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永荣煤矿)
煤矿在实际生产过程中,由于环境因素和人为操作不当可能引发各类事故,事故的应急救援的成功有效,是防止事故扩大的有效保障。根据本矿井实际现状,特制定本制度。
1、每年都必须根据矿井生产情况编制《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事故抢险急救指挥部和事故抢险急救专业组,明确责任。
⑴、《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实施,应能达到防止事故扩大、迅速抢救受灾遇难人员和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的目的。
⑵、《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通风、采掘、机电、地质、技术等单位有关人员编制,并由矿山救护队参加。 2、《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⑴、以最快的速度抢险、急救遇难人员,妥善处理井下灾害事故; ⑵、受灾害威胁的现场人员按照预案要求,采取正确、有效的措施,尽快撤出灾区或在井下避灾自救;
⑶、灾害发生后,井上下人员能熟练、快速、有步骤地组织抢险、急救。
⑷、技术负责人应根据矿井自然条件和采掘工程的变动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对《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改和补充。
⑸、《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必须及时向全体职工贯彻,组织学习,并熟悉避灾路线,熟练掌握事故汇报程序、抢险、急救、自救等知识。
并定期组织相干干部、职工进行各种事故的救灾演习。
⑹、井下各种事故应急救援设施必须按照规定定期检查、维护和补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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