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文件号 版本号 范围 目的 建于 生效日期 名词缩写 术语与定义 文件管理部门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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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目的
明确医院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或间接造成危害。 内容
1. 角色与职责
由后勤保障部、感控部、护理办公室负责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安全防范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2.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2.1 生活垃圾置黑色垃圾袋中,由清洁队派人回收,院内用密封容器按固定路线进行运送,不能污染环境。集中收集后的生活垃圾应请环保部门及时运走,如无法及时运走的生活垃圾,应置于密封容器中存放。 2.2 医院内所有的废物筒应加盖,分生活垃圾、医疗垃圾、未被污染的塑料输液瓶专用袋、利器盒等。未被污染的如外包装、玻璃瓶等可作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棉签、敷料等置于黄色垃圾袋中;放射性废物置红色垃圾袋中。
2.3 临床产生的医疗垃圾应置黄色垃圾袋中,当装量达 3/4 时扎紧袋口后放入黄色医用废物暂存容
器中,加盖后应扣紧环扣。存放医疗废物的容器应防渗。
2.4 注射器针头、刀片、穿刺针等锐器应放入利器盒内,由专人进行统一收集,减少工作人员针刺伤的发
生。
2.5 被污染的针筒及输液器应放入黄色垃圾袋的桶中,由专人收集、运送、贮存,在院内运送应密闭,
避免流失和减少环境的污染。
2.6 被血液和体液污染的口罩、帽子、中单、尿布等按医疗废物处理。
2.7 检验科各种使用后的废弃物及废弃标本,应及时无害化处理,病原体的培养基、毒种等高危废物,
应先进行压力蒸灭菌后,再按医疗废物处理。
2.8 感染性疾病科的废物(所有废物,包括医疗废弃物和生活废弃物)应当使用双层黄色垃圾包装
袋,并及时密封。特殊感染垃圾,如发热门诊的废弃物按专项制度为标准。特殊传染病(如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病人产生的废物应使用双层黄色垃圾袋,并及时密封;
2.9 病理科剩余病理标本在保存期限后作医疗废弃物处置。废弃的二甲苯、甲醛等统一回收处理,不得
随意倒入下水道。
2.10 特殊医疗器械使用后的处理:
2.10.1 截肢后的肢体放置在专用转运箱中,由专人送至医院殡仪馆暂存处,集中到殡仪馆焚烧。 2.10.2 引产、死胎、死产等产生的死婴和胎盘置黄色医用垃圾袋中,专人收集后送殡仪馆焚烧。 2.10.3 手术后拆除的钢板、钢针、钉子,按照医疗废物管理,并由手术护士在护理记录上按内植 物拆除常规处理或特殊处理登记,需医生签名。由手术室统一放置在锐器盒或黄色垃圾袋 后统一送我院医疗废物集中存放处,再由定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公司处理。
2.10.4 如遇医疗纠纷,钢板等材料应当医患双方共同封存,由医院保管。
2.10.5 如遇患者坚持需要等特殊情况需要取回钢板等,需要由患者家属填写专用表格,并注明取 回的原因与签名,表格由手术室统一保管。手术室将需取回的材料清洁、消毒后才能交由 患者家属保管。如不再需要请及时交回手术室,再统一处理。
2.10.6 钢板、钢针、钉子等使用后均不得再重复使用。如有违规,将按照国家相应的法规处理。 2.11 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各类废物不得取出。包装物或者容器外表面被污染,应当对被污染处进
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2.12 禁止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合,如不慎将少量生活垃圾混入医疗废物中,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
理。
2.13 医疗废物由医院专人、定时、定线、密封容器进行收集、运送,不污染环境。收集人员应做好必
要的防护,如工作衣、手套等。每天运送结束,应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2.14 医疗收集人员负责登记各部门产生的垃圾量(袋数或箱数),并请该部门人员确认。
2.15 医院集中存放医疗垃圾的房间必须上锁,避免流失,粘贴明显的警示标志和禁止吸烟饮食的 标识,有防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有上下水、洗手等 设施符合国家规定。每天对环境进行清洁与消毒(500mg/L-1000mg/L 含氯消毒剂每天清洁 2 次),有污染时立即消毒;运送车辆使用后即清洁消毒。
2.16 医疗垃圾 48 小时内由泸州吾辰有限公司回收处置,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包括来源、种类、数量
及交接情况等项目,资料保存至少 3 年。任何人不得自行外运、外买医疗垃圾。
2.17 发生医疗废物事件,按照医院制订的应急预案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及时上合江县卫生局和环 保局;导致传染病传播或可能传播,应按《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 施。
参考文件
1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2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3 《医疗废物包装物、容器标准和标识》 4 《传染病防治法》相关文件 无 附件 文件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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