致伤情进一步加重。
4.4人员被压在重物下面,立即采取搬开重物或使用起重工具、机械吊起重物,将受伤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进行抢救。
4.5发生触电时,应立即切断起重机械电源,然后再抢救触电人员。
4.6受伤人员出现呼吸、心跳停止症状后,必须立即进行心脏按摩或人工呼吸。
4.7在发生起重伤害事故后,现场人员不要聚集一起,要撤离现场,由应急救援组负责现场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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